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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週/先成為「台灣共和國」才能申請加入聯合國

第 344 週/先成為「台灣共和國」才能申請加入聯合國 現階段台灣各黨派都擁護中華民國,又宣傳愛台灣。目前「台灣」兩字已被扭曲,如果討論思考問題時,以「台灣共和國」取代「台灣」才能清楚釐清問題。 例如,各黨派都無法說出:「台灣共和國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因為會顯示其矛盾。但是說:「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卻可以模糊欺騙。 最近幾次選舉中都被濫用,高呼選台灣總統,但是絕對不會使用選台灣共和國總統,可以用台灣的立法委員選舉,而絕對不會使用選台灣共和國的立法委員。 各種場合也都被濫用、亂用「台灣」二字,例如,「台灣」與邦交國斷交、「台灣」國民所得、「台灣」軍隊。 目前台灣共和國尚未建立,但是許多人卻濫用台灣二字來代替台灣共和國,以「台灣」來模糊仍然沒有國家的事實,使得「台灣共和國」、「台灣」、「中華民國」三個概念遭到混淆。為何必須強調使用「台灣共和國」,原因就在此。 政客都說「台灣」早已獨立,不必再追求獨立。但是,如果問他們是不是「台灣共和國」早已建國獨立,那他們就說不出口,也就不能欺騙一般民眾。 「台灣」加入聯合國被拒絕,「台灣」要成為 WHO 的會員國被抵制等等說法,也一天到晚出現在報紙上。但是如果質問是不是「台灣共和國」加入聯合國被拒絕,就會在矛盾中發現真相,清楚地了解官員、學者、媒體、政客如何的惡用「台灣」兩個字欺騙民眾。 二十多年前主張使用「台灣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運動聯盟」名稱,就是希望清楚的強調,建立台灣共和國之後,申請加入聯合國才有正當性。 面對國際社會,如果使用「台灣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會有什麼效果,大家想一想就了解。怎麼會有「台灣」加入聯合國被拒絕的說法,「台灣共和國」有申請加入聯合國嗎?「台灣共和國」尚未成立,如何被拒絕? 2007 年陳水扁申請加入聯合國,被秘書長直接退回、拒收的事件就是證明,「台灣」兩字如何被扭曲、亂用。根本是「中華民國」被拒絕,不是「台灣共和國」被拒絕。

第343週/維持現狀使台灣成為中國一部分

第343週/維持現狀使台灣成為中國一部分 台灣為什麼還不是一個國家,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台灣是在「中華民國」這個中國的一個舊政權的統治之下,在一個中國的「地方性事實政府」的統治之下,那麼台灣要如何成為一個國家? 基本上,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進行統治的,就是中國舊政權的政府,而在此一「地方性事實政府」體制之上,中國還有一個被各國承認為中央政府,可以對台灣加以干涉的北京政府。 因此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就沒有最高的權力〜主權,沒有獨立國家所必須擁有的最高主權。中華民國體制若是繼續在台灣存在,台灣共和國的建立、或者台灣要成為一個獨立的新國家就不可能。所以去除中華民國體制就成為台灣要獨立建國的前提要件。 如果我們自己不先否定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不面對中華民國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而不是國家的事實,不主張我們要從中國分離獨立,建立一個與中國無關的國家,那麼我們就不可能建立屬於自己的新而獨立的國家。 但是今天台灣各黨派的主張,幾乎都是在維護、捍衛中華民國體制,這樣的維持現狀當然無法跨出獨立建國的第一步。 我們看看今天台灣各黨派的主張,新黨主張要投降中國,中國國民黨認為最後還是要投降中國,民進黨則是半推半就的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認為暫時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國名也不錯。並且多次於各種場合,公開聲明台灣早已獨立,國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不必再追求獨立建國。 全台灣都支持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台灣要如何成為一個國家?如此一來一般的民眾根本就不會關心獨立建國的問題,甚至連一些獨派團體也認同中華民國是國家,只是說要正名改國號,這根本與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是互相矛盾的。 另一方面,沒有任何一個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政黨或團體,清楚地指出中華民國是一個偏安台灣的中國的叛亂團體,是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不是一個國家;指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尚未獨立,所以我們才要獨立建國。 如果大多數的人都相信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相信台灣和中國是兩個不同國家的情況下,那麼我們要如何呼籲台灣人民,必須從中國分離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 因此認清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廢棄自以為代表中國政府的外交政策,才能踏出獨立建國的第一步,台灣才能成為一個國家。

第342週/認清台灣所有國際困境源自中華民國體制並非國家

第 342 週/認清台灣所有國際困境源自中華民國體制並非國家 中國這個國家自古只有一個,變的是內部政權的更迭,中華民國只是新政府,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都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新國家。從國際法法理看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就可以說明。 而從中華民國與邦交國斷交的例子來看,很清楚地,今天這些國家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如果是國家承認,我們的政府外交部就不會說承認我們的國家又少了一個,因為只有政府承認才能撤銷,才有可能發生因為斷交而使「政府承認」的國家減少的現象。 如果是國家承認,即使雙方斷交,國家承認也依然存在,給予中華民國承認的國家就不可能減少。國家之間斷絕邦交,並不代表是不承認對方為國家,所以兩個國家間若是曾經互相承認對方是國家,即使是交戰,也必須承認對方是國家,不能因為突然斷絕邦交、或者發生戰爭,而不承認對方是國家的地位。 只有政府承認可以撤銷,因為這些國家過去對中華民國體制所做的是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所以才能夠在和中華民國斷交後,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使邦交國減少。 很清楚地,中華民國體制根本不是國家,只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我們台灣地區沒有國家。這無論是獨派團體從運動的角度來看,或者從理論、證據上來看,都必須要認定台灣還沒有獨立,我們還沒有國家,所以我們才要建國。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認識。也是建國的第一步,就是認清事實。 試想,台灣如果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那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建國了。台灣如果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獨派團體又為什麼要推動更改國名的運動呢?有更改國名的必要嗎?況且對岸的共產黨政權成立的目的是要叛亂,是要取代國民黨政權,並不是要從中國分離獨立,那麼台灣要怎麼樣宣佈放棄領土而建國?要把領土放棄給誰? 如果獨派的理論是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國家,那麼維持現狀有什麼不對?捍衛中華民國有什麼不對?可見,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國家,只會使所有獨立建國的理論變得矛盾、不合理。使這些都不能再稱為獨立建國運動。 所以,既然獨派團體主張獨立建國運動,就必須把獨立建國的意義、理論、運動的原因自己先認識清楚,如此才能向一般人說明的清清楚楚。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相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只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台灣目前不是一個國家。怎麼...

第341週/中華民國並非獨立建國 台灣尚未獨立建國

第341週/中華民國並非獨立建國 台灣尚未獨立建國 主張中華民國台灣已經獨立的人,提不出任何理論依據,只能在台灣內部宣揚,無法傳達到世界說服各國。提出這些主張的人,甚至完全不提出理論依據,為何台灣已經獨立,為何中華民國在台灣忽然成為國家。 反而只是反過來打壓獨派自己的同志,要求獨派同志不要主張台灣尚未獨立,或宣稱中華民國是叛亂體制,以免危害台灣。但是,這樣的做法是沒有用的,也是不實際的,除非能夠說服全世界,讓國際社會知道、瞭解及同意這樣的主張,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如何變成一個國家、何時成立、何時宣布獨立,已經受到那些國家的國家承認等等。 事實是如同我們先前所提出的說明,從來沒有任何證據、檔案能指出中華民國何時宣佈獨立,或是那一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國家。 有人認為1912年中華民國已經獨立,也有人認為1999年李登輝總統當時的兩國論,讓新的中華民國誕生。過去我們攻擊、批判國民黨所主張的錯誤言論,國民黨也拿不出證據,證明過去的中華民國或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家,它如果有證據的話早就拿出來了。不但可以讓我們建國的理論不能推動,更可以說服世界各國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但是國民黨拿不出來。 同樣地,現在的民進黨及一些所謂獨派的理論家,既然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轉變成為一個國家,那麼就應該把證據拿出來說明。國民黨政權長久以來都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所謂獨派的理論家又怎麼能夠提出證據證明呢? 直到今天,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指出中華民國何時宣布獨立,曾經有任何國家承認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國家,曾經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可以支撐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國家的理論。 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外交照會只稱「推翻專制政府,建立民國」,指出已經成立新政府取代清朝舊政府,並不是宣佈從大清帝國獨立。臨時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向美國與各國,也只要求儘快承認「我們的新政府」,要求政府承認。 1999年「兩國論」的提出,在當時確實是一個建國的契機,惟可惜的是後來在各方壓力下,冠上了「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無法堅持三天國家就消失,李前總統與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之後的論述與實際作為,並未脫離「一個中國」的法理現狀。 「兩國論」最大的惡劣影響是,造成此後民主進步黨執政時,也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為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根本是誤導正確建國理論與手段的主要元兇。

第340週/依現代國際法理論,中華民國是新政府而非新國家

第 340 週/依現代國際法理論,中華民國是新政府而非新國家 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改朝換代)新政府,不是一個新國家,現在只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這都是依據現代國際法理論,但常常遭到中國統派及親中政黨人士的責難、質疑、反對;遺憾的是,現在連獨派或是民進黨也一起同聲苛責,原因是現在統派、獨派都一起捍衛中華民國。 原是獨派陣營的政黨,從主張先進去中華民國體制選舉,取得中華民國政權之後才能打倒中華民國。結果取得政權之後,卻變成理直氣壯的捍衛中華民國,真是令人想不通。 所以,在此我們要認清,獨立建國運動的第一步就是,說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 因為我們沒有國家,我們才要致力於獨立建國運動。如果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目前所從事的就變成是更改國名運動、放棄國土運動、或是制定新憲法運動。 日本也制定新憲法,卻不是獨立建國運動。如果中華民國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當然可以制定新憲法,也可以在新憲法中規定新的國名,新的領土範圍。但是這些都不是獨立建國運動,也絕對不能和獨立建國運動劃上等號。充其量只能說是國家改造運動。 如果想從事的是國家改造運動,那就應該向民眾清楚說明,為什麼要進行這樣的運動,為什麼中華民國已經是國家。 更要思考如何無視國際法理論,說服世界各國可以認同中華民國自 1912 年就是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的說法。而不是只矇騙台灣 2300 萬人,或者只是說服獨派自己的成員,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獨立是一個國家。 註:中華民國政府自 1971 年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

新聞評論

為何美國經過50多年,再提起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主要是警告台灣不負責任的親中勢力、政客與總統候選人,高喊「中華民國」會使台灣被中國繼承與侵犯。 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國際社會已經認定中華民國自1971年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與代表。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國號,至今仍存在聯合國憲章23條裡,只不過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原本由蔣介石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之中華民國席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所取代。 美國與國際社會再次警告,台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中國就可以主張繼承與代表台灣。周恩來曾經告訴季辛吉,中國不希望蔣介石撤離金馬,因為金馬可以把台灣綁在一個中國之下。親中勢力強調金馬、捍衛中華民國舊國號的結果,是自我陷入中國的一部分,使中國武力犯台有正當性。中華民國體制在台灣維持現狀,使「台灣屬於中國或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很難脫身,台灣自己跳進中華民國的中國陷阱,國際社會的援助也無法理直氣壯! 重新提起2758號決議,是喚醒台灣人民必需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人民不可以自欺欺人以為這是在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

第339週/因為沒有國家所以才需要建國

第339週/因為沒有國家所以才需要建國 所有從事獨立建國運動的同志所必須認清的,台灣人今天究竟有沒有國家?就是因為沒有國家才有從事建國運動的必要,如果有國家那就不必再建國了,而是要從事更改國名運動。 或者,像有些人主張的,過去中華民國有很廣大的領土,今天只剩下台灣這一小島,然後要放棄過去廣大的領土,讓中國共產黨他們去獨立成為一個新國家,如果是這樣,那麼應該叫做「放棄國土運動」。 台灣人是在作「放棄國土運動」嗎?譬如,印度本來擁有巴基斯坦,後來主張放棄巴基斯坦這塊土地,讓另一群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獨立,建立巴基斯坦這個國家,這就是放棄國土運動。印度所做的是建國運動嗎?當然不是,放棄國土並不是建國運動,這是很簡單的觀念。 所以,今天從事獨立建國的政黨、團體,都要認清台灣沒有國家的事實,要認定台灣現在沒有國家,所以才需要從事獨立建國運動。也就是因為「沒有」,所以我們才要「創造」,要讓台灣共和國誕生,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大多數台灣人不知道或不清楚原來「現狀」是沒有國家;甚至有大多數的台灣人不願意接受台灣不是國家的事實,很難去面對。雖然這觀念不難去釐清,這是很簡單的觀念,只要懂一點簡單邏輯推論的人都應該能夠理解。就是因為「沒有」所以才要建立,如果已經「有」則只是去改變它而已。 舉凡更改國名、放棄國土等等,這些都是原本已經是一個國家,才有可能去做的事。如果中華民國體制根本不是國家,哪裡來的國名可以更改?哪裡來的國土可以放棄?如果從事國名的更改、國土的放棄,表示我們已經有國家時,那麼所從事的就不是建國運動,沒有必要說那是獨立建國運動。 所以,我們從獨立建國運動的角度來看,既然我們是要從事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我們就要很清楚明確的認定,我們現在是處於沒有國家的地位,這樣我們從事獨立建國運動才有其合理性與正當性。 否則如果認為台灣已經獨立,是一個國家,認為中華民國體制在台灣是一個國家,或者像民進黨所說的,台灣叫做中華民國也無所謂,日後再更改國名就好。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就沒有必要,也沒有資格說是獨立建國運動,而是一個更改國名運動,像這樣的觀念實有必要加以釐清。

第338週/改國號不是建國運動

第 338 週/改國號不是建國運動 如果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國家,獨立建國運動就沒有必要;如果獨派團體的訴求是要更改國名,是要將國名由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共和國,那就不是叫做獨派,也不是在從事獨立建國運動,應該說是改國號運動,但改國號並不是建國運動。 主張以更改國號、正名運動建國,有一個前提要件,就是「中華民國」必須先是一個國家,否則改國號不能建國。例如,香港不是國家,再如何改名號也不會成為國家。 世界上也有許多國家曾經更改國名,但是更改國名並不是建國。各國更改國名的原因不盡相同,但其前提必須已經是一個國家,才有辦法更改國名,更改國名就是表示該政府是該國所延續下來的合法政府,是一個新朝代、新政府才更改國名。 如果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有一天我們把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則國家的歷史仍然不會變,到時候難道面對有人問,台灣共和國的國父是誰時,你要說是孫文?面對有人問,台灣共和國的建國紀念日是何年何月何日時,你要說是 10 月 10 日? 中國的歷史、土地、人民與台灣共和國的關係又如何切割?如果我們認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非法政府體制,中華民國在台灣地區已經是一個國家,如果我們運動的目的只是要更改國名,那麼維持現狀就已經是獨立國家。結果造成所有的台灣民眾、政黨、團體都主張維持現狀,如此也使親中政黨所謂捍衛中華民國的主張有其正當性。 就像民進黨修正的路線一樣,我們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那麼我們不是應該來尊重中華民國嗎?獨派團體要怎麼指出親中政黨捍衛中華民國的主張是錯的?既然台灣是一個國家叫做中華民國,那麼保衛中華民國有什麼不對?尊重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旗有什麼不對? 就像民進黨的許多公職人員現在宣誓就職時唱國歌、向國旗行禮如儀,這也是對的。為什麼要批判他們呢?難道中華民國不是我們現在的國家嗎?怪不得之前國防部長會主張,台灣的軍隊只能為中華民國而戰,不為台灣共和國而戰。 結果我們現狀下就要捍衛中華民國,如果有人主張要更改國名,那就得先獲得大家的同意,並向大眾說明到底是基於什麼原因要更改國名。這是很清楚的邏輯,如果中華民國已經是國家了,就不必再宣布獨立,不需要主張建國、不需要建國運動了。 基本上,如果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政權已經是一個國家,那麼就已經沒有建國的必要了,如果台灣已經是國家,那麼我們應該說,很抱歉,你們這些想要獨立建國的人士太晚來到這個世界上,已經錯過獨立建國的...

第337週/必須覺悟國際法上已無華獨的空間

第337週/必須覺悟國際法上已無華獨的空間 目前台灣內部推動台灣獨立運動的組織,一方面宣稱台灣已經是國家,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國家,那為什麼台灣還要經常做統獨民調?既然台灣已經是國家,那又為何要建國?基本上這都是很明顯是矛盾。 如同前述,中華民國體制基本上不是一個國家的體制,而是一個中國的舊政府,是被新政府打敗而逃到台灣,繼續對抗合法政府的叛亂團體,中華民國體制是中國的舊政府、非法政府體制。所以,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國家的說法,是矛盾、不合理、不實在的說法。 或許有許多人士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現在的許多政黨,甚至過去一起從事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人士,都說台灣已經獨立了,台灣建國學為什麼還要說台灣仍未獨立、還不是一個國家?許多人都覺得想不通,而這也是大家應該一起來思考的問題。 基本上,就是因為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才有必要推動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所以由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觀點來看,台灣是不是已經成為一個國家,就變成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如果說台灣早就是一個獨立國家的立論是正確的話,那麼獨立建國運動就沒有繼續推動的必要了。因為既然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了,那我們又何必要推動獨立建國? 譬如以色列,既然已經建立了國家,以色列人就沒有必要繼續從事建國運動了,而是把心力放在如何建設國家、保衛國家之上。 另一方面,從理論上來講,台灣如果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所有的建國運動、獨立運動就可以停止,因為獨立建國的目標已經完成了。簡單的說,就已經沒有必要再獨立建國了。 但是,我們看所有以台灣獨立建國為訴求的團體、政黨,在台灣已經達成獨立建國的目標之後,為什麼還不解散,實在令人百思不解。 此外,再由事實上來看,若是要進行獨立建國運動,當然就要先說服人民,讓人民了解到我們仍然沒有國家的事實,所以有必要進行獨立建國運動。這樣,大家才會產生想要參予運動的熱情,運動才會有它的動力。 否則若是一面高喊著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一面又要求民眾支持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這必然將使民眾看不懂這些人在搞什麼把戲,又怎麼會支持呢? 所以基本上,由建國運動的觀點來看,獨派團體第一點要做的,就是必須加強宣傳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今日在台灣地區統治台灣人的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而是一個中國的舊政府、非法政府。 為什麼我們必須如此宣傳?這是因為在誤導下很多人認為,台灣現在雖然還沒有建國成功,還不是正常國家...

第336週/國家存亡在於國民意志

第 336 週/國家存亡在於國民意志 台灣宣佈獨立只是一個起點不是終點,在獨立自決投票後,即使大多數人都支持獨立建國,台灣還要如何運作才能成為一個國家?「自決投票」是獨立建國的起點,不是立即完成建國。這可以由兩個方面加以說明: 第一、就是誰來保證的問題。哪一個國家或國際組織可以保證自決投票之後就能建國?國際法沒有這樣的約束力、制度或規則,來保證舉行獨立自決投票的一群人可以獲得建國的保證。 透過自決投票當然能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但國際社會卻無法給予任何保證,無法保證一定可以建國,無法保證中國不會武力犯台。 我們必須在心中有很強的建國意志,不能期待會有其他國家的支持或保證,否則在自決投票後仍然未能建國時,台灣人的建國意志就會瓦解。 第二、就是在獨立自決投票之後,仍然要靠自己不斷地展現建國的意志,不可能只是依賴他人的保證。譬如科威特,已經成為一個國家了,伊拉克也仍然入侵科威特,許多國家現今也都遭受到外國武力的威脅。 所以各國即使建國以後,也必須要保衛自己的國家,何況在投完票尚未完成建國的階段,更須顯示強大的建國意志。 譬如,加泰隆尼亞和庫德族自治區,目前在西班牙和土耳其政府打壓下,也無法保證一定可以建國,仍然必須顯示強大的建國意志,繼續努力。 所以最重要的是必須有清楚的體認,絕對不能依賴國際社會來保證國家的成立、獨立、和平、中立。台灣人民必須要有保衛自己國家的堅強意志。人類的歷史,有國家存亡的各式各樣先例,結果只有國民的意志才能維護國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