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台灣!廢棄中華台北等非國家主體的國際參與

 台灣就是台灣!廢棄中華台北等非國家主體的國際參與

所謂台灣已經分幾個階段漸漸獨立;所謂台灣已經事實獨立,尚未法理獨立,所謂已經宣布過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這些都是嚴重誤導且錯誤的說法,阻礙台灣獨立建國。

台灣已經獨立與台灣共和國已經獨立的意義,也完全不一樣。台灣人民必需了解,除了廢棄中華民國體制與「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之外,現狀還有很多矛盾之處應該改革,才能建立國家。

每年APEC高峰會,台灣總統不能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出席,因為我們當初就是以一個經濟體的地位申請加入,所以不能有國家元首,只能由民間人士出席,當然台灣的外交部長也不能參加APEC外交部長級會議,因為我們只是一個經濟體,不是國家怎麼可能有外交部長?

現階段台灣參與各式各樣的國際組織,不應該再為了參與,而一再自我主張只是一個經濟體,並不是一個國家;或者使用不是國家的名稱。

目前已經以不是國家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一旦有機會參與時,應該抗議要求取得國家地位。從今以後,台灣必須要求以國家身份加入國際組織,才能符合台灣共和國是獨立國家的要件。

台灣也必須廢棄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組織的主張或策略,台灣要成為聯合國觀察員與申請加入聯合國,困難度是一樣的,但是成為會員國,就等於得到國際社會承認是一個主權國家,成為觀察員卻仍妾身不明,甚至會被認為是一個沒有資格成為國家的地區。

因此,台灣若只申請成為觀察員,等於是先行自我否定是國家,放棄爭取使台灣擁有國家地位的機會。

台灣若經常以非國家的「經貿體」、「衛生體」等參與國際組織,且選擇非會員國的觀察員方式,一旦成為國際慣例,那麼台灣未來必然被定位為跟中國香港一樣,成為不是國家的中華台北、中國台灣。

獨立建國最重要的是,實際的政策與行動必須言行一致,必須明確的要求各國承認,台灣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完全沒有關係的國家,要求各國對台灣共和國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

台灣的政府與人民必須堂堂正正的公開宣布「獨立」,即使一時無法達成目標,也應該堅持著獨立國家意志的表明,積極、持續的主張台灣的國格,如此才能有建立國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