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週/邦交國與國家地位

277週/邦交國與國家地位


這是一個有關「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問題。許多台灣民眾會認為,目前台灣有十多個邦交國承認台灣是國家。外交部及一些學者的說法,也常提及中華民國有十多個邦交國。


因此,很多人誤以為,儘管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主權國家,國際社會怎麼可能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政府?


中華民國有十多個國家承認是國家、有邦交,怎麼說是非法叛亂政府?針對這樣的錯誤說法,我們必需由國際觀點進一步說明。


國際法上的承認理論,明確區分為政府承認和國家承認,其適用的區別就依據,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或是一個新國家。


前面已經說明,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政府,那麼世界各國所給予的就是政府承認;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者為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


前面提過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其目的就是要建立新政府,所以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就是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取代滿清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歷史中,從來沒有提出過是獨立運動、建國運動。


就歷史而言,中華民國本身也從來未曾向世界各國宣示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國或大清帝國無政府繼承關係的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歷史文件,指出1912年亞洲成立一個新國家。


我們可以由外交部等官方文件得知,自1912年以來,世界各國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包括美、日、歐洲及其他曾經與中華民國有過邦交的國家,他們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自我的主張,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國際社會所給予中華民國的是「政府承認」,而不是「國家承認」。


所以,當北京政權出現並實際有效地統治中國後,國際社會便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這就是政府承認的變動。這也是目前我們看到外交部一天到晚,忙著花錢鞏固邦交國的原因。


如果當初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屬於國家承認,那麼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如果孫文領導國民黨革命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即使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台灣,即使今天美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甚至是交戰,依據國際法理論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這個國家的承認。


譬如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發生戰爭,斷交並關閉大使館,召回大使,但是英國對阿根廷這個國家的國家承認是無法撤銷。在國際法上,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就撤銷對對方國的國家承認。


國家承認一旦作出即不能撤銷,受到承認的國家即永遠存在,除非國家瓦解分裂或被他國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