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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南海仲裁案為何稱中華民國體制為「中國內部的台灣當局」

認清南海仲裁案為何稱中華民國體制為「中國內部的台灣當局」 自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案以來,國際社會絕大部份的國家,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也都撤銷了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 因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就國際法來看,就是中國的「非法政府」,是一個「內戰狀態下的地方性事實政府」,或是國際法院在「南海仲裁案」裡指出的「中國內部的台灣當局」。 至到目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仍維持「一個中國」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更為了維持僅存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體制代表全中國的「政府承認」,不得不秏費龐大預算的「金錢外交」。 簡單說,無論是1912年的中華民國,抑或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各國都是依據國際法所確認的各項原理,以及新成立政府所要求「政府承認」,而認定代表中國的「新政府」,而非「新國家」。 如果,當年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對一個有別於中國或滿清的另一個新國家,也就是「國家承認」,那麼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即使只剩下台灣,依據國際法理論,雙方發生斷交甚至交戰,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的「國家承認」。 美國1979年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後,是否還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外交部自己也宣布,與我們有邦交,「承認」我們的邦交國,只有十幾國,為什麼只有十幾國? 為什麼承認我們的國家會從100多國減少?只有「政府承認」才會減少,「國家承認」是不可能減少的,這也證明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政府承認」。 美國、日本、歐洲及其他曾經與中華民國有過邦交的國家,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政府承認」不是「國家承認」,所以可以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 中國一直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幾千年延續下來的中國政府,只是改朝換代的政權、政府,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因此,台灣人民必需廢棄中華民國體制,才能擺脫中國,建立自己的國家。

許慶雄憲法憲法私塾呼籲

程序委員會的功能與職責,是排定法案進入國會審查的先後順序,沒有拒絕法案審議的權利,否則提案須符合一定人數的提案權,又何必存在? 為何國會法案提出有法定條件,就是防止濫提案,符合條件必然進入國會審查,何況是憲法規定的預算案!「法制局不能背書」,只能整理各國制度提出報告。 尤其,總預算案與重大法案,一定是優先審查。這是民主憲政,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下,立法權的憲法義務! 因此,只要符合規定的提案,國會都必須進行討論、審查、表決,民主國家的國會都是如此。 程序委員會各黨都有多數與少數,原則上排法案的先後順序,應該採用共識決,若是先後有爭議,不得已(例外)才會進行表決。 美國政府關門,是預算進入國會審查討論後,沒有完全通過。然而,經過民意輿論反應後,必定會合理妥協,修正通過。絕對不是拒絕審查討論,與程序委員會阻擋進入國會審查討論的不排案完全不同,這才是民主國家的國會! 民進黨應該要求法制局,𢑥整世界主要民主國家國會的法案審查規定,向台灣人民報告!民進黨也應該提出程序委員會拒絕排法案,已涉違憲的憲法訴訟!民進黨應該研究,民主國家國會的法案審查規定,向台灣人民報告!不能縱容多數暴力!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建立新政府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建立新政府 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自我主張要建立一個新政府,因此,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都是「政府承認」。 依據現場錄音影片,1949年10月1日15:00,毛澤東於北京天安門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這個內容簡單清楚,並沒有「建國」,而是使用「政府」。 所以,許多所謂毛澤東於北京天安門宣布「建國」,10月1日是「建國紀念日」,完全違背歷史事實。 北京政府也主張,每年10月1日是「建政紀念日」,亦即,建立新政府的紀念日。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是要建立「新國家」,還是要建立「新政府」,是由北京政府決定,根本輪不到任何國家或學者決定。 更早之前的1912年,發生在中國的,也是推翻滿清「政府」,建立共和體制的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也一再主張,1912年的中華民國是打倒中國的舊滿清政府,而不是建立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新國家。 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從來沒有主張是分離獨立的建國運動,都是自我主張要建立新政府,所以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就是「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新政府」取代滿清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政府。 就歷史事實來看,中華民國從來未曾向世界各國宣布,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所以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 依據外交部官方文件,1912年以來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新政府」,亦即,國際社會所給予的是「政府承認」而非「國家承認」。 1949年出現北京政權,並實際有效地統治中國後,國際社會便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新政府,這就是「政府承認」的變動。 如果,各國(例如美國、英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應該至今還存在,但事實並非如此。 由此可知,無論是1912年的中華民國,還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建立新政府,不是建立新國家。 圖說: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於天安門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之差異

「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之差異 國際法上,有關「承認」的理論,「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是很重要的概念。國際法的「政府承認」和「國家承認」,其適用的區別是,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還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推翻舊政府,建立新政府,那麼世界各國所給予的,就是政府承認。例如,伊朗的回教政權。 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例如,美國的獨立建國。 必須強調的是,「國家承認」不能撤銷,但是「政府承認」可以撤銷。例如,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發生戰爭,英國宣布與阿根廷斷交,關閉大使館召回大使,撤銷「政府承認」,但是,英國對阿根廷這個國家的「國家承認」是無法撤銷。 國際法上,並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就可以撤銷對對手國的「國家承認」。國家對他國作出「國家承認」之後即不能撤銷,受到承認的國家即永遠存在,除非這個國家瓦解或被他國消滅,否則國家承認關係永遠存在。 「政府承認」是在一個國家內部,發生政變或動亂,而有新舊政權並存,各國為了政治經濟社會往來的需要,思考要承認那一個政權,是代表這個國家的政府,而決定給予那一個政權「政府承認」的情況下使用。 所以,國際法上的承認,建立新國家就是使用「國家承認」;如果是建立「新政府」,就是使用「政府承認」。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建立新政府,自我要求的是「政府承認」,獲得的也是「政府承認」。

建交公報的論爭

建交公報的論爭 世界各國在與中國建交的公報上,都拒絕「承認」中國主張的「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只是用「認知、留意、聽到了」來委婉表達無意介入的態度。 但是必須注意,各國在建交公報上「沒有承認」,並不能等於「否認」,也不能引伸推論出,各國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 這些都與國際法的理論有關,例如夏威夷是不是美國的領土?福建是不是中國的領土?本來就不是各國在建交公報中,所能承認或談論的問題。 因此,再怎麼努力引用中國的建交公報,說服國際社會認同或支持「台灣不屬於中國」,不會也不能解決台灣屬不屬於中國的問題。 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回到如果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在國際社會的眼中,就是「台灣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那麼要求各國認同「台灣不屬於中國」等於自我矛盾,也無助於台灣建國運動。 圖說:既然台灣政府堅持自稱中華民國,造成世界上有兩個中國的假相,那麼形式上,又有什麼立場去抗議,韓國為了區分兩個自稱中國,而標示中國(台灣)?

倘繼續中華民國體制 拒絕92共識其實並無意義

倘繼續中華民國體制 拒絕92共識其實並無意義 北京政府從未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從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之下的中國分離獨立建國。由國共內戰的歷史來看,共產黨執政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非主張獨立建國,所以中國並未分裂。 換言之,如果中華民國政權不能夠反攻大陸,無法取代北京政府掌控的中國大陸統治權,中華民國體制就變成是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體制。 台灣人民接受中華民國體制,就代表台灣人民自願繼續在台灣叛亂,暫時不接受合法的北京政府統治,只想偏安台灣,等到不得已時只好投降。台灣只要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台灣就不可能成為國家。 此外,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是要成立一個新政府,從來就沒有主張要從中國分離獨立,也從來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每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明白指出是慶祝「建政(建立新政府)紀念日」,並非「建國紀念日」。 台灣一廂情願的政治人物與學者所謂的「毛澤東很後悔改國號」,造成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隔海分治的局面,其實是罔顧事實的政治謊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無論是爭取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還是與各國建交時,都是以新政府的身分爭取代表中國,從未主張新國家的身分。 事實是兩岸雙方在外交上,仍然繼續主張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所以中國從來沒有分裂,一直是一個中國,只是國家內部有一部份被「非法政府」統治。 因此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必然要壓迫「中華民國」這個非合法政府趕快投降,就國際法原則,當然也有權利反對並阻擾,非法政府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參加國際組織,警告各國不可以介入兩岸問題、台灣問題,因為這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既然中國一直沒有分裂,而且至今都是兩岸自我的主張,那麼爭論是否有「一個中國九二共識」,是多麼荒謬。台灣人民沒有必要否認「一個中國」,應該主張台灣建國才是正道。

台灣堅稱中華民國 必然成為挺台國家的困擾

台灣堅稱中華民國 必然成為挺台國家的困擾 聯合國2758號決議確定中國代表權席位,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會員國都應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 但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至今維持漢賊不兩立的模式,外交政策還是要求僅有的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 目前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幾個邦交國,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包括中國大陸及13多億人民),而非承認中華民國是與中國無關,是在台灣的另一個國家。 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統,延續國民黨的外交政策,還是代表中國廣大土地、人民的國家元首。所以北京才要抗議,也有權抗議。這些邦交國才會要求台灣金援,否則要轉為承認北京才是中國合法政府,習近平才是中國國家元首。 如果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台灣永遠難以堂堂正正在世界站穩發展的腳步。 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台灣社會,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台灣人民必需立即廢棄這種危害台灣的外交政策。 圖說: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挺台言論,引爆中國連番政治經濟軍事打壓,日本媒體街訪台灣青少年,年輕一代普遍認知「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清世界各國承認PRC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國際現實

認清世界各國承認PRC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國際現實 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而於1949年敗退台灣,世界各國與中華民國的政府繼續維持邦交關係,完全符合國際法的「政府承認」理論。 換言之,一個舊政府遭受到新政權的革命或叛亂時,若是舊政府尚未被完全消滅,處在還據有一部分領土及人民的過渡時期,各國繼續承認原來政府維持邦交,依據國際法的政府承認理論並無不當。 尤其當時東西冷戰的國際情勢下,西方國家明知北京已經成立新政府,且有效統治著中國絕大部分的土地與人民,但是為了抵制中國共產黨政權,繼續承認敗退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政府,認定北京新政府是非法政權不能代表中國,根據國際法亦屬可行。 隨後,北京政府在韓戰中出兵,持續對抗聯合國,接著又發生文化大革命,未能在國際社會上廣泛被承認,因此,西方國家才勉強承認一個幾乎要被消滅、敗退到台灣,繼續與北京對抗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以代表中國,而且持續了二十幾年。 當時的國際社會,基於這樣的原因,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但絕非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到台灣之後;或90年代民主化之後,「中華民國」已經成為一個與中國無關的國家。 因此,如果要主張民主化之後,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成為國家,就必須面對兩個關鍵障礙,一是國際社會認定中華民國已經被北京政府繼承,二是台灣人民尚未宣布、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

中華民國「零邦交國」才能救台灣

中華民國「零邦交國」才能救台灣 目前台灣的外交政策,還是維持「一個中國」,亦即延續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政策,與北京政府互爭合法與非法的「政府承認」。 中華民國政權1949年敗退到台灣後的十餘年間,世界各國只是繼續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以及代表中國大陸這塊土地與人民的一個政府。 那段時期,邦交國絕非承認中華民國是只代表「台灣地區」,只代表台灣這塊土地或台灣人民的國家。因此,中華民國政權敗退到台灣,並不是成為與中國分裂的另一個國家。 簡言之,對世界各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一個敗逃的「中國舊政府」,目前統治著台灣,進而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個地區。 政治人物與學者常常宣傳,現在還有十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欺騙台灣人要擔心,邦交國歸零會使中華民國變成不是國家,這根本是荒謬、矛盾的外交政策與邦交國爭論。 民進黨政府主張,維持邦交國才能證明台灣是國家,所以要努力以赴維持邦交國。另一方面,主張兩岸一家親的親中集團與媒體,也假裝邦交國歸零會使中華民國沒有國格,指責民進黨政府外交失敗會亡國。 奇怪的是,為什麼主張一個中國92共識的國民黨政府,要鞏固邦交國,為何希望一個中國的國民黨政權,會每年編500多億外交預算,用來維持中華民國的國格? 奇怪了,如果把台灣的邦交國歸零,全部奉送北京,這不就是實現他們的一個中國主張嗎?為何國民黨政權、親中集團與媒體會憂慮,警告台灣人民必需維持邦交國。這不是很荒謬、很矛盾嗎? 到底邦交國是使台灣有國際地位、維持國格?還是邦交國只是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國民黨、親中集團與媒體對邦交國又愛又恨?政客也都把台灣人當傻瓜玩弄? 事實上,讓中華民國成為「零邦交國」才能救台灣。「國家承認」和「政府承認」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是不可以撤銷,而後者則反之。目前和中華民國建交的邦交國之間,是屬於可以撤銷的「政府承認」。 由於中華民國體制延續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至今依然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爭取各國的「政府承認」,也就是延續一中之下的法統之爭。因此才有「金援」等非正規外交,也是中華民國台灣當局特有檯面下的外交支出。 過去國民黨政權的主要目的,就是以此「假裝」中華民國是國家,阻擾「台灣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封殺「台灣人民自決權」,導致台灣人民不知道「台灣獨立建國的必要性」,結果,等於是在為北京看守中國的台灣。 中華民國「零邦交國」,台...

聯合國與「一個中國」

聯合國與「一個中國」 台灣政治人物與學者常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否則怎麼會是聯合國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其實,一般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實際上都是在說,中國是一個國家。 中國是長久以來,在中國大陸的一個國家,國共內戰後,國際社會因為東西陣營對立的因素,某一時期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出席聯合國,以致兩者重疊。 但中華民國並不能因為在台灣,就成為與中國無關的另一個國家。因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歷史上,一個不同時期的國號、政權、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失去整個大陸的領土,自1949年起敗退到台灣,但直到1971年之前,其在聯合國的席次,是代表當時「全中國」7、8億人民,代表「中國」這塊土地上的政府,而不是代表台灣人民或台灣地區。 所以,當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繳交的會費是以7、8億人國民的人口計算,這段時期,1千萬上下人口的台灣人民,納稅負擔以7、8億人口計算的聯合國年費,當然是非常沈重的支出。 這22年間,聯合國有關北京與台灣的席次爭議,並不是「中華民國」代表權,而是「中國」代表權之爭。 《自由時報社論》於2024、10、16指出,台灣定位為中華民國非常危險:1、聯大2758號決議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2、台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必然自投「一個中國」陷阱。 美國與國際社會的「一個中國」政策,台灣人民應該認清:「一個中國」政策確定國際社會只有「一個中國」。聯合國2758號決議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 聯合國憲章23條條文至今仍維持中華民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自1971年通過2758號決議後,已由北京政府代表出席。所以無法認定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家,或是另一個中國。 因此,台灣內部自我主張中華民國,不但無法成為主權國家,而且等於承認北京政府的繼承權,自投「一個中國」羅網! 台灣要反擊聯合國2758號決議,必需自我反省。2758號決議確實完全沒有提及台灣,但是確定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台灣內部一再自我主張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等於承認北京政府的繼承權。 今天,除了台灣自已內部的國民黨及其部分支持者,國際社會並沒有任何外來勢力,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要台灣使用中華民國,但為何台灣人民還是慶祝中華民國國慶?高掛中華民國國旗? 這也是國際上所有支持民主台灣的國家,因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以及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