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週/所謂一國兩府是對國際法的無知
第276週/所謂一國兩府是對國際法的無知
一國兩府是違反現代國家原理的說法,實際上不可能一個國家有2個政府,或2個以上的政府,國際法上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的政府。
由人類長久以來的歷史,國家的觀念,以及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一個國家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個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如果一個國家存在兩個政府,必然只有一個是合法代表該國。
亦即,一個有主權的政府(主要是軍事外交),另一個則是沒有主權的地方政府(香港的特區政府)或非法的叛亂政府。
除非中華民國政府反攻大陸,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否則,將無法改變外交上,各國陸續與中華民國斷交,導致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一個叛亂政府的地位。
但是,今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一方面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中國舊政府體制,另一方面又沒有能力反攻大陸,宣佈戡亂失敗,停止動員戡亂,但又不願意也不敢主張或推動獨立建國,造成我們在台灣的民眾,一生下來就成為叛亂政府一份子的悲慘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