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週/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獨立建國

270週/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獨立建國


很多人無法接受:「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團體,而且到目前仍然自願當中國叛亂的地方性事實政府」。無法接受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事實是一直到今天,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是自我主張一個中國,無論是李登輝或是陳水扁、蔡英文如何努力推動所謂的民主化,在台灣進行民主的選舉,努力的對台灣人宣稱自己是主權國家。但是,對國際社會都沒有宣布獨立,也都不能真正的建立主權國家。


主要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的官方文件、外交政策,都是堅持一個中國的主張。這從我們的政府向聯合國提出的文件上,使用「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主張即可得到印證,而其他的對外文件也都主張一個中國,要與中國和平統一。所以世界各國才會認為中國的現狀是「一個國家,兩個不對等的政府」。


所謂的兩個不對等的政府就是,一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而另一個則是叛亂的地方性事實政府。國際法的政府分為:合法政府(被各國承認的政府)、地方性事實政府(未被承認的非法政府、叛亂政府)。


那麼,到底誰是合法政府,誰是叛亂政府呢?國際社會是依據客觀的事實來加以認定,一國有兩個政府同時存在並非不可以,只是在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的原則下,另一個就變成是叛亂政府,而這也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堅持漢賊不兩立,自我主張的結果。


有些團體學者認為,台灣歷經了民主化之後,台灣人民覺醒、要做自己的主人之後,台灣就成為一個新國家。但是我們台灣人所選出來的政府、民意代表、外交人員,台灣人所納稅支持的國家公務員,卻拒絕宣布獨立,更一再的在國際法體系上主張一個中國。那麼要如何說服國際社會,讓他們相信台灣人是真心的要建立一個屬於台灣人的新國家,又如何說服國際社會,讓他們相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與中國無關的新國家?


中華民國忽然間要在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有沒有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政府所有對外的正式文件、官方說法、做法,包括每一任總統都多次在國際媒體上亦宣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1912年就成立的政府,外交政策主張要繼續堅持代表全中國,主張中國只有一個,而唯一合法的政府就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要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存在早了38年,所以早存在就是合法,晚成立的就是非法。


試想,這樣的理論如果說得通的話,那麼世界各國所有的政府都不會被推翻了,因為我比你早存在,所以我就是合法的,你就是非法的,你就不能夠推翻我,當然這種說法是說不通的。


國際法認為,如果中華民國政府要作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也可以,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必須先反攻大陸,打倒匪偽政權,實際有效統治中國大陸之後,才能夠再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否則便沒有資格代表中國。


最後還是要說明,「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團體」,不是我說了算數,我只是指出事實,像國王的新衣一樣。很多人無法接受台灣是叛亂團體,應該站起來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宣布獨立建立新國家。


一些獨派學者強調「不必宣布獨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路線。例如,之前有說明「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或是中華民國政府非法軍事佔領」等主張的矛盾。


如果看蘇格蘭、加泰隆尼亞和庫德自治區紛紛辦理「獨立公投」,就是主張獨立必須面對自己是屬於英國、西班牙和伊拉克的自治區,所以才要主張獨立。這都指出「獨立必須面對、處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現狀,必需宣布獨立」。


加泰隆尼亞是西班牙的一部分、庫德自治區是伊拉克的一部分,所以他們追求獨立建國。這才是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獨立建國運動。加、庫未來能否建國成功,還有很多阻力。但是看看人家、想想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做為台灣人可說百感交集。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自我主張。今天民進黨的外交部還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統治著台灣。


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所以台灣人民必須廢棄中華民國現狀,才能使台灣不屬於中國。但是台灣的一些獨派,完全無視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結果,台灣就是屬於中國。


台灣政權自我主張一個中國,使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一個國家,而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台灣屬於中國根本是台灣人政權的自我主張。


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還是在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是非法軍事佔領。如果這些論述都是假設在:國際社會目前已經是兩個中國,中華民國不能統治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卻忽視台灣人在自由意願的現狀下,一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的統治,也無視國際社會接納一個中國的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同時在聯合國代表中華民國的事實。


那麼,如何堂堂正正、有尊嚴、有使命感的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建國的手段、策略也是如此,高喊改中國的國號、換中國的國旗,但是理論與原因是什麼卻無法說明,這樣建國運動如何完成建國。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最近加、庫的建國運動,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台灣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再一次強調:台灣建國學沒有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批評反對我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說法的人士,應該用100倍的力量去批評,讓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的維持現狀派。當然更要努力以赴建立自己的國家,如此『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才能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