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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週/所謂「維持現狀」中華民國體制之危險性

第 282 週/所謂「維持現狀」中華民國體制之危險性 所以,世界各國與聯合國對中華民國的認定是,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只不過是存在於中國某一個時代的政府的名稱(國名)而已,中華民國政權敗退至台灣,至今台灣人選擇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繼續叛亂。 世界各國不願意也不能表示關心台灣的中華民國,因為這是平定叛亂,是屬於中國內戰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如果我們要在這塊土地上繼續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叛亂下去,聯合國及國際社會就不能干涉兩岸內戰問題,這也是台灣人的選擇。同時這樣並不能使台灣成為一個國家,也不可能使台灣忽然間「已經獨立」成為一個國家。 國際社會就是這樣認定,所以不可能有兩個中國,一個國家也不可能存在兩個合法政府,更不可能有一個國家的席次,同時由兩個政府各出一半人馬組成代表團在聯合國開會的狀況,這種所謂的「平等代表權」或「平行代表權」。 換言之,當中華民國體制成為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國際社會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理所當然的就成為中國的一個叛亂政府,我們台灣人就成為被中國的叛亂政府所統治的叛亂地區的一份子。 維持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是中國的舊政府、叛亂地區,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並未獨立。因此雙方的武力衝突是內戰, 70 年來一直如此。 台灣如果是宣布獨立,雙方的武力衝突是獨立戰爭,不再是內戰,類似美國對抗英國的獨立戰爭,當時法國與其他國家也介入。 因此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可以介入,東歐各國獨立也有很多例子。其他國家是否介入,主要差別在台灣是否宣布獨立。 北京政府之所以一再以強硬手段,威脅不可以改變中華民國體制下的現狀,台灣不可以宣布獨立,其原因就是要維持內戰狀態。 北京政府之所以一再恐嚇反分裂、反對台獨,原因就是一旦台灣宣布獨立,立刻使雙方的武力衝突成為獨立戰爭,不再是內戰。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可以介入處理,成為國際問題。 很清楚的,這就是我們今日的現狀,這就是今天台灣人的身分、台灣今日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以及為什麼台灣孤獨的面對中國武力威脅的原因。

第281週/:由各國軍事援助烏克蘭證明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之危險性

第 281 週/:由各國軍事援助烏克蘭證明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之危險性 所以,世界各國與聯合國對中華民國的認定是,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只不過是存在於中國某一個時代的政府的名稱(國名)而已,中華民國政權敗退至台灣,至今台灣人選擇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繼續叛亂。世界各國不願意也不能表示關心台灣的中華民國,因為這是平定叛亂,是屬於中國內戰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如果我們要在這塊土地上繼續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叛亂下去,聯合國及國際社會就不能干涉兩岸內戰問題,這也是台灣人的選擇。同時這樣並不能使台灣成為一個國家,也不可能使台灣忽然間「已經獨立」成為一個國家。 國際社會就是這樣認定,所以不可能有兩個中國,一個國家也不可能存在兩個合法政府,更不可能有一個國家的席次,同時由兩個政府各出一半人馬組成代表團在聯合國開會的狀況,這種所謂的「平等代表權」或「平行代表權」。     換言之,當中華民國體制成為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國際社會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理所當然的就成為中國的一個叛亂政府,我們台灣人就成為被中國的叛亂政府所統治的叛亂地區的一份子。維持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是中國的舊政府、叛亂地區,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並未獨立。因此雙方的武力衝突是內戰, 70 年來一直如此。 台灣如果是宣布獨立,雙方的武力衝突是獨立戰爭,不再是內戰,類似美國對抗英國的獨立戰爭,當時法國與其他國家也介入。因此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可以介入,目前各國軍事援助烏克蘭與東歐各國,獨立與否也是很好例子。其他國家是否介入,主要差別在台灣是否宣布獨立。 北京政府之所以一再以強硬手段,威脅不可以改變中華民國體制下的現狀,台灣不可以宣布獨立,其原因就是要維持內戰狀態。北京政府之所以一再恐嚇反分裂、反對台獨,原因就是一旦台灣宣布獨立,立刻使雙方的武力衝突成為獨立戰爭,不再是內戰。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可以介入處理,成為國際問題。 很清楚的,這就是我們今日的現狀,這就是今天台灣人的身分、台灣今日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以及為什麼台灣孤獨的面對中國武力威脅的原因。

第280週/聯合國2758號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

第 280 週/聯合國 2758 號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 許多御用學者指出,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現在還存留中華民國的名字,所以 1971 年 10 月 25 日聯合國大會 2758 號決議案,驅逐這個「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當時還擔任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是非常殘忍與不公義的事。 197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蔣介石發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強調因為聯合國的墮落與變質,國際社會的非法,所以退出。台灣人的團體則是重視聯合國驅逐蔣介石的代表、驅逐中華民國,沒有把重點放在這是中華民國被北京政府繼承與取代。 聯合國於 1971 年,作出此種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國代表權的決議之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自此就變成一個中國的叛亂政府,沒有資格繼續代表中國,所以只好讓出各式各樣國際組織中的中華民國代表權,孤立至今。 許多獨派的學者其實都不知道被繼承與取代的意義,竟然到現在都還說不清楚,甚至還附和中華民國體制的官方退出說法,說成中華民國被趕出聯合國,或中華民國被宣判亡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根本是把中華民國當成是國家。 事實上,聯合國從成立之後就從來沒有趕出過任何會員國,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國家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甚至會員國和聯合國作戰,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出兵制裁伊拉克,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 一個與聯合國對抗,與聯合國作戰的會員國都沒有被開除,更何況當時還是一個好好的中華民國,如果中華民國是國家,怎麼可能會被驅逐?其實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被驅逐或開除,至今仍然在聯合國開會。只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被 2758 號認定為非法政府,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必須讓出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必須讓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讓出中華民國在安理會的席位,轉由新政府中華人共和國來代表。 聯合國並未驅逐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而言,只是中國這個國家某一個時代的一個國名、一個政權名稱而已,並不是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 大家可以上聯合國的網路去看看憲章 23 條,或看聯合國有沒有任何文件記載著曾經驅逐過會員國,驅逐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很顯然的,根本沒有,也不可能。

第279週/所謂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真相

0328 第 279 週/所謂中華民國 「退出」聯合國的真相 2006 年中國歷史學者章立凡撰文指出, 1965 年毛澤東接見法國《人道報》記者馬嘉麗,說到一件令他後悔的事情,就是 1949 年不應該把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改國號的話,會減少很多麻煩,解決很多問題,好比一個中國問題、聯合國問題、台灣小朝廷問題等,隱約指聯合國好像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 台灣的國民黨政府與學者,也都以 「我國(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誤導、欺騙台灣人。所以當年聯合國如何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有必要釐清。由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亦可證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不同階段(朝代)國號的政府。 首先,聯合國根本不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那些中華民國體制的專家學者官員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以新國家的方式申請加入聯合國,也是等了 22 年,所以台灣要加入聯合國也應該慢慢來不必急。 這種說法就是欺騙台灣人,獨派的理論家沒有人指出錯誤,甚至有一些從海外留學回來的教授,所謂獨派團體的專家學者也附和這種一派胡言亂語的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加入聯合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要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身份,以中國的新政府身分,要求聯合國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中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不能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此種方式進入聯合國,要求國際社會給予「政府承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聯合國於 1971 年即已作出此種認定的 2758 號決議。而且聯合國也允許北京政府,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至今。 反過來說,如果聯合國是認定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是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以認定中華民國代表權之爭,最後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得中華民國代表權。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又怎麼不依照一般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由安理會來審查,而是由大會採用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方式,將原來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代表的中華民國席次...

第278週/「斷交」不能撤銷國家承認

第 278 週/「斷交」不能撤銷國家承認 國際法上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斷交,就撤銷對方國的國家承認,即所謂「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所以「斷交」與撤銷國家的承認無關,關係突然惡化「斷交」,或是「斷交」與新的政府建交,對國家的承認與否或變動完全無關。 如果真如外交部所說, 1912 年之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世界各國都曾經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話,依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美、英、法、日及世界各國都應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現在應該有一百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即使沒有邦交沒有大使館,也不能中斷或是否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但是,你問外交部包括外交部長在內的任何官員,美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你得到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們的外交部自己也宣佈,與我們有邦交「承認」我們的國家只剩十多國。為什麼只有十多國,為什麼承認我們的國家會減少?其原因就在於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只是政府承認,不是國家承認。而且剩下這十多國對中華民國所做的承認,也是承認中華民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由此可知,如果美、日、歐洲等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曾經做過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外交部大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宣示,我們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而美國到現在還必需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美國過去對中華民國所做的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自 1912 年所做過的國家承認,到現在依然有效而且必須繼續承認,即使是要與中華民國斷交,改與中華民國的敵對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即使是召回大使、關閉大使館,毀棄所有與中華民國簽訂的條約,依據國際法也無法撤銷對中華民國的國家承認。外交部有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如此宣布嗎?不可能! 所以必須再強調,外交部及學者常提及,現在有十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數目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國家,邦交國不可以歸零。根本是對內欺騙台灣人,對國際社會,包括總統、行政院、外交部在內的所有政府官員敢如此主張嗎?敢召開國際記者會對全世界做這樣的宣示嗎?這樣的笑話講得出口嗎? 當然不敢,但是我們的政府欺騙台灣人,看不起台灣人,輕視所謂獨派的學者、專家。因為台灣人不研究國際法,所以政府官員才膽敢欺騙台灣人,因為沒有人能夠指出政府對台灣人的欺騙。基於一個國際法學者的良知,雖然高官要怎麼說我沒有辦法...

第277週/邦交國與國家地位

第 277 週/邦交國與國家地位 這是一個有關「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問題。許多台灣民眾會認為,目前台灣有十多個邦交國承認台灣是國家。外交部及一些學者的說法,也常提及中華民國有十多個邦交國。 因此,很多人誤以為,儘管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主權國家,國際社會怎麼可能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政府? 中華民國有十多個國家承認是國家、有邦交,怎麼說是非法叛亂政府?針對這樣的錯誤說法,我們必需由國際觀點進一步說明。 國際法上的承認理論,明確區分為政府承認和國家承認,其適用的區別就依據,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或是一個新國家。 前面已經說明,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政府,那麼世界各國所給予的就是政府承認;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者為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 前面提過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其目的就是要建立新政府,所以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就是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取代滿清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歷史中,從來沒有提出過是獨立運動、建國運動。 就歷史而言,中華民國本身也從來未曾向世界各國宣示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國或大清帝國無政府繼承關係的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歷史文件,指出 1912 年亞洲成立一個新國家。 我們可以由外交部等官方文件得知,自 1912 年以來,世界各國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包括美、日、歐洲及其他曾經與中華民國有過邦交的國家,他們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自我的主張,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國際社會所給予中華民國的是「政府承認」,而不是「國家承認」。 所以,當北京政權出現並實際有效地統治中國後,國際社會便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這就是政府承認的變動。這也是目前我們看到外交部一天到晚,忙著花錢鞏固邦交國的原因。 如果當初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屬於國家承認,那麼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如果孫文領導國民黨革命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即使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台灣,即使今天美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甚至是交戰,依據國際法理論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這...

第276週/所謂一國兩府是對國際法的無知

第 276 週/所謂一國兩府是對國際法的無知 一國兩府是違反現代國家原理的說法,實際上不可能一個國家有 2 個政府,或 2 個以上的政府,國際法上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的政府。 由人類長久以來的歷史,國家的觀念,以及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一個國家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個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如果一個國家存在兩個政府,必然只有一個是合法代表該國。 亦即,一個有主權的政府(主要是軍事外交),另一個則是沒有主權的地方政府(香港的特區政府)或非法的叛亂政府。 除非中華民國政府反攻大陸,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否則,將無法改變外交上,各國陸續與中華民國斷交,導致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一個叛亂政府的地位。 但是,今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一方面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中國舊政府體制,另一方面又沒有能力反攻大陸,宣佈戡亂失敗,停止動員戡亂,但又不願意也不敢主張或推動獨立建國,造成我們在台灣的民眾,一生下來就成為叛亂政府一份子的悲慘情況。

第275/中國的革命並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第 275 /中國的革命並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或是毛澤東的中國共產黨革命,到底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 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是要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我們都耳熟能詳。中國共產黨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取代國民黨政權的新政府,而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他們也從來沒有說過,要讓中華民國這個舊政權繼續在台灣存在,或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從它的母國分離獨立出去,中國共產黨的革命運動,從來沒有提出這樣的獨立建國訴求。 所以很清楚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久以來的內戰、爭鬥,都是在爭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的政權,在爭誰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在爭某一方要建立國家,而另一方予以打壓反對其獨立,兩岸之爭從來就不是建立新國家的問題。 這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漢賊不兩立,這就是一個中國原則。 所以,在這樣一國兩府共存的現狀下,兩個政府就只有在外交承認與各國建交問題上,拼個你死我活,北京政府若是合法政府,則台灣的中華民國就成為非法政府;台灣的中華民國若是合法政府,則北京就成為非法政府,因為一個國家不允許有兩個政府,不可能兩個合法政府的狀況同時存在。 目前各政黨、政客或學者也流行提出所謂,兩岸共存共榮、兩岸一家親、兩岸和平相處,不要在邦交國做你死我活的零和對抗,甚至提出一國兩府,這些都是完全不了解學理的說法。除非是兩岸成為兩個國家,這些才有可能實現。

第274週/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第 274 週/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探討「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這個問題很多台灣人到現在還是不太清楚。到底 1912 年的中華民國是建立新國家或是新政府?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為何不同?這些問題與革命運動、建國運動的關係為何?都有必要理解。 人類社會長久以來使用革命方式,對抗統治者或是推翻統治者的型態不只是一種。革命最主要有兩種型態,其一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政府,其二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國家,此時又稱為建國運動。 人類歷史上要革命,要反對現有的政府、國家時,其本身的理念、主張必然是很清楚的,不會忽然說是要建立新國家,一下又忽然說是要建立新政府。 譬如,過去巴基斯坦人民在印度革命,即清楚地提出其訴求為自印度分離獨立,他們從來不曾說是要成立一個取代馬德里的印度新政府。又譬如過去新加坡自馬來西亞分離獨立時,也並未主張要取代馬來西亞的統治者,成為馬來西亞的執政黨,而是很明確的主張要從馬來西亞分離獨立。 革命尚未成功的分離獨立運動,譬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加拿大政府為了讓魁北克省不再主張分離獨立,一再邀請魁北克獨立黨進入加拿大政府聯合執政,連首相一職都願意讓給魁北克獨立黨人,只要求魁北克不要追求獨立。 但是魁北克獨立黨人士拒絕,並清楚的說出該黨並非為了追求執政或要成立加拿大的新政府,該黨所欲追求者,乃是從加拿大分離獨立,建立一個名為魁北克的新國家。 一個建國運動,一個革命運動的主張必然是非常清楚明確。我們看 200 多年前的美國革命運動,其主張就是要從英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而不是說要在美國大陸成立政權,企圖攻打倫敦,準備在消滅英國王室及倫敦政府之後,成立代表大英帝國的新政府。 很清楚地,美國革命運動的訴求是要從大英帝國分離獨立,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新國家,而不是要建立一個目的在取代當時大英帝國政府的新政府。

第273週/立足點明確才必需宣布獨立

第 273 週/立足點明確才必需宣布獨立 一些獨派學者強調「不必宣布獨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路線。例如,之前有說明「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或是中華民國政府非法軍事佔領」等主張的矛盾。 如果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和庫德自治區紛紛辦理「獨立公投」,就是主張獨立必須面對自己是屬於英國、西班牙和伊拉克的自治區,所以才要主張獨立。這都指出「獨立必須面對、處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現狀,必需宣布獨立」。 加泰隆尼亞是西班牙的一部分、庫德自治區是伊拉克的一部分,所以他們追求獨立建國。這才是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獨立建國運動。加、庫未來能否建國成功,還有很多阻力。但是看看人家、想想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做為台灣人可說百感交集。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自我主張。今天民進黨的外交部還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統治著台灣。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 所以台灣人民必須廢棄中華民國現狀,才能使台灣不屬於中國。但是台灣的一些獨派,完全無視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結果,台灣就是屬於中國。台灣政權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使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一個國家,而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台灣屬於中國根本是台灣人政權的自我主張。 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還是在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是非法軍事佔領。如果這些論述都是假設在:國際社會目前已經是兩個中國,中華民國不能統治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卻忽視台灣人在自由意願的現狀下,一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的統治,也無視國際社會接納一個中國的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同時在聯合國代表中華民國的事實。那麼如何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建國的手段、策略也是如此,高喊改中國的國號、換中國的國旗,但是理論與原因是什麼卻無法說明,這樣建國運動如何完成建國。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最近加、庫的建國運動,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台灣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