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週/所謂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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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週/所謂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真相
2006年中國歷史學者章立凡撰文指出,1965年毛澤東接見法國《人道報》記者馬嘉麗,說到一件令他後悔的事情,就是1949年不應該把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改國號的話,會減少很多麻煩,解決很多問題,好比一個中國問題、聯合國問題、台灣小朝廷問題等,隱約指聯合國好像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
台灣的國民黨政府與學者,也都以「我國(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誤導、欺騙台灣人。所以當年聯合國如何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有必要釐清。由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亦可證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不同階段(朝代)國號的政府。
首先,聯合國根本不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那些中華民國體制的專家學者官員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以新國家的方式申請加入聯合國,也是等了22年,所以台灣要加入聯合國也應該慢慢來不必急。
這種說法就是欺騙台灣人,獨派的理論家沒有人指出錯誤,甚至有一些從海外留學回來的教授,所謂獨派團體的專家學者也附和這種一派胡言亂語的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加入聯合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要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身份,以中國的新政府身分,要求聯合國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中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不能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此種方式進入聯合國,要求國際社會給予「政府承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聯合國於1971年即已作出此種認定的2758號決議。而且聯合國也允許北京政府,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至今。
反過來說,如果聯合國是認定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是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以認定中華民國代表權之爭,最後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得中華民國代表權。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又怎麼不依照一般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由安理會來審查,而是由大會採用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方式,將原來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代表的中華民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
聯合國之所以會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的成立,從來就不是成立一個新國家,而是一個取代中國舊政府的新政府而已。
當一個舊政府喪失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而由新政府實際有效地統治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時,國際社會當然認定新政府才是代表該國的政府,也因此才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來代表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名號),也就是中國這一個國家。
到目前為止,聯合國憲章的創始會員國,仍然寫著中華民國,而北京政府也很願意,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