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應漠視國際社會的常識

台灣不應漠視國際社會的常識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法學者詹姆士克洛福〈James Crawford〉教授,在國際法教科書與論文中一再指出:「雖然台灣事實上已具備,除了國家承認以外的其他一切國家成立要件,但因為台灣政府從來沒有對外明確表示『台灣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國家』(宣布獨立),造成世界各國也普遍無法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

事實上,這些都是國際法學界與國際社會眾所周知的常識,各國的學者、政要都一再指出的事實,但在台灣幾乎消失無蹤。(世界各國權威國際法學者論述:「台灣政府與人民從未宣布是獨立國家」的事例,請參考黃居正教授、『自己的臺灣自己救』臺灣人權文化協會編著出版「占領論」)。

目前台灣不斷對內宣傳「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不但不能提出法理依據,說服各國支持與承認台灣獨立,對外也不能言行一致的宣布獨立,使主張與實際做為完全矛盾。

另一方面,台北、北京兩岸政府的外交政策,都繼續維持「一個中國」原則,互爭中國合法政府的代表權,國際社會當然也沒有積極主動對台灣做「國家承認」的權利,更沒有積極支持台灣以國家地位加入國際組織與聯合國的權利。

台灣不能獨立建國,並非只是中國打壓,也不是國際社會不支持,主要是因為台灣人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提出「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已經獨立」等等自以為是的主張,所造成的後果。

早期在海外爭取各界人士支持台灣建國,也遭遇同樣的質疑:「為何台灣政府與人民從未宣布是獨立國家?」。由此可知,台灣政府與人民必需先宣布獨立,才能讓各國的支持有所依據,台灣才能建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