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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週/認清當前「台灣」兩字無法等於國家

第345週/認清當前「台灣」兩字無法等於國家 馬英九等親中的學者、媒體、政客都常常說、敢大聲喊愛「台灣」。但是如果改成愛「台灣共和國」,他們就不敢說出來。可見一般人提到「台灣」,根本不把它當做是一個獨立,有主權的國家名稱來看待或使用。這使「台灣」兩字成為一個中國的台灣地區,一個用來欺騙台灣人的工具。 如果不挑戰中華民國體制,不對在台灣實行統治的中華民國說不,不否定中華民國體制,那麼「台灣」一直是中國的台灣地區,絕對不是國家的國號。只有在建立台灣共和國之後,那時候再使用台灣自然就是國家的國號,不會再有誤解被扭曲的狀況。 換言之,如果台灣繼續地容忍中華民國體制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台灣共和國的誕生。台灣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是水火不容的。 台灣早已獨立,國名是中華民國,可以騙。但是台灣共和國早已獨立,國名是中華民國,如何騙?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可以騙。但是台灣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如何騙?台灣兩字就是這樣被誤解、被扭曲、被惡用。 如果台灣人繼續容忍、相信中華民國體制是國家,只想用改稱號的方式,解決或逃避建國的問題。那麼,就算是護照改為台灣,參加運動比賽改名為台灣隊,駐外改名為台灣代表處,「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也仍然是中國舊政府所延續下來的一個地區政權而已。 亦即,只不過是中國在某一個時代、某一個朝代偏安台灣的,地方性事實政府的名稱而已,在本質上仍然不是建立一個新國家。不論如何更改名稱,也不能改變台灣只是一個地方性事實政府而不是國家的事實。 總之,如果誤認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國家,同時又只要以更改名稱為台灣,認為如此可以使台灣共和國誕生,這是矛盾、不正確的建國方式。 認清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廢棄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才是獨立建國的第一步。一個新國家的誕生,不可能以更改名稱的方式誕生,香港改名稱為港香,也無法成為國家。 所以,只要中華民國體制存在,繼續被台灣民眾接受而繼續維持,就不可能在台灣建立新國家。如果只想要以中華民國來進行體制內的改造,再怎麼修憲、選總統、第二共和,也無法在台灣建立一個新國家,台灣共和國也永遠不可能建國成功。 台灣到今日雖然已民主改革,卻仍然沒有成為國家,仍然未能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未能建國成功的第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繼續容忍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

第286週/中華民國如何成為一個國家

第 286 週/中華民國如何成為一個國家 不少人主張中華民國可以轉型成為一個國家,如果是為了反對台獨可以了解,如果不是,期待中華民國轉型成為一個國家真是難如登天。要使中華民國轉型成為一個國家,那就請我們的官員在各種國際會議、國際活動、兩岸和談的場合上,把國格顯示出來,把國號擺出來,把國旗插上。 就像朝鮮半島兩韓的談判都是拿出國號、插上國旗。台灣人不要只是自己往自己的臉上貼金,說我們已經形成國對國談判的「樣子」,事實上根本連樣子都沒有。 台灣人可曾在國際會場上看到代表國家的國旗、國號,甚至馬習會談連在對方的面前都不敢提到「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只敢在記者會上偷偷地講。這樣能稱為國家嗎?所以很清楚的,中華民國體制下的政府官員與代表,從來就不敢在國際社會上強調兩個中國,在面對北京政府時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這些做法都使中華民國體制只能成為一個叛亂團體,無法轉型成為一個國家。 既然中華民國政府本身都不敢說自己是國家,甚至說自己不是國家,為什麼會有自認為是獨派的政黨會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主張中華民國是「我國」的國號,這樣的團體是「獨派」團體嗎?這樣的「民進黨」是獨派政黨嗎? 民進黨還修改: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黨綱,說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只是目前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這實在是莫名奇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大家就轉而保衛中華民國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還要有自稱獨派的團體要正名、改國號、換國旗,要繼續從事獨立建國運動?

第285週/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

第 285 週/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 台灣人主要的問題是對中國的態度不夠強硬,尤其在面對中國共產黨時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以下從生活實例印證,為何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主要是來自台灣人的不敢主張是國家。 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國旗、國名。所有的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在台灣舉辦的時候,我們也不能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不能懸掛所謂的國旗。大家想想看,我們對中國在談判磋商時,可曾見到過所謂「中華民國」的名稱、國旗? 如果我們是一個國家,不論是辜汪會談、焦唐會談、馬習會談,或者是我們的官員到新加坡、上海、北京開會談判時,會場上就應該同時插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雙方的國旗,但是我們有辦法要求插上我們所謂的「國旗」嗎? 我們即使在面對中國的時候,不也是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嗎?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使不插上國旗,也不會有國家認為它不能代表中國,因為世界各國都承認它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 反之,中華民國平常對台灣的民眾說自己是一個國家,卻又為什麼在面對國際社會時,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又為什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採取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把這些都用中國打壓、國際社會沒有正義感來掩飾,這是不負責的說法,自己不敢、不願、不能建國才是主要的原因。 再來看看我們所謂的憲法,到今天也都說我們不是國家,我們是台灣地區,我們是中國的自由地區。這部憲法上可曾說過我們是與中國不同的國家?即使經過民主化之後的歷次修憲,可曾在憲法中宣稱我們是一個國家,事實上是沒有,因為一個自由地區怎麼能夠算是一個國家? 民進黨政府說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有些所謂的獨派人士說台灣已經獨立,但是憲法上明明就清楚地寫著,台灣是一個地區,寫的更清楚一點的話,應該說是中國的一個叛亂的自由地區,是在實施共產主義的中國之下叛亂的一個自由地區。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在一個叛亂地區的現狀,台灣民眾就成為叛亂地區的一份子。 所以,若是以叛亂地區的地位和中國談判,結果就只有投降一條路,台灣各界人士沒有反對辜汪會談,沒有反對兩岸的和談,結果就只有邁向投降一途。因為我們現在的地位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一個叛亂團體怎麼可能和一個國際上代表國家的合法中央政府有對等地位的談判? 一個國家的叛亂團體,要怎麼樣和該國的合法政府,談判出變成是國家的結果?

第284週/中華民國是以「經濟體」身份加入WTO與APEC

第 284 週/中華民國是以「經濟體」身份加入 WTO 與 APEC 每年 11 月召開的 APEC (亞太經合會)高峰會,因為中華民國是以經濟體的身份加入 APEC ,而不是用國家身份,所以每次中華民國總統都無法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出席,但政府和媒體卻把責任推給對岸中國的打壓。 香港在加入 WTO 之時,就很清楚的以英國的一個經濟體的身分申請加入,現在則以中國經濟體的地位繼續成為會員。 再看看我們的情況,政府說為了我們的經濟,為了我們的貿易不能不加入 WTO ,所以只好用經濟體的身分申請加入。 但是,難道為了加入 WTO 就可以否認自己是一個國家,對世界各國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如果我們的政府只是對內自己認定自己是一個國家,卻對國際社會宣稱自己不是國家,那麼這樣的國家有資格成為一個國家嗎?當然沒有資格。 世界各國沒有一個國家會為了加入國際組織,而宣稱自己 ­ 不是國家。事實上也不會有一個國際組織,會要求加入國必須宣稱自己不是國家才能成為會員。從來沒有一個國際組織強迫我們必須這樣做,而是我們自己在申請的時候,宣稱自己不是國家,要求國際組織讓我們以經濟體的身分加入。更嚴重的是,甚至被認為是中國的經濟體之一,也不敢出聲否認。 譬如每年舉行的 APEC (亞太經合會)高峰會,中華民國總統為什麼不能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出席?不是因為中國的打壓,也不是因為 APEC 的會員國欺負我們,而是因為我們當初就不是以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大家可以去查證,看看我們是不是以經濟體的身分加入 APEC 。既然不是以國家身分加入,既然只是一個經濟體,怎麼可能會有國家元首,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或是蔡英文又怎麼能夠出席呢?所以,由國家元首代表國家參與的會議,當然只是經濟體的台澎金馬就不能有元首,只能由民間入士代表參與了。 既然不是國家,當然我們的外交部也不能派出部長參加外交部長級會議,其結果當然只能由一般官員代表與會,因為我們只是一個經濟體怎麼會有外交部長。

第278週/「斷交」不能撤銷國家承認

第 278 週/「斷交」不能撤銷國家承認 國際法上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斷交,就撤銷對方國的國家承認,即所謂「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所以「斷交」與撤銷國家的承認無關,關係突然惡化「斷交」,或是「斷交」與新的政府建交,對國家的承認與否或變動完全無關。 如果真如外交部所說, 1912 年之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世界各國都曾經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話,依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美、英、法、日及世界各國都應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現在應該有一百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即使沒有邦交沒有大使館,也不能中斷或是否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但是,你問外交部包括外交部長在內的任何官員,美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你得到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們的外交部自己也宣佈,與我們有邦交「承認」我們的國家只剩十多國。為什麼只有十多國,為什麼承認我們的國家會減少?其原因就在於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只是政府承認,不是國家承認。而且剩下這十多國對中華民國所做的承認,也是承認中華民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由此可知,如果美、日、歐洲等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曾經做過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外交部大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宣示,我們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而美國到現在還必需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美國過去對中華民國所做的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自 1912 年所做過的國家承認,到現在依然有效而且必須繼續承認,即使是要與中華民國斷交,改與中華民國的敵對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即使是召回大使、關閉大使館,毀棄所有與中華民國簽訂的條約,依據國際法也無法撤銷對中華民國的國家承認。外交部有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如此宣布嗎?不可能! 所以必須再強調,外交部及學者常提及,現在有十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數目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國家,邦交國不可以歸零。根本是對內欺騙台灣人,對國際社會,包括總統、行政院、外交部在內的所有政府官員敢如此主張嗎?敢召開國際記者會對全世界做這樣的宣示嗎?這樣的笑話講得出口嗎? 當然不敢,但是我們的政府欺騙台灣人,看不起台灣人,輕視所謂獨派的學者、專家。因為台灣人不研究國際法,所以政府官員才膽敢欺騙台灣人,因為沒有人能夠指出政府對台灣人的欺騙。基於一個國際法學者的良知,雖然高官要怎麼說我沒有辦法...

第274週/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第 274 週/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探討「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這個問題很多台灣人到現在還是不太清楚。到底 1912 年的中華民國是建立新國家或是新政府?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為何不同?這些問題與革命運動、建國運動的關係為何?都有必要理解。 人類社會長久以來使用革命方式,對抗統治者或是推翻統治者的型態不只是一種。革命最主要有兩種型態,其一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政府,其二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國家,此時又稱為建國運動。 人類歷史上要革命,要反對現有的政府、國家時,其本身的理念、主張必然是很清楚的,不會忽然說是要建立新國家,一下又忽然說是要建立新政府。 譬如,過去巴基斯坦人民在印度革命,即清楚地提出其訴求為自印度分離獨立,他們從來不曾說是要成立一個取代馬德里的印度新政府。又譬如過去新加坡自馬來西亞分離獨立時,也並未主張要取代馬來西亞的統治者,成為馬來西亞的執政黨,而是很明確的主張要從馬來西亞分離獨立。 革命尚未成功的分離獨立運動,譬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加拿大政府為了讓魁北克省不再主張分離獨立,一再邀請魁北克獨立黨進入加拿大政府聯合執政,連首相一職都願意讓給魁北克獨立黨人,只要求魁北克不要追求獨立。 但是魁北克獨立黨人士拒絕,並清楚的說出該黨並非為了追求執政或要成立加拿大的新政府,該黨所欲追求者,乃是從加拿大分離獨立,建立一個名為魁北克的新國家。 一個建國運動,一個革命運動的主張必然是非常清楚明確。我們看 200 多年前的美國革命運動,其主張就是要從英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而不是說要在美國大陸成立政權,企圖攻打倫敦,準備在消滅英國王室及倫敦政府之後,成立代表大英帝國的新政府。 很清楚地,美國革命運動的訴求是要從大英帝國分離獨立,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新國家,而不是要建立一個目的在取代當時大英帝國政府的新政府。

第251週/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看「台灣法地位未定」

第 251 週/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看「台灣法地位未定」 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由兩岸關係、由國際社會來看,對台灣的建國運動不利且會有阻礙。 由兩岸關係:「台灣既然不屬於中國」,台灣、中華民國與中國無關,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一般民眾會以為沒問題,但出事後由誰負責?主張兩岸一家親,甚至主張投共、和共,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無法處理,還可以拿年金。何況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北京政府也認為行不通,根本無所謂。 至於對國際社會:台灣自我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個中國,卻要求國際社會支持台灣不屬於中國,把責任丟給國際社會,道理何在?事實上國際社會仍然認為台灣沒有獨立,也不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怎麼會獨立。 結果是,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使建國的迫切性、需要性不存在,多數人贊成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拖延下去的結果,由海內外看來都是阻礙台灣建立新國家。台灣建國的正當性、合理性實在無法說明。 更嚴重的是,在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個中國」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 這些由聯合國與世界各國的定位,都可以証明是由北京政府代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 因此台灣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自己主張「一個中國」,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北京政府就有權併吞台灣,這才是最嚴重的現狀。 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目前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第250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第 250 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我向來沒有強調,「台灣法地位已定」、「台灣屬於中國」,只是認為目前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對照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是非常矛盾,而且不利於推展台灣的建國運動。原因是: 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如此使中華民國合法化、正當化之後,一般民眾當然對中華民國習以為常,不會去深思其中的是是非非。造成年輕一代、各界人士會認為,拿著中華民國國旗、高喊中華民國加油理所當然。黨國體制訓練的軍警認為,捍衛中華民國就是在捍衛台灣。 那麼如何說明不可以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建立新國家的迫切性、需要性何在?如何向拿著中華民國國旗的年輕人說明,支持中華民國體制是危害台灣?既然已經獨立,那麼還在吵吵鬧鬧主張建國的獨派,當然是無理取鬧站不住腳。使建國運動被認為是沒有必要的、情緒化的運動。 例如:老一輩、過去是深藍、女強人、電視主持人說出: 1 、不再反對台獨,因為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 2 、認同「台灣不屬於中國」,因為她能高談闊論,不會受制於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 3 、但是她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堅決反對中華民國是非法政府的主張,反對廢棄中華民國体制。她認為獨派不是主張可以自己選總統、有政府可以獨立行使行政、立法、司法權,有領域、有人民、有軍隊就是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是國家。 4 、她認為中華民國筆劃八字很好,堅決反對改國號、正名為台灣共和國。 結果是她強調,藍綠已經有共識,可以大和解,以後大家只談政經的枝枝節節問題就可以了,不必再爭論台灣的前途、獨立建國。 所以如何說服這些主張,是台灣建國運動必須面對的問題,其背後也有很多台灣人有同樣的想法。 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的學者,不必擔心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應該了解要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必須針對的是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部,要先在台灣內部改變現狀,才能說服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建國,使台灣不屬於中國。 上述因素再加上,台灣人如果認為 70 年來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都可以使「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可以使台灣已經獨立。那麼也要思考,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台灣人是否感覺良好,是否沒有危機感,是否北京政府不再威脅武力犯台。 維持現狀可以延伸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否對台灣的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