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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台灣,誠實面對歷史真相與國際共識

台灣就是台灣,誠實面對歷史真相與國際共識 說到「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常受到各界的攻擊,但這些攻擊論述常見「錯誤的前提導致錯誤的結論」。 錯誤的前提是,中華民國已經民主化,改頭換面成為國家;台灣有政府、人民、土地、軍隊就是國家,怎麼會是中國的非法政府? 錯誤的結論是,既然已有國家,何必再建國。 而台灣建國的前提,是因為國際社會已經認定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被北京政府繼承的中國舊政府,因此才必需建國。 如果,堅持「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的前提是正確的人,是否應該將精力放在說服歐美各國、日本、北京,讓國際社會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世界上有兩個中國,兩岸是兩國關係。 而不是浪費時間跟精力,攻擊指出「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府」的論點,因為現實確實是,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將給予中國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以及併吞台灣的藉口。 如果,攻擊的論述,可以說服國際社會接兩個中國,那才可以說,台灣不必再有建國運動,因為既然有國家了,何必再建國? 前提很重要:中華民國到底是不是國家,這是建國運動核心的課題。 一般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在理論上搞混了「政府」與「國家」,及「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相關理論。 目前政府官員與軍人都效忠中華民國,認為中華民國是他們的國家。但是如果有一天他們了解事實真相,發現所謂「中華民國」根本不是國家,只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心防的瓦解將導致政府與軍事防衛意志的崩潰,如何維護台灣安全? 所以,如果中華民國是國家,實有必要清楚告訴台灣人與國際社會,中華民國從何時成為國家?如何建立的?聯合國的中華民國為何由北京政府代表?為什麼是兩岸關係?為何是大陸委員會? 「台灣建國學」有關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中國非法政府,都已經一再清楚論述,在此不再深入說明。 但是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一方,卻無法將中華民國是國家的理論說明清楚,而只是以「錯誤的前提(中華民國是國家)」導致「錯誤的結論(不必再建國)」。 「台灣建國學」所以一再探討這些理論,就是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它只是被拒絕承認的中國舊政府,是「漢賊不兩立」下中國的非法政府。 從國際法與國際社會的觀點來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台灣成為非法政府統治的地區,這樣的現狀維持下去很危險。

消滅中華民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台灣建國

 消滅中華民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台灣建國 一般民眾常常誤認「台灣建國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所以反對台灣獨立,強調要捍衛中華民國體制。然而事實是,台灣建國根本與消滅中華民國無關。 很多人認為,台灣獨立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完全是誤解中華民國的意義。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政府名稱,而且是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中國舊政府。 嚴格來說,中華民國現在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並且在聯合國繼續使用的國號。渲染台灣建國是要消滅中華民國,是要誤導民眾相信,中華民國在台灣還是國家,好好的國家為何要消滅,以此欺騙民眾反對台灣建國,捍衛中華民國體制。 但是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嚴重後果是,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有權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些由聯合國與世界各國建交後的事實對應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繼承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有權繼承與使用。 更嚴重的是,在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有權主張要併吞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就成為中國繼承的對象。 北京政權也有權利要求所有邦交國,禁止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但是,北京政權卻很歡迎台灣對內,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因為只要是中華民國的一切,北京政權就有權利繼承,包括有權併吞台灣。 所以台灣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而是因為聯合國、世界各國都已經認定,中華民國由北京政府繼承。 但是必須強調的是,世界各國並未認定中國一定包括台灣,或是台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因此,台灣人民必需尋求活路,建立新國家。 台灣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而是要脫離中華民國體制,以免被北京政權繼承。 台灣人民不要再迷信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不要因此而反對台灣建國。台灣建國是台灣人民要生存,要成為一個國家,必須開拓的唯一活路。

台灣具備國家所有客觀要件,獨缺建國的主觀意志

台灣具備國家所有客觀要件,獨缺建國的主觀意志 台灣具備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等,所有成為國家的客觀條件,但卻欠缺建國意志的主觀要素。 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現狀,欠缺排除中國體制的意識,反對宣布獨立等等都是事實。台灣為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參加運動比賽,不惜自我否認是國家,容忍形同承認是「中國的台灣」、「中國的台北」等名稱。 另一方面,台灣也從未主動、積極、持續的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主張是與中國無關的新國家。 台灣自己都不明確主張,要成為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不敢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那麼,各國如何承認台灣是國家? 所以必需喚醒台灣人民站起表達建國意志,應該廢棄《中華民國憲法》,告知國際社會台灣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新「國家」,領土是台灣,國民2,300萬人,並以此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展現台灣不是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必須再加上有建國的意志,這樣才能建立自己的國家。 對比世界許多國家的獨立建國歷程,台灣人民實在是很幸運,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在追求獨立建國的過程中,有像台灣這樣好的條件。 擁有先進武器的軍隊、領先世界的高科技生產能力、強盛的經濟力,還有台灣海峽作為天然的屏障。 台灣從未接受中國的實效統治、中國人民解放軍也沒辦法在台灣軍管或鎮壓。台灣具備了人類有史以來,最好的建國條件,為什麼不能形成建立國家的意志?為什麼願意繼續做「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政府? 我們台灣人自己應該反省。世界上許多建國條件比我們惡劣的人民都建國成功了,而我們有這麼好的條件,竟然遲遲不敢獨立建國,只想維持偏安的現狀。 甚至,台灣人還自己騙自己,主張台灣已經獨立,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台灣建國學」也不需要在這裡否定台灣是一個國家,這樣的否定也沒有意義。 說明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並不是要自我否定,而是陳述事實,希望台灣人不要沉迷在已經獨立的幻覺中,繼續維持危險的中華民國體制。 「台灣建國學」一直努力以赴告訴台灣人,台灣還沒有獨立,繼續鼓勵台灣人民要勇敢的站起來「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

「可以成為國家」與「未必是國家」的差別

 「可以成為國家」與「未必是國家」的差別 一般民眾都認為,台灣有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等國家要素,所以必然是國家。但是,這個「必然是國家」的錯誤認知,已成為阻礙台灣建國的主要原因。 中華民國在台灣,具備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等,符合所有成為國家的「客觀要件」,此外,從未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統治也都是事實。 但是,這和「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能不能成為國家完全是兩回事,兩者不可以劃上等號。事實上,這個世界也從未有建立一個叫做台灣的國家。 所謂具備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等,卻未必是國家,例如,過去中國共產黨叛亂時,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就宣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與當時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分庭抗禮。 他們也有一支稱為「人民解放軍」的軍隊,領域有江西、福建、閩贛、粵贛四個省,是台灣的兩倍多,人口453萬,也向該地區的人民徵稅,卻並不必然就是國家。 當時被認定為是中國的叛亂團體,是一個與合法的南京政府對抗的叛亂團體,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歷史。 甚至在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著中國大陸廣大領域及人民,有政府及軍隊,人民解放軍還在韓戰與聯合國軍隊對抗。但是1972年之前,卻一直被美國及很多國家,認定為是叛亂的非法政府。 1972年之後,有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並不是要建立新國家,而是要建立新政府,建立一個要繼承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國新政府。 可見有土地、人民、政府,不必然一定就是國家,還要有其他成為國家的要件。 例如,美國各州都稱為「State」,其字義也是「國家」,有土地、人民、政府與州政府軍。但是美國的各州也都不是國家,而是地方政府。 所以,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不必然就是國家。相反的,做為一個主權國家,就一定必須要有自己的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這兩者之間並不是等號。 就像有四邊形未必是正方形,但是正方形必定有四個邊,這是一樣的道理。 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本來是要反攻大陸,消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從來都不是要形成「兩個中國」的國家。 即使民主化之後,始終維持《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體制的外交政策,仍然沒有不想成為新國家。 所以「中華民國在台灣」即使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等,客觀上擁有「成為國家」的要件,但卻從未表示要建立一個新國家,當然無法「必然成為一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