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週/依現代國際法理論,中華民國是新政府而非新國家
第340週/依現代國際法理論,中華民國是新政府而非新國家
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改朝換代)新政府,不是一個新國家,現在只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這都是依據現代國際法理論,但常常遭到中國統派及親中政黨人士的責難、質疑、反對;遺憾的是,現在連獨派或是民進黨也一起同聲苛責,原因是現在統派、獨派都一起捍衛中華民國。
原是獨派陣營的政黨,從主張先進去中華民國體制選舉,取得中華民國政權之後才能打倒中華民國。結果取得政權之後,卻變成理直氣壯的捍衛中華民國,真是令人想不通。
所以,在此我們要認清,獨立建國運動的第一步就是,說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中國的舊政府、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
因為我們沒有國家,我們才要致力於獨立建國運動。如果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目前所從事的就變成是更改國名運動、放棄國土運動、或是制定新憲法運動。
日本也制定新憲法,卻不是獨立建國運動。如果中華民國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當然可以制定新憲法,也可以在新憲法中規定新的國名,新的領土範圍。但是這些都不是獨立建國運動,也絕對不能和獨立建國運動劃上等號。充其量只能說是國家改造運動。
如果想從事的是國家改造運動,那就應該向民眾清楚說明,為什麼要進行這樣的運動,為什麼中華民國已經是國家。
更要思考如何無視國際法理論,說服世界各國可以認同中華民國自1912年就是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的說法。而不是只矇騙台灣2300萬人,或者只是說服獨派自己的成員,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獨立是一個國家。
註:中華民國政府自1971年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