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如何成為國家
目次
序章之1〈本書目的在釐清各種模糊的國家觀念〉
序章之2〈認清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
序章之3〈沒有國家,所有幸福都是虛幻〉
序章之4〈誰應看本書〉
一、統獨觀念之真相
一之1 〈統獨爭議的釐清〉
一之2 〈統獨立場的區分基準〉
一之3 〈各派主張的進一步分析〉
一之4 〈傳統獨派與建國基本理論派之差異何在〉
一之5 〈如何區隔建國基本理論派與傳統獨派〉
一之6 〈信仰、立場的改變與追求真理的區分〉
一之7 〈傳統獨派與建國基本理論派之差異再分析〉
一之8 〈建國理論是否不重要〉
一之9 〈重新認識建國運動〉
二之1 〈中華民國的本質〉
二之2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
二之3 〈在台灣建立一個叫中華民國的新國家是否可以成立〉
二之4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是兩個國家〉
二之5 〈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不同〉
二之6 〈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區別〉
二之7 〈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否定自己的國家〉
二之8 〈釐清現狀,承認中華民國叛亂地位的事實〉
二之9 〈台灣學者對「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的錯誤觀念〉
二之10 〈「中華民國」要成為國家所面臨的問題〉
二之11 〈使中華民國成為國家的方法和手段〉
二之12 〈以「中華民國」建國與「台灣共和國」建國兩者之比較〉
二之13 〈應以更具備正當性、合法、合理的方式建國〉
二之14 〈改國號不等於建立新國家〉
二之15 〈「新國家」「新政府」概念不應混為一談〉
三之1 〈何謂台灣主權未定論,台灣不屬於中國嗎?〉
三之2 〈台灣的國際法地位不再未定〉
三之3 〈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的國際法效力〉
三之4 〈何種主張有助於台灣獨立建國〉
三之5 〈舊金山合約之後,台灣領土主權的歸屬〉
三之6 〈憑什麼說中國已取得台灣主權〉
三之7 〈世界各國沒有必要比台灣自己先表明支持台灣獨立〉
三之8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三之9 〈「台灣關係法」在國際法學理上要如何解釋〉
三之10 〈美國販售武器給台灣,是基於美國的國家利益〉
三之11 〈台灣是北京政府沒有辦法實效統治的地方性事實政府〉
三之12 〈主權、領土主權與領土紛爭〉
三之13 〈建國理論之分類〉
三之14 〈「自決投票」是獨立建國的一部,但不是全部〉
四之1 〈台灣已經獨立?〉
四之2 〈認清事實現狀〉
四之3 〈台灣的實際地位〉
四之4 〈台灣不是無主地〉
四之5 〈確立正確的建國理論〉
四之6 〈台灣人要的是什麼?〉
四之7 〈正視維持現狀的危險〉
四之8 〈化解島內分歧〉
四之9 〈釐清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
四之10 〈獨立不是說給自己人聽的〉
四之11 〈沒有建國意志如何建國〉
四之12 〈自立自強才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保障〉
四之13 〈公民投票並無助於建國〉
四之14 〈認清國家對個人的必要性〉
五之1 〈維持現狀的矛盾性〉
五之2 〈主權的觀念必須正確〉
五之3 〈主權之定義〉
五之4 〈「必然是國家」與「可以成為國家」之間的差別〉
五之5 〈中華民國可以消滅嗎?〉
五之6 〈支持獨立運動與內政干涉〉
五之7 〈人民自決與建國〉
五之8 〈美國內戰與獨立〉
五之9 〈聯邦、邦聯與國家主權〉
五之10 〈中華民國憲法與建國〉
五之11 〈制憲與建國〉
五之12 〈制憲和修憲的不同〉
五之13 〈修憲與建國〉
五之14 〈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之正當性〉
五之15 〈人民自決投票之正當性與合法性〉
五之16 〈自決投票與獨立之相關性〉
五之17 〈合組邦聯必先是獨立國家才有資格〉
六之1 〈台灣地位未定問題在分析〉
六之2 〈從「台灣地位已定」鬆綁出發〉
六之3 〈中華民國存在或不存在面面觀〉
六之4 〈主張「中華民國」不存在卻又主張「正名」的矛盾〉
六之5 〈沒有國家為後盾,中華民國就什麼也不是〉
六之6 〈不正常、不完整的國家就不是國家〉
六之7 〈目前即使正名也無法讓台灣走入國際〉
六之8 〈中華民國走不出去不是名稱問題〉
六之9 〈建立新國家才有制憲問題〉
六之10 〈新憲法的不同定義〉
六之11 〈國家存在是正名、制憲的前提〉
六之12 〈淺談總統選舉和建國運動〉
六之13 〈國際局勢對台灣獨立建國的影響〉
〔附錄B〕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案
〔附錄C〕台灣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運動聯盟簡介
從現狀看台灣--誠實面對沒有國家的事實(臺灣獨立建國的理論基礎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