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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週/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

第 285 週/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 台灣人主要的問題是對中國的態度不夠強硬,尤其在面對中國共產黨時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以下從生活實例印證,為何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主要是來自台灣人的不敢主張是國家。 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國旗、國名。所有的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在台灣舉辦的時候,我們也不能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不能懸掛所謂的國旗。大家想想看,我們對中國在談判磋商時,可曾見到過所謂「中華民國」的名稱、國旗? 如果我們是一個國家,不論是辜汪會談、焦唐會談、馬習會談,或者是我們的官員到新加坡、上海、北京開會談判時,會場上就應該同時插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雙方的國旗,但是我們有辦法要求插上我們所謂的「國旗」嗎? 我們即使在面對中國的時候,不也是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嗎?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使不插上國旗,也不會有國家認為它不能代表中國,因為世界各國都承認它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 反之,中華民國平常對台灣的民眾說自己是一個國家,卻又為什麼在面對國際社會時,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又為什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採取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把這些都用中國打壓、國際社會沒有正義感來掩飾,這是不負責的說法,自己不敢、不願、不能建國才是主要的原因。 再來看看我們所謂的憲法,到今天也都說我們不是國家,我們是台灣地區,我們是中國的自由地區。這部憲法上可曾說過我們是與中國不同的國家?即使經過民主化之後的歷次修憲,可曾在憲法中宣稱我們是一個國家,事實上是沒有,因為一個自由地區怎麼能夠算是一個國家? 民進黨政府說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有些所謂的獨派人士說台灣已經獨立,但是憲法上明明就清楚地寫著,台灣是一個地區,寫的更清楚一點的話,應該說是中國的一個叛亂的自由地區,是在實施共產主義的中國之下叛亂的一個自由地區。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在一個叛亂地區的現狀,台灣民眾就成為叛亂地區的一份子。 所以,若是以叛亂地區的地位和中國談判,結果就只有投降一條路,台灣各界人士沒有反對辜汪會談,沒有反對兩岸的和談,結果就只有邁向投降一途。因為我們現在的地位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一個叛亂團體怎麼可能和一個國際上代表國家的合法中央政府有對等地位的談判? 一個國家的叛亂團體,要怎麼樣和該國的合法政府,談判出變成是國家的結果?

第265週/民主化與直選總統並非成為國家的要件

第 265 週/民主化與直選總統並非成為國家的要件 有一種說法是,中華民國在經歷過國會的全面改選以及總統民選之後,已經代表台灣人民,中華民國政權也已經宣稱,不再主張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因此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代表台灣人成為一個國家,台灣已經獨立建立一個名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這也是錯誤矛盾的主張。 如果要在台灣建立一個與中國無關,卻又名為「中華民國」的國家,很難也很矛盾,可能性更低。因為這個要與中國無關,卻又名為「中華民國」的國家,仍然必須由現在作為中國的一個叛亂政府的地位出發,宣佈由中國分離獨立出來,確立國家的領土為台灣,以在台灣的 2300 萬人為國民。 至於國名,雖然屆時我們已經是一個由中國分離獨立出來的新國家,但是仍可以因為懷念中國過去某個時期的政權,所以使用「中華民國」,以此中國舊政權的名稱做為國名。 但是使用「中華民國」只會增加麻煩,北京政府會極力反對,造成比用台灣共和國做為國名有更大的困擾,何必如此? 我們知道,馬其頓共和國是由南斯拉夫分離獨立的國家,但是由於馬其頓是希臘過去某個時期的某個地方名稱,因此曾在聯合國引起爭議。最後兩國就這一爭端進行過多次協商,才達成一致意見,馬其頓共和國將國名改為「北馬其頓共和國」。 由此可知,即使要在台灣成立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新國家,也必須要主張從中國分離獨立,而不是主張中華民國自 1912 年即已成為國家。此外,主張共產黨不可革命推翻政府,只能分離獨立成為另一個國家;或是主張中華民國是成立了一百多年的國家,只是過去的領土較大,今日的領土較小等,這些說法,都是違反法理,完全無法被國際社會接受的主張。 同時,國會全面改選以及總統民選,並不是成為國家的要件,很多國家也沒有民主化,一些地區實行選舉也不一定是國家。所以要在台灣成立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新國家,與建立台灣共和國比較起來,甚至加倍困難。 =

第261週/國家應具備的要件

第 261 週/國家應具備的要件 一般認為有土地、人民、政府、軍隊就是國家,很多人認為這些條件台灣好像都符合了,為什麼說台灣還不是國家。國家一定有自己的土地、人民、政府、軍隊。相反的,有土地、人民、政府、軍隊,卻不一定是國家。 我們要想清楚,當談到過去的中華民國時,指的是 1912 年到 1971 年的中國的合法政府,其領土應包括中國大陸,其人民指的是當時在中國大陸上的 10 多億人民。 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台後,已經不能夠再代表中國,不論土地、人民、政府、主權都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的狀態,喪失了任何代表國家的條件。 因為中華民國大部分的土地,人民都已被新政權奪走,中華民國沒有辦法對中國大陸以及中國大陸上的 10 多億人民進行統治。所以,中華民國政府不可能「在台灣」維持一個國家的地位,或成為一個與中國無關的國家。 當中華民國離開了中國的土地,不再能代表中國的人民時,那麼它就變成什麼都不是了,只有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叛亂團體的狀態。 尤其 1971 年聯合國通過中華民國代表權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可以合法繼承代表中華民國的政府之後,早已敗退到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成為在台灣地區繼續叛亂的中國非法政府之地位亦告確定。 至於說中華民國的現狀,因有土地、人民、政府所以應該是國家的說法是本末倒置。沒錯﹗國家應具備土地、政府、人民否則就不是一個國家。但是反面推論,有土地、政府、人民就是國家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還必須加上其他要件。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49 年建政之後,雖有土地、人民、政府,其軍隊也與聯合國在朝鮮大打一仗,但是並非國家。一直到 1971 年之後,聯合國與國際社會才承認其為代表中國的政府而非國家。 1971 年之前也與目前的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一樣,是一個非法政府 ( 叛亂團體 ) 之地位。 至於台灣若是排除中華民國體制(例如改名稱、改憲法)之後,有土地、人民、政府、軍隊是否能成為國家。這些是成為國家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沒有建國意志,沒有宣布獨立,還是無法成為國家。建國意志、宣布獨立是成為國家的前提要件。

第255週/台灣地位分析之4: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的矛盾

第 255 週/台灣地位分析之 4 :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的矛盾 特別是,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的非常多,也很在意為什麼台灣建國學一再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我也很希望台灣不屬於中國,所以一生都堅決的追求台灣建國。台灣屬不屬於中國,不是我說了就算數,而是由客觀事實證據來分析。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屬於中國,這不是本人的主張,而是外交部與中華民國憲法所主張。台灣屬於中國,這也是台灣人所有主流民意支持的中華民國政府的主張。有人一再告訴我,許教授你主張台灣建國就好了,何必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屬於中國。 在此必須強調說明清楚,我只是指出這是中華民國政府之下,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現狀的結果,台灣就是屬於中國。為什麼說台灣屬於中國,是有很多的事實證據,台灣建國學也都一一提起過。 在此再說明最致命的原因,台灣法地位之所以進一步明確,形成「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自我主張。到今天台灣政府還是一直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統治著台灣,台灣屬於中國可以說完全是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的自我主張,誰能否認? 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我非常希望台灣能不屬於中國,也一再喚醒台灣人民必須廢棄中華民國現狀,才能使台灣不屬於中國。這是和其他的台獨理論有很大的差別之處,唯有從此基本理論出發,才能有進一步的使獨立建國運動的力量產生。 那麼,換一個角度來思考,即使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可以成立,還是必須處理,到底台灣屬於那一個國家? 1952 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台灣不屬於日本,因為日本已經放棄。台灣屬於戰勝國的聯合國各國也不可能,各國都不理不睬,何況其中還有中國、俄羅斯。台灣屬於中華民國?除非中華民國先成為一個與中國不同的國家,否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一直主張代表全中國,外交政策堅決主張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台灣還是屬於中國。 因此可以說,除非未來台灣建國之後,或是能證明現狀的台灣已經獨立,台灣才是不屬於中國。 最後,主張台灣可以從中華民國之中獨立出來,不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的說法。這麼一來更麻煩,中華民國必須先從中國獨立,中華民國必須先成為一個與中國不同的國家,確立兩個中國之後,台灣才能從中華民國獨立。例如,某些人為了反對台灣獨立,提出高雄也要獨立,是一樣的道理。必...

第246週/單純改國號、改國徽運動不能建國

第 246 週/單純改國號、改國徽運動不能建國 事實是我們台灣人自願接受這個「中華民國體制」,使台灣地位已經歸屬「中華民國」這個非法的中國政權。當台灣民眾甘願投票表達對中國的舊政府、叛亂團體中華民國的支持與接納時,如果硬要說台灣和中國沒有關係、台灣已經是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國家,根本就是眛於事實在欺騙自己,更不能夠說服國際社會。 何況,既然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人為什麼還主張要修改中國的國號,也搶著修改中國人制定的中國憲法,台灣的外交部還維持一個中國政策,這些都凸顯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密不可分,兩岸完全連結在一起。 這樣的情況下,想要修改中華民國體制來建立國家、只想要在內部改造中華民國體制,要變成一個國家是不可能的。所謂的獨立運動,就是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建國運動,如果沒有建立這樣的觀念,沒有建立這樣的意志和決心,台灣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國家。 因此,所有從事獨立建國運動的團體,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獨派,應該有這樣的基本認識,我們實在不需要為中華民國體制來尋找證據,證明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國家,或是提出現狀的中華民國已經「事實」獨立、擁有「事實」主權等矛盾主張,來使台灣成為一個國家。這些都是國民黨、新黨、親民黨等親中派的學者、政客的說法。 有許多人以為主張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國家,或者強調台灣事實上已經是獨立國家,這樣建國就比較輕鬆安全。只要更改國號、國旗,就能夠得到世界各國的承認,確實地成為一個國家,方便又沒有危險。 但是,以更改國號或國旗的方法使台灣共和國誕生,使一個名為「台灣」的國家誕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最後還是要加上最重要的宣布獨立、建國意志。因為,此種方式首先就是要像中國國民黨一般,先證明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國家,因為只有國家才可能更改國名。 中華民國名稱其實只是政府名稱,相信大家都知道,先有幾千年的中國這個國家,才有中華民國政府。所以,如果不是國家,不管名稱怎麼改都不可能成為國家。例如,香港不是國家,再怎麼改名稱也不可能成為國家。 許多獨派人士希望輕鬆的建國,主張我們已經是一個國家,認為只要更改國名即可,何必辛苦地主張從中國分離獨立,也可以避免面對戰爭的分離獨立?但是,如果不主張以分離獨立的方式建國,那麼就必須尋找證據,證明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即使是擁有許多人才與歷史文件的中國國民黨,至今也都無法說服國際社會相信、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那麼獨派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