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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週/台灣地位分析之1:流亡政府

第 252 週/台灣地位分析之 1 :流亡政府 台灣建國學一再說明追求正確理論的重要性,可是很多團體組織都有不同的主張,例如: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台灣被非法軍事佔領、台灣不屬於中國等等說法。常常引起爭議,令一般人迷惑,甚至反而可能因此對建國失去信心,對此我們應該如何對應,首先是依據學理分析有關流亡政府的主張。 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很多團體、學者與民進黨總統蔡英文都曾指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流亡政府( Government in exile )的定義是:「原本是某一國家的合法政府,因為被外國非法入侵,不能在本國執行統治權力,不得不流亡到其他國家,暫時維持臨時性的流亡政府組織」。 流亡政府必須是喪失本國的全部領土,短期寄居在他國,並被認為有能力回到自己的國家重新掌權的政府。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盧森堡、波蘭全部領土被德國佔據,因此在英國倫敦設立流亡政府。 廖文毅先生曾經宣布台灣獨立建國,在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流亡政府,可惜並未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這些都符合流亡政府的定義。 流亡政府的要件:外國非法入侵、流亡其他國家、臨時性。中華民國政府是被本國人民推翻,並非受到外國入侵,也未流亡其他國家,流亡 70 年完全沒有能力返回本國,根本不符合各項要件。 何況中華民國過去有效的在台灣統治,現在更得到民主化以後台灣人的支持繼續統治,根本是統治台灣的權力核心,並非寄生在台灣共和國。現在蔡英文自己都到中華民國總統府當總統,中華民國怎麼會是寄生在台灣共和國的流亡政府。 所以要使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成為流亡政府: 1 、台灣必須先獨立建國,成為台灣共和國之後,才能收留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 2 、要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成員及中國國民黨等組織,遷移到信義路小巷的樓房,掛上流亡政府招牌才符合要件。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07

第228週/從國際法評析各種統獨立場

第 228 週/從國際法評析各種統獨立場 台灣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統獨爭議,大多數人都認為越爭論越模糊,因此如何釐清統獨爭議正確的觀念,是台灣建國理論的重要部分。 台灣各界對一般所謂的統獨問題,因為不注重學理上的理性分析,也缺乏國家、政府的基本觀念等理論基礎,又夾雜情感因素與特定的意識形態,因此出現統中有獨、獨中有統的矛盾情形。後來又引申出「不統不獨」 ( 維持現狀 ) 這種怪論,使矛盾更嚴重。 過去主張捍衛中華民國的人,一直被認定為統一派(例如中國國民黨與一些學者)。但他們卻又引用國際法理論,企圖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指責台獨份子不愛這個國家。他們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不應該主張台獨來危害這個國家,當然反對分離獨立,他們當然不是獨派。 但是,如果依照在前面我們已經提過,國際法對統一、獨立的定義,其實這些中國國民黨人士應該是屬於獨派,而不是統一派。我們說過,只有兩個以上的國家才有「統一」的問題。兩個分別獨立存在的國家,因為種種理由要合併成一個國家,一般稱此為國與國的「統一(統合)」。 例如,歐盟各國邁向統一。既然,中國國民黨人士主張「統一」,那麼兩岸關係現在應該是兩個獨立國家才有「統一」的問題,目前是一邊一國,如此他們應該是獨派。何況他們也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但是,事實是一個國家內部的對抗,爭奪政權或合法的政府代表權,是屬「內戰」、「戡亂」、「平亂」的問題,根本與「統一」無關。所以中國國民黨人士主張兩岸是「一個中國」、「一個國家」,就不可能有統一的前提或追求統一的空間,一般使用「統一派」稱之並不妥當,應稱之為「反攻大陸派」或「投降北京派」,是以結束「中國內戰」為目標的主張。 另一方面,主張台灣是中國叛亂的一省,台灣目前是中國的一部份之人士,也被誤認為是「統一派」。例如「台灣建國學」,認為台灣目前是中國的一部份,只要在中華民國體制下自然是中國叛亂的一省,這是不能否定的事實。 台灣尚未脫離中國成為主權國家,因此才需要努力追求獨立建國。試想,如果台灣早有主權也已經是獨立國家,又如何推動獨立建國運動?但是,因為主張現狀下台灣是屬於中國,因此被認為是與統一派或北京說法相同,常常被批判根本就不是獨派而是統派。由此可見,若依一般模糊的統獨觀點,真正追求獨立建國派,也會被認為是統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