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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週/「人民自決權投票」自始屬超越憲法的國際法層次

第376週/「人民自決權投票」自始屬超越憲法的國際法層次 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之一是,舉行「自決權投票」。但是台灣公投的理論需要檢討的是,「國民投票」、「公民投票」、「獨立公投」、「自決權投票」的觀念必須釐清。 首先,應該強調獨立公投的「公」,不是指中華民國的公民,更不是中國的公民,應該強調是台灣人民自決的獨立公投,強調是台灣人民以投票表明建國意志的行動。 人民兩字比公民兩字更適當,即使用公民,也應該是指「世界公民」。目前全世界各國所採取的「國民投票」、「公民投票」與「自決權投票」,主要的區隔在於體制內與體制外。 人民的「自決權投票」,不同於體制內的公民投票、國民投票。台灣獨立相關議題的人民自決投票,應該是超越國家、憲法、公投法,而屬國際法層次「自決權投票」,是等同宣布獨立建國的人民意志表達。 因此,人民的「自決權投票」,當然不必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或公民投票法。參考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的人民自決投票,就是由加泰隆尼亞人民發起的「自決權投票」,而不是由西班牙公民宣布獨立的公民投票。 因此,台灣的「獨立公投」應該用,「台灣人民自決權投票」解釋較為正確。此外,根據國際法,宣布獨立都是片面宣布,例如美國這個國家是於1776年7月4日宣布獨立建國。 聯合國早在1995年紀念成立50週年的決議文,就已明白指出,「受差別待遇的特定人群,有權自所屬國家分離而獨立」。 國際法院2010年關於科索沃的諮詢意見,更進一步表示,片面宣告獨立完全合法,即便行使「分離權」會造成國家分裂,並不違反聯大2625號「尊重領土完整」之決議。 國際社會超越憲法而存在的「自決權投票」層出不窮,例如:波羅地海三國、加泰隆尼亞、魁北克、蘇格蘭等人民自決投票,當然都不是各國國內法可以阻擋。 所以,企圖以中華民國憲法,或是北京政府以中華入民共和國憲法為依據,要阻擋台灣人民獨立公投,就國際法原則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兩公約的第一條都規定人民自決權)來看,同樣是無法成立的。

第375週/台灣更應該戒慎恐懼的是和平解放

第375週/台灣更應該戒慎恐懼的是和平解放 目前台灣內部多數主張維持現狀,但維持現狀下的台灣,真的可以確保和平解決兩岸問題嗎?甚至認為只要台灣不宣佈獨立,中國就會保證不使用武力、不發動戰爭,兩岸可以維持和平。 事實上,維持現狀下,中國不需武力犯台即可輕取台灣。因為中國要迫使台灣投降,未必採取武力犯台之手段,而可以其他各種的非武力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譬如,以大量的偷渡犯、漁民登陸,我們的所謂國軍敢開火嗎?政府敢下令開火挑起戰端嗎? 過去「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不少台胞早就在當天早上搶頭香辦理,我們政府敢給予苛責嗎?中國只要突然大規模地,以各項罪名逮捕在中國大陸的台商、留學生、探親或旅遊的台灣民眾,出現更多類似李明哲的事件,多數家屬馬上就會包圍總統府,要求政府向中國投降。 台灣最大的威脅是,支持台灣投降的統一派,煽動民眾反對各式各樣的改革,反年金改革的黨政軍,在台灣製造動亂。 這樣,各國的投資可能會陸續撤出台灣,而台灣有很多人因為不願被中國統一、不願生活在共產制度之下,甚至是害怕戰爭而離開台灣,那麼台灣還剩下什麼? 即使中國不使用武力,不發動戰爭,但是只要台灣民眾沒有與中國對抗的意志與勇氣,中國仍然可以使用各種非戰爭手段和平解放台灣。 這些策略都已經開始運作,最近的網路與中國在台灣媒體,開始積極危害台灣社會,就是北京的和平解放台灣。如果有一天中國全面展開對台灣的和平統一攻勢,台灣主張維持現狀派如何對抗?國際社會和平解決方式有何保障? 中國現階段為什麼還不敢全面性這樣作?因為現階段的中國在經濟方面的實力還未能自立自主,內部還沒有完全掌控。 如果有一天中國的經濟力夠強,不須再仰賴歐美時,或者中國已經全面獨裁掌控,不惜一切代價就是要解放台灣時,台灣要如何對抗中國的和平攻勢,國際社會的和平解決方式,能主張聯合國爭端的和平解決嗎? 到時候國際社會就會向台灣說:「抱歉,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不適用聯合國當事國爭端和平解決的原則」。因為台灣人沒有建國的意志,寧願死守著中國的舊政府體制,不能成為國家,所以世界各國也不能干涉中國內政。 換言之,如果台灣人沒有建國的意志與行動,台灣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則面對中國的和平攻勢或非武力犯台手段時,國際社會想介入也欠缺正當性。 反之,如果台灣明白主張要從中國分離獨立,或是已經建立國家,那麼即使在建國初期可能遭遇到中國的反對,國際社會也可以人民自決的原則,支...

第374週/美國《台灣關係法》的和平解決

第374週/美國《台灣關係法》的和平解決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雖然在第4條指出美國與台灣無外交關係與承認,但是更在前面的第2條第3項強調,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是基於台灣的未來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 所以,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意義究竟為何?是否對台灣有安全保障,以下由不同角度詳細探討: 首先,中國政府方面一再強調,台灣關係法只是美國的國內法,對其他國家沒有拘束力,中國政府推託並不了解美國的國內法,也認為美國的國內法對中國沒有任何拘束力,企圖對台灣關係法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內容視而不見。 所以,中國認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只是美國政府單方面對北京的期望而已,除非美國總統或外交部長(國務卿)與中國簽訂條約,約定中國必須和平解決台灣問題,這樣才有國際法的效力,才對中國有拘束力。 其次,再進一步思考,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雙方簽訂條約,在條約中規定台灣問題必須和平解決,只是更加說明了台灣不是國家的事實,台灣沒有主權,所以可以被其他國家搬到談判桌上,任意決定台灣的命運。 另一方面也證明台灣屬於中國,所以中國可以向美國承諾,要與台灣的舊政府和談,以取代武力的戡亂,而台灣人只能等著被別人決定命運。 台灣關係法隱含「台灣屬於中國」的認定,所以依現狀來解釋,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應該是世界各國所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北京)與中國的非法政府(台灣)之間,應該用和平方式解決內戰問題的約束。 所以世界各國一方面反對或是不支持台灣獨立,另一方面施壓要求兩岸交流談判,就是這種和平解決論的實踐。 最後,台灣內部也不斷有這種兩岸和平交流談判的主張呼應,在台灣明顯投靠北京的政黨、組織,尤其表現特別積極。 但是,台灣人民站在台灣建國的立場,想要以和平、對等的方式解決兩岸問題,就必須主張先成為一個國家,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才能符合聯合國憲章的當事「國」紛爭和平解決的原則,才有權利要求國際社會保障台灣的和平生存,這種和平保障才有效。 兩岸和平交流談判的主張,如果不是以台灣建國的立場,使台灣先成為一個國家,就是企圖投降中國合法政府(北京)的勢力,假藉和平交流談判,實際是投降中國的行為。因此,即使要兩岸關係和平交流、兩岸一家親,一定要先主張台灣建國才正確。 總之,台灣必須先成為一個國家,加入聯合國成為會員國,才有可能適用當事國紛爭和平解決的原則,展開與北京的和平談判。

第373週/唯有認清「現狀」才能知道台灣如何成為國家

第373週/唯有認清「現狀」才能知道台灣如何成為國家 台灣建國學的任務很重要,因為從獨立建國運動的角度來看,認清事實,讓台灣人民知道現狀,台灣人沒有國家,才能產生堅定的建國意志。 一般的台灣民眾並不了解這些問題,所以由推動獨立建國運動的角度來看,必須要促使台灣人認清,台灣沒有屬於自己的國家(台灣共和國)。 現狀「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只是「一個中國」下的叛亂團體。唯有認清事實,才能建立堅定的意志與熱情,推動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 試想,若是民眾認為我們已經有屬於自己的國家,「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那麼大家就坐在家裡喝茶、聊天、看電視、看報紙就好,何必關心、探討獨立建國問題?何必去參與以獨立建國為主要訴求的運動?何必投身於獨立建國理念的宣揚? 如果我們已經有國家,甚至有三個國家在保護台灣,那麼當然大家就會想在家裡輕鬆地過日子。當前,建國的聲勢愈來愈弱,正是因欠缺宣揚正確的建國理論。 所以我們必須要加以了解,為什麼國際社會不願意支持台灣,甚至是孤立台灣,使台灣成為國際社會的孤兒?為什麼世界各國無法以正常國家,跟台灣兩千多萬人正常的往來? 沒有國家敢和台灣有正式正常的外交關係,原因正是沒有台灣共和國,只有中國台灣。唯有讓台灣社會大眾知道台灣的真實處境,才能知道為什麼「維持現狀」會使台灣處於危機之中。 譬如香港人,他們了解自己的現狀,只是中國實施一國兩制下的一個香港地區,於是香港人便會對自己的前途加以打算並有所覺悟。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推動亦是如此,必須使民眾正確地了解自己所處的地位與危機。如果連獨立建國運動的推動者,都認為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那麼一般的民眾將無法理解,既然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為何還要推動獨立建國運動? 所以從運動的角度來看,我們更應該認清並強調,台灣目前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就是維持一個中國,就不是一個國家,維持現狀台灣就會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只是中國台灣,不是台灣共和國。 然後再進一步地宣揚,使台灣民眾知道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更嚴重的是,中華民國根本是北京繼承的對象,很危險。如此大家才會知道自己所處地位的危險,獨立建國的運動才有可能獲得支持。

第372週/中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哪個是台灣的國家?

第372週/中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哪個是台灣的國家? 在台灣的各政黨,都說台灣是國家,只是用詞定義不同罷了。新黨、親民黨說的是「中國」;國民黨說的是「中華民國」;民進黨說的是「中華民國在台灣」。 事實上,獨立建國運動應該認清,依據國際法理論,目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並不是一個國家,或者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非法的中國叛亂團體。 今日,何以大家不願意,或沒有熱情來參與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主要是因為大家不知道中華民國的地位只是一個叛亂團體,不相信所謂的中華民國體制並非國家。 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中國的舊政權,是一個被新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打倒而敗退到台灣,並於台灣繼續叛亂的一個叛亂團體。過去反攻大陸時代,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在民主化之後,被沒有使命感、責任感的政黨與政治人物欺騙,大多數的民眾誤以為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台灣已經獨立,以為維持現狀就是我們已經有一個國家。 使中華民國在台灣人心目中,正當化、合法化,一起捍衛中華民國。並且誤認為國際社會不接受中華民國,不支持中華民國,是因為中國的打壓。因為國際社會害怕中國,諸如此類奇怪的想法,使台灣人認為,暫時讓「中華民國」這個國家保護我們,維持現狀也可行。 在台灣的各政黨,都說台灣是國家,只是用詞定義不同罷了。新黨、親民黨說「中國」是一個國家,國民黨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民進黨說「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 很荒謬總共有三個國家在保護著台灣人,分別是中國、中華民國、以及中華民國在台灣。所以大家能夠安定地過日子、做生意、投資股票,而那些政客則可以繼續地欺騙、賄選、貪污及舞弊。 因為其他國家的國民,只有一個國家可以保護他們的生存,而台灣人卻有三個奇怪的國家在保護著台灣人。 所以一般民眾不會感覺到沒有國家的危機,不會認為自己沒有國家,這也就是為什麼以追求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為訴求的運動,總是沒有太多民眾支持的主要原因。 有關這一點,也是我們從事建國運動者所應該檢討的;為什麼明明沒有國家,而台灣的民眾卻沒有感覺到或不知道?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般民眾跟國際法、國際社會的認知不同,要如何拿回中國媒體霸占的台灣人公共財,運用公共媒體,以理論、以正確的常識、知識來說服一般民眾,使他們知道台灣還不是國家,台灣還不是台灣共和國,認知到獨立建國運動的重要性、迫切性。 讓台灣民眾知道,國家是否存在比環保、治安、財...

第371週/主張維持現狀就不必也不應反對92共識

第371週/主張維持現狀就不必也不應反對92共識 自從維持現狀成為選舉口號之後,好像已經變成台灣各界認同的主流,卻不知維持現狀的矛盾性、危險性。 首先是,人類社會各式各樣的狀態,維持現狀事實上都是不可能。就以當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還代表中國而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美、法、日本等主要國家都在台灣設「駐中國大使館」,目前的現狀又如何? 由此可知,所謂台灣要維持現狀根本不可能,面對中國的追殺、封鎖持續強化,繼續維持現狀,只會使台灣陷入香港化。 何況,現狀的中華民國是不是國家,台灣是否已成為獨立國家等問題,都必須明確地依國際法理論自我反思,才能了解台灣維持現狀,到底是什麼現狀?是否有矛盾性、是否有危險性。 台灣是否為獨立國家?重要的是,一個國家對自己的國家地位、主權本質,必須「一貫持續不斷的堅持」。只是偶然提一下兩國論、非正式的場合喊一下一邊一國,立刻又自認為是經貿體而非國家,面對中國恐嚇又立刻說不會宣布獨立,如此永遠無法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 目前很多人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卻支持維持現狀,這是很矛盾的。因為主張維持現狀,台灣就會繼續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多數台灣人無法認清這個事實。 為什麼台灣目前維持現狀,就是維持一個中國,就不是一個國家?為什麼民進黨政府堅決反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自己卻是維持一個中國的憲法與外交現狀? 很多人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不知道維持現狀,台灣就會繼續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以下由最簡單直接的兩項證據與事實,分析維持現狀就是維持一個中國。 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維持現狀就是維持一個中國。在國際社會上,台灣政權已經不能再代表中國,也不能使用中華民國憲法或與中國有關的國名。 如今,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外交政策就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 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維持一個中國原則,外交部還一直是要求世界各國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自我認定是一個中國的内戰狀態。

第370週/台灣不可能永遠維持暫時不是國家的現狀

第370週/台灣不可能永遠維持暫時不是國家的現狀 台灣與台灣人的未來發展,只有以下兩種型態︰一是由其他國家支配的被統治型;二是自己主宰自己命運的建國型。茲分述如下: 1、被統治型(由其他國家支配型) 如前幾週所述,即使中國不來統治,亦有其他國家會來統治台灣,這也就是為什麼過去獨派前輩,一直稱台灣為「亞細亞的孤兒」的原因所在。 但是,如今大家好像都已經忘了這些道理,以為台灣是國家,不再是孤兒。台灣這個孤兒不可能存在不屬於任何國家的情況,一定會有一個國家來霸佔、統治。 過去戰後原本可能還存在暫時交給聯合國託管的說法,等待宗主國來統治,但是目前的國際社會已經沒有聯合國託管的情況。 所以,我們可以請主張「維持現狀」者說明,為何目前台灣做為中國的非法政府叛亂團體,可以有生命、財產、安全可言? 如果真有安全,為何他們要將子女送到外國、拿外國籍?我們也可請這些人說明,如果繼續維持現狀,世世代代的台灣人是否也能像其他國家的國民一樣,安穩過日子? 如果我們不建立自己的國家,則台灣人隨時必須面對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的統治,將來的命運必然是被殖民、被統治的被動狀態。 2、建國型(主宰自己命運型態) 這是以台灣這塊土地、以二千多萬人為核心,獨立自主建立一個主權國家,是由自己主導自己命運的建國型。 例如,很多政治人物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亦表示,台灣未來的命運,只有二千多萬人才有權決定,其實這句話就和建國型的基本理論一樣,也是主張二千多萬人要自己站起來主宰自己命運,就是一定要獨立建國,應該是獨立派的一份子。 只是他們有時候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仍會說出:「中華民國(中國舊政府、叛亂體制)也是活得好好的,何必建國」等等錯誤認知,前後互相矛盾的結論。 但是我們知道,要達成所主張的基本原點:由兩千多萬人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那就必須先自己建立自己的國家,有國家兩千多萬人才能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否則一定有其他國家來支配、統治、殖民台灣。 這時兩千多萬人就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運,也不可能繼續維持現狀,這個「不是國家的現狀」只是暫時的,不可能永遠存在。 總之,如果台灣不想建立自己的國家,則必須覺悟被中國或其他國家統治的命運,我們是不可能建立「無國家或無國籍的空間」。19世紀末,所謂無政府、無國家主義的主張,如今國際社會已證明完全不可能! 所以說台灣人大多數想維持現狀,其實就只是夢想建立國際法與國際社會,根本不可能容...

第369週/台灣人民沒有不獨不統的空間

第369週/台灣人民沒有不獨不統的空間 只要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要國家的迷思,在台灣非常普遍。該如何回應各種反對台灣獨立建國,質疑其正當性、必要性,主張維持現狀、不急統、不急獨,有國家也好、沒國家也好,反正沒國家也是這樣過日子等,似是而非的言論? 事實上,在台灣生存的兩千多萬人,沒有權利說自己不要國家,也沒有權利要求不統、不獨。因為目前人類社會沒有讓你有此選擇的空間。 現實是,目前的國際社會,任何個人都無法脫離國家而生存發展。試想,現在有哪一塊土地上的人民,可以不屬於某一個國家?沒有!如果你自己不想建立國家,那麼一定有其他國家來統治你。 所以,在地球上的一塊土地上生活的一群人,絕對沒有權利選擇是否需要國家,或是認為即使沒有國家,自己的生命財產也可以有保障,可以無憂無慮平安過日子。 如果你不選擇建立自己的國家,則必須覺悟將被其他國家所統治。如同台灣的現狀一樣,台灣人如果不準備建立自己的國家,那麼中國必然來統治,並可大膽地向國際社會主張台灣是其一部份,因為台灣不是國家,則必然屬於某一個國家所有。 即使中國不來菲律賓也會來統治,到時候主人傭人身份就要變動。世界上沒有一塊土地、一群人是和國家無關的。 目前的人類社會,國家與個人的關係,並非個人可以主動決定要不要國家。台灣人當然可以選擇要不要建國,但是若台灣人不建立自己的國家,則台灣必定被中國統治,或被其他國家統治。不論世界的何處,國家的統治必然存在,如影隨形。 國家是必然存在的,幾千年以來的人類社會一直是如此發展的,國家是如影隨形的存在,不是我們二千多萬人可以選擇要不要的。所以,任何人都不能說不需要國家,沒有國家也可以平安過日子。 台灣人不要國家,則中國必來統治,即使假設中國討厭台灣,不願意統治台灣,則菲律賓或其他國家也會來統治台灣。目前是因為北京政府主張擁有台灣,使其他國家沒有機會來統治台灣。 若北京政府放棄對台灣的野心,台灣人又不想自己建立國家,其他國家必然會主張台灣是其一部分,這時台灣仍然必須面對是否建國的問題。 總之,台灣人沒有選擇「是否需要國家」的權利,我們唯有選擇由自己主導建立國家,否則必然是被其他國家統治的命運。

第368週/鄭南榕精神與台灣獨立建國

第368週/鄭南榕精神與台灣獨立建國 葉菊蘭女士說:「鄭南榕還有一個更高的理想,就是台灣獨立建國,但是沒有那麼簡單」。在此,應該讓台灣人民了解主要的阻礙是: 1、阻礙台灣成為國家的最大因素,是繼續維持現狀中華民國體制下的一中憲法與外交,。中華民國「體制」並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一個中國的叛亂團體非法政府。 2、誤導台灣人民相信「維持現狀就是獨立」,但是當前的現狀,使國際社會認為台灣不是國家。何況中華民國自我主張是政府不是國家,維持現狀就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現狀,台灣根本無法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 3、台灣無法建國是因為台灣人沒有建國的意志,不夠積極主動,不敢宣布獨立,不敢主張要建立國家。只是等待時機、依賴各國會來支持台灣獨立,依賴國際社會保證中國不會動武才要建國。 台灣人民必需記住鄭南榕先生最後的呼籲:「不能採取妥協、軟弱的立場」。不能對中華民國體制妥協,必需堅定、積極、主動、持續的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表明建國的決心,才能成為國家。 台灣要成為國家,主要問題在台灣的內部、台灣人民的意志,其次才是國際社會的支持。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使台灣人民應理解,中華民國危害台灣的事實,台灣獨立成為國家的種種必要性。 如何傳播這些理論,使軍人、警察、各級公教入員、各行各業人士理解,中華民國已經危害到台灣的生存,威脅到下一代的前途與希望。 必須讓台灣人民了解,維持現狀就是讓中國有合法性、正當性來併吞台灣。如此台灣人民的建國意志自然就會展現出來,勇敢的宣布獨立,開始建立自己的國家。 行政院於2016年12月院會通過每年4月7日為國定的言論自由日,葉菊蘭女士表示,台灣已經還給鄭南榕一個公道,她很有包容心。但是站在台灣人民立場,這樣就算是有轉型正義嗎? 在此必需指出,目前台灣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或社會對於轉型正義,仍有許多未盡之處,尤其重要的是,不允許專制獨裁的勢力,繼續打壓台灣人民! 今天推動轉型正義受到重重阻礙,正是因為台灣媒體大部分受到國民黨與中國背後勢力的操控,扭曲歷史事實真相,完全是把黑的說成白的。 這些經營者、媒體所有者,很明確的封殺年輕、有使命感的記者,難以發表正確的報導言論。但是政府還是認為,為了「新聞自由」不能干涉這些媒體大老闆,實在無知。 首先,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要從國民的思想去改變,「若國民的思想不改變,就不可能推動轉型正義」,要改變必須從知的權利來源,教...

第367週/鄭南榕精神與轉型正義

第367週/鄭南榕精神與轉型正義 行政院於2016年12月院會通過每年4月7日為國定的言論自由日,葉菊蘭女士表示,台灣已經還給鄭南榕一個公道,她很有包容心。但是站在台灣人民立場,這樣就算是有轉型正義嗎? 在此必需指出,目前台灣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或社會對於轉型正義,仍有許多未盡之處,尤其重要的是,不允許專制獨裁的勢力,繼續打壓台灣人民! 今天推動轉型正義受到重重阻礙,正是因為台灣媒體大部分受到國民黨與中國背後勢力的操控,扭曲歷史事實真相,完全是把黑的說成白的。 這些經營者、媒體所有者,很明確的封殺年輕、有使命感的記者,難以發表正確的報導言論。但是政府還是認為,為了「新聞自由」不能干涉這些媒體大老闆,實在無知。 首先,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要從國民的思想去改變,「若國民的思想不改變,就不可能推動轉型正義」,要改變必須從知的權利來源,教育傳授正確的理念、知識著手,傳播媒體、傳播機構、記者的專業知識與使命感,也承擔很重要的責任。 其次,轉型正義應該有「恢復的轉型正義」,對於被害者、受差別者加以全面性的補償、補救,如此才能彰顯公平正義。但是台灣的所謂促進轉型正義,對於被害者、受差別者的補償、補救方面,卻沒有落實。 轉型正義應該有「究責處罰的轉型正義」,公開釐清真相、追究加害者的責任並處罰之,如此才能彰顯正義。針對黨國體制下的各行各業人士,如何違反公平正義,協助專制獨裁者打壓迫害人民,必須追訴真相、責任,加以處罰。 除了對於受害者的療傷止痛(修復式正義),還必須釐清真相、及追究加害者的責任(處罰式正義)。更重要的是,不允許專制獨裁的舊勢力,繼續打壓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