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週/台灣自決投票應該理解的真相

第333週/台灣自決投票應該理解的真相
舉辦獨立自決投票之前,必須告訴台灣人民與國際社會,自決投票的內容與目的,必須有正確的意志表達,說明清楚要從那一國獨立。以下是主要部分:
1、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後,國際社會已無「兩個中國」的空間
聯合國於1971年通過2758號決議案之後,世界各國支持一個中國,所以不可能有兩個中國出現,這使中華民國很難再成為另一個中國。
但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自1971年以來,每年編列超過500億的龐大預算,以維持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的謊言。
近來的邦交國斷交及外交困境,都是因為各國與國際組織,依據國際社會應有的常識,承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世界各國都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也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國際社會普遍已確認,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中國叛亂政府地位。所以不可能是從中華民國獨立,而是從中國獨立。
2、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就是自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堅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中華民國外交政策也還是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如此一來,就是清清楚楚主張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因為這樣的主張每天在實際運作,這是你我台灣人建立的中華民國政府,主張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現狀。
如果台灣不屬於中國,那麼是屬於哪一國?所以必須丟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外交政策,從中國獨立。
3、北京政府當然歡迎台灣維持現狀
目前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主張合法領有台灣,台灣人民繼續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北京政權甚至很歡迎,台灣人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只要是中華民國的一切,北京政權就有權利繼承,屬於中華民國的就是北京政權的。
所以台灣獨立建國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而是台灣人民要生存、要有一個國家,必需走的建國之路。
4、對抗中國併吞野心,必須誠實面對尚未獨立建國的事實
台灣政府與人民都有很強的建國意志,都要有自己的國家。但卻反對或強迫台灣人民,不要從中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是說不通的。台灣人民再不主張獨立建國目標,會使台灣被北京併吞,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獨立自決投票的意義是:結合台灣人民堅強的意志,勇敢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以國家的地位申請加入聯合國。必需面對現實的告訴台灣人民,台灣建國尚未成功,不要只是在台灣島內夢想台灣已經是國家。
台灣人民必須從不知、不敢、不能建國,經由「獨立自決投票」覺醒,站起來告訴中國與國際社會,台灣要建立國家,鼓勵台灣人民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