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週/台灣地位分析之1:流亡政府

252週/台灣地位分析之1:流亡政府


台灣建國學一再說明追求正確理論的重要性,可是很多團體組織都有不同的主張,例如: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台灣被非法軍事佔領、台灣不屬於中國等等說法。常常引起爭議,令一般人迷惑,甚至反而可能因此對建國失去信心,對此我們應該如何對應,首先是依據學理分析有關流亡政府的主張。


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很多團體、學者與民進黨總統蔡英文都曾指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流亡政府(Government in exile)的定義是:「原本是某一國家的合法政府,因為被外國非法入侵,不能在本國執行統治權力,不得不流亡到其他國家,暫時維持臨時性的流亡政府組織」。


流亡政府必須是喪失本國的全部領土,短期寄居在他國,並被認為有能力回到自己的國家重新掌權的政府。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盧森堡、波蘭全部領土被德國佔據,因此在英國倫敦設立流亡政府。


廖文毅先生曾經宣布台灣獨立建國,在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流亡政府,可惜並未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這些都符合流亡政府的定義。


流亡政府的要件:外國非法入侵、流亡其他國家、臨時性。中華民國政府是被本國人民推翻,並非受到外國入侵,也未流亡其他國家,流亡70年完全沒有能力返回本國,根本不符合各項要件。


何況中華民國過去有效的在台灣統治,現在更得到民主化以後台灣人的支持繼續統治,根本是統治台灣的權力核心,並非寄生在台灣共和國。現在蔡英文自己都到中華民國總統府當總統,中華民國怎麼會是寄生在台灣共和國的流亡政府。


所以要使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成為流亡政府:


1、台灣必須先獨立建國,成為台灣共和國之後,才能收留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


2、要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成員及中國國民黨等組織,遷移到信義路小巷的樓房,掛上流亡政府招牌才符合要件。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