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第250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我向來沒有強調,「台灣法地位已定」、「台灣屬於中國」,只是認為目前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對照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是非常矛盾,而且不利於推展台灣的建國運動。原因是:
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如此使中華民國合法化、正當化之後,一般民眾當然對中華民國習以為常,不會去深思其中的是是非非。造成年輕一代、各界人士會認為,拿著中華民國國旗、高喊中華民國加油理所當然。黨國體制訓練的軍警認為,捍衛中華民國就是在捍衛台灣。
那麼如何說明不可以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建立新國家的迫切性、需要性何在?如何向拿著中華民國國旗的年輕人說明,支持中華民國體制是危害台灣?既然已經獨立,那麼還在吵吵鬧鬧主張建國的獨派,當然是無理取鬧站不住腳。使建國運動被認為是沒有必要的、情緒化的運動。
例如:老一輩、過去是深藍、女強人、電視主持人說出:
1、不再反對台獨,因為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
2、認同「台灣不屬於中國」,因為她能高談闊論,不會受制於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
3、但是她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堅決反對中華民國是非法政府的主張,反對廢棄中華民國体制。她認為獨派不是主張可以自己選總統、有政府可以獨立行使行政、立法、司法權,有領域、有人民、有軍隊就是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是國家。
4、她認為中華民國筆劃八字很好,堅決反對改國號、正名為台灣共和國。
結果是她強調,藍綠已經有共識,可以大和解,以後大家只談政經的枝枝節節問題就可以了,不必再爭論台灣的前途、獨立建國。
所以如何說服這些主張,是台灣建國運動必須面對的問題,其背後也有很多台灣人有同樣的想法。
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的學者,不必擔心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應該了解要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必須針對的是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部,要先在台灣內部改變現狀,才能說服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建國,使台灣不屬於中國。
上述因素再加上,台灣人如果認為70年來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都可以使「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可以使台灣已經獨立。那麼也要思考,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台灣人是否感覺良好,是否沒有危機感,是否北京政府不再威脅武力犯台。
維持現狀可以延伸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否對台灣的建國運動不利,甚至還會有阻礙。因為建國的迫切性、需要性不存在,必然阻礙台灣建國,建國運動的正當性、合理性實在很難得到認同。這些都是很令人擔心的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