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週/鄭南榕精神與轉型正義
第367週/鄭南榕精神與轉型正義
行政院於2016年12月院會通過每年4月7日為國定的言論自由日,葉菊蘭女士表示,台灣已經還給鄭南榕一個公道,她很有包容心。但是站在台灣人民立場,這樣就算是有轉型正義嗎?
在此必需指出,目前台灣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或社會對於轉型正義,仍有許多未盡之處,尤其重要的是,不允許專制獨裁的勢力,繼續打壓台灣人民!
今天推動轉型正義受到重重阻礙,正是因為台灣媒體大部分受到國民黨與中國背後勢力的操控,扭曲歷史事實真相,完全是把黑的說成白的。
這些經營者、媒體所有者,很明確的封殺年輕、有使命感的記者,難以發表正確的報導言論。但是政府還是認為,為了「新聞自由」不能干涉這些媒體大老闆,實在無知。
首先,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要從國民的思想去改變,「若國民的思想不改變,就不可能推動轉型正義」,要改變必須從知的權利來源,教育傳授正確的理念、知識著手,傳播媒體、傳播機構、記者的專業知識與使命感,也承擔很重要的責任。
其次,轉型正義應該有「恢復的轉型正義」,對於被害者、受差別者加以全面性的補償、補救,如此才能彰顯公平正義。但是台灣的所謂促進轉型正義,對於被害者、受差別者的補償、補救方面,卻沒有落實。
轉型正義應該有「究責處罰的轉型正義」,公開釐清真相、追究加害者的責任並處罰之,如此才能彰顯正義。針對黨國體制下的各行各業人士,如何違反公平正義,協助專制獨裁者打壓迫害人民,必須追訴真相、責任,加以處罰。
除了對於受害者的療傷止痛(修復式正義),還必須釐清真相、及追究加害者的責任(處罰式正義)。更重要的是,不允許專制獨裁的舊勢力,繼續打壓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