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政府與國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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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政府與國家的區別
一、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
在此探討「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的區別」,這是個很多人到現在還是不太清楚的問題。到底1912年的中華民國是建立新國家或是新政府?建立新政府與建立新國家為何不同?這些問題與革命運動、建國運動的關係為何?都有必要理解。
人類社會長久以來使用革命方式,對抗統治者或是推翻統治者的型態不只是一種。革命最主要有兩種型態,其一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政府,其二是以革命的方式建立新國家,此時又稱為建國運動。
人類歷史上要革命,要反對現有的政府、國家時,其本身的理念、主張必然是很清楚的,不會忽然說是要建立新國家,一下又忽然說是要建立新政府。
譬如,過去巴基斯坦人民在印度革命,即清楚地提出其訴求為自印度分離獨立,他們從來不曾說是要成立一個取代新德里的印度新政府。又譬如過去新加坡自馬來西亞分離獨立時,也並未主張要取代馬來西亞的統治者,成為馬來西亞的執政黨,而是很明確的主張要從馬來西亞分離獨立。
革命尚未成功的分離獨立運動,譬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加拿大政府為了讓魁北克省不再主張分離獨立,一再邀請魁北克獨立黨進入加拿大政府聯合執政,連首相一職都願意讓給魁北克獨立黨人,只要求魁北克不要追求獨立。但是魁北克獨立黨人士拒絕,並清楚的說出該黨並非為了追求執政或要成立加拿大的新政府,該黨所欲追求者,乃是從加拿大分離獨立,建立一個名為魁北克的新國家。
一個建國運動,一個革命運動的主張必然是非常清楚明確。我們看兩百多年前的美國革命運動,其主張就是要從英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而不是說要在美國大陸成立政權,企圖攻打倫敦,準備在消滅英國王室及倫敦政府之後,成立代表大英帝國的新政府。
很清楚地,美國革命運動的訴求是要從大英帝國分離獨立,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新國家,而不是要建立一個目的在取代當時大英帝國政府的新政府。
二、中國的革命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我們再回過頭來分析,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或是毛澤東的中國共產黨革命,到底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孫文的中國國民黨革命,是要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我們都耳熟能詳。一方面,中國共產黨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取代國民黨政權的新政府,而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中國共產黨沒有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從它的母國(中華民國)分離獨立出去,他們也從來沒有說過要「建國」,要讓中華民國這個舊政權繼續存在,成為兩個中國。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於北京天安門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明確指出是成立「政府」。中國共產黨的革命運動,從來沒有提出獨立建國的訴求。
事實證據很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久以來的內戰、爭鬥,都是在爭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的政權,在爭誰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在爭某一方要建立國家,而另一方予以打壓反對其獨立,兩岸之爭從來就不是建立新國家的問題。這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漢賊不兩立」,這就是「一個中國原則」。
所以在這樣一國兩府共存的現狀下,兩個政府就只有在外交承認與各國建交問題上拼個你死我活,北京政府若是合法政府,則台灣的中華民國就成為非法政府;台灣的中華民國若是合法政府,則北京就成為非法政府,因為一個國家不允許有兩個政府,不可能兩個合法政府的狀況同時存在。
目前各政黨、政客或學者也流行提出所謂,兩岸共存共榮、兩岸 一家親、兩岸和平相處,不要在邦交國做你死我活的零和對抗,甚至提出一國兩府,這些都是完全不了解學理的說法。除非是兩岸成為兩個國家,這些才有可能實現。
一國兩府是違反現代國家原理的說法,實際上不可能一個國家有兩個政府,或兩個以上的政府,國際法上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的政府。由人類長久以來的歷史,國家的觀念,以及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一個國家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個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如果一個國家存在兩個政府,必然只有一個是合法代表該國,是一個有主權的政府(主要是軍事外交),另一個則是沒有主權的地方政府 (香港的特區政府)或非法的叛亂政府。
除非中華民國政府反攻大陸,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否則將無法改變外交上各國陸續與中華民國斷交,導致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一個叛亂政府的地位。
但是,今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一方面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中國舊政府體制,一方面又沒有能力反攻大陸,且又已經宣布戡亂失敗,停止動員戡亂,更不願意也不敢主張或推動獨立建國,所以就造成我們在台灣的民眾,一生下來就成為叛亂政府一分子的悲慘情況。
三、邦交國與國家地位
這是一個有關「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的問題。許多台灣民眾會認為目前台灣有十多個邦交國承認台灣是國家。外交部及一些學者的說法也常提及中華民國有十多個邦交國,儘管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主權國家,國際社會怎麼可以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政府,中華民國有十多個國家承認是國家、有邦交,怎麼說是非法叛亂政府?針對這樣的錯誤說法,我們必須由國際觀點進一步說明。
國際法上的承認理論,明確區分為政府承認和國家承認,其適用的區別就依據,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或是一個新國家。前面已經說明,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政府,那麼世界各國所給予的就是政府承認;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者為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
我們提過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其目的就是要建立新政府,所以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就是政府承認,承認中華民國取代滿清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孫文領導國民黨的革命歷史中,從來沒有提出過是獨立運動、建國運動。
就歷史而言,中華民國本身從來未曾向世界各國宣布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國或大清帝國無政府繼承關係的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歷史文件,指出1912年亞洲成立一個「新國家」。
我們可以由外交部等官方文件得知,自1912年以來,世界各國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包括美、日、歐洲及其他曾經與中華民國有過邦交的國家,他們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自我的主張,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國際社會所給予中華民國的是政府承認而非國家承認。
所以當北京政權出現並實際有效地統治中國後,國際社會便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這就是政府承認的變動。這也是目前我們看到外交部一天到晚忙著花錢鞏固邦交國的原因。
如果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真如外交部所說是屬於國家承認。那麼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如果孫文領導國民黨革命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即使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台灣,即使今天美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甚至是交戰,依據國際法理論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這個國家的承認。
譬如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發生戰爭,斷交並關閉大使館,召回大使,但是英國對阿根廷這個國家的國家承認卻無法撤銷。在國際法上並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就撤銷對對方國的國家承認,國家承認一旦作出即不能撤銷,受到承認的國家即永遠存在,除非國家瓦解分裂像過去一些東歐國家,或被他國消滅。
四、「斷交」不可撤銷國家承認
國際法上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斷交,就撤銷對方國的國家承認,即所謂「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所以「斷交」與撤銷國家的承認無關,關係突然惡化「斷交」,或是「斷交」與新的政府建交,對國家的承認與否或變動完全無關。如果真如外交部所說,1912年之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世界各國都曾經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話,依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美、英、法、日及世界各國目前都應該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現在應該有一百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即使沒有邦交沒有大使館,也不能中斷或是否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但是,你問外交部包括外交部長在內的任何官員,美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你得到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們的外交部自己也宣布,與我們有邦交「承認」我們的國家只剩十多國。為什麼只有十多國,為什麼承認我們的國家會減少?其原因就在於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只是政府承認,不是國家承認。而且剩下這十多國對中華民國所做的承認,也是承認中華民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並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由此可知,如果美、日、歐洲等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曾經做過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外交部大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宣示,我們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而美國到現在還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美國過去對中華民國所做的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過去各國對中華民國自1912年所做過的國家承認,到現在依然有效而且必須繼續承認,即使是要與中華民國斷交,改與中華民國的敵對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即使是召回大使、關閉大使館,毀棄所有與中華民國簽訂的條約,依據國際法也無法撤銷對中華民國的國家承認。外交部有理直氣壯地向全世界如此宣布嗎?不可能!
所以必須再強調,外交部及學者常提及,現在有十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數目雖然少,但是中華民國還是一個國家,邦交國不可以歸零。根本是對內欺騙台灣人,對國際社會,包括總統、行政院、外交部在內的所有政府官員敢如此主張嗎?敢召開國際記者會對全世界做這樣的宣示嗎?這樣的謊話講得出口嗎?
當然不敢,但是我們的政府欺騙台灣人,看不起台灣人,輕視所謂獨派的學者、專家。因為台灣人不研究國際法,所以政府官員才膽敢欺騙台灣人,因為沒有人能夠指出政府對台灣人的欺騙。基於一個國際法學者的良知,雖然高官要怎麼說我沒有辦法對抗他們,但是他們不能夠欺騙我,也騙不了全世界。他們要怎麼維持現狀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不能夠用欺騙的手段,欺騙台灣人說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對中華民國政府做出,承認它是一個與中國無關國家的「國家承認」。
五、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真相
2006年中國歷史學者章立凡撰文披露,1965年,毛澤東接見法國《人道報》記者馬嘉麗,說到一件令他後悔的事情,就是1949年不應該把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改國號的話,會減少很多麻煩,解決很多問題,好比「一個中國」問題、聯合國問題、台灣小朝廷問題等,隱約指出聯合國好像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
台灣的專家學者也都以「中華民國(我國)退出聯合國」,誤導、欺騙台灣人。所以當年聯合國如何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有必要釐清。由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亦可證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政府,甚至是一個國號而已。
首先,聯合國根本不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 題。那些中華民國體制的專家學者官員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以新 國家的方式申請加入聯合國,也是等了二十二年。所以台灣要加入聯合國也應該慢慢來不必急。這種說法就是欺騙台灣人,獨派的理論家沒有人指出錯誤,甚至有一些從海外留學回來的教授,所謂獨派團體的專家學者也附和這種說法欺騙台灣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加入聯合國,從來就沒有提出申請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要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新政府的身分,以中國的新政府身分,要求聯合國大會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中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不能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此種新政府的方式進入聯合國,要求國際社會給予政府承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聯合國於1971年即已作出此種認定的2758號決議案,而且聯合國也允許北京政府,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至今。
反過來說,如果聯合國是認定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是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以認定中華民國代表權之爭,最後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得中華民國代表權。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又怎麼不依照一般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由安理會來審查,而是由大會採用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方式,將原來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代表的中華民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
聯合國之所以會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一個中國的政府而已。當一個舊政府喪失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而由新政府實際有效地統治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時,國際社會當然認定新政府才是代表該國的政府,也因此才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來代表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名 號),也就是中國這一個國家。北京政府也很願意,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至今。
許多御用學者指出,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現在還存留中華民國的名字,所以當年大會以2758號決議驅逐這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當時還擔任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是非常殘忍與不公義的事。1971年10月26日下午蔣介石發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強調因為聯合國的墮落與變質,國際社會的非法,所以退出聯合國。台灣人的團體則是把聯合國驅逐蔣介石的代表,等同驅逐中華民國,所以也誤以為是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沒有認清是中華民國被北京政府繼承與取代。聯合國於1971年,作出此種認定中華民國代表權移交的決議之後。自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就變成一個中國的叛亂政府,沒有資格繼續代表中國,所以只好讓出各式各樣國際組織中的中華民國代表權,孤立至今。
許多獨派的學者也都不知道中華民國被繼承與取代的意義,竟然到現在都還說不清楚,甚至還附和中華民國體制的退出說法,說成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或中華民國被趕出聯合國,或中華民國被宣判亡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根本是把中華民國當成是國家,真是很嚴重的誤解。
事實上,聯合國從成立之後就從來沒有趕出過任何會員國,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國家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甚是會員國和聯合國作戰,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出兵制裁伊拉克,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一個與聯合國對抗,與聯合國作戰的會員國都沒有被開除,更何況當時還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如果中華民國是國家,怎麼可能會被驅逐?其實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被驅逐或開除,至今仍然在聯合國開會。只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被2758號決議案認定為非法政府,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必須讓出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必須讓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讓出中華民國在安理會的席位,轉由新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來代表。
聯合國並未驅逐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而言,只是中國這個國家某一個時代的一個國名、一個政權名稱而已,並不是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大家可以上聯合國的網路去看看憲章第23條,或看聯合國有沒有任何文件記載著曾經驅逐過會員國,驅逐創始會員國,甚至是驅逐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很顯然的,根本沒有,也不可能。如果聯合國大會多數決議,就可以驅逐安理會常任理事國,那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也很容易被開除、驅逐。
六、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
台灣人主要的問題是對中國的態度不夠強硬,尤其在面對中國共產黨時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以下從生活實例印證,為何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主要是來自台灣人的不敢主張是國家。
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國旗、國名。所有的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在台灣舉辦的時候,我們也不能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不能懸掛所謂的國旗。大家想想看,我們對中國在談判磋商時,可曾見到過所謂「中華民國」的名稱、國旗?如果我們是一個國家,不論是辜汪會談、焦唐會談、馬習會談,或者是我們的官員到新加坡、上海、北京開會談判時,會場上就應該同時插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雙方的國旗,但是我們有辦法要求插上我們所謂的「國旗」嗎?我們即使在面對中國的時候不也是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嗎?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使不插上國旗,也不會有國家認為它不是國家、不能代表中國,因為世界各國都承認它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反之,中華民國平常對台灣的民眾說自己是一個國家,卻又為什麼在面對國際社會時,宣稱自己不是一個國家?又為什麼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採取畏首畏尾的態度,不敢宣稱自己是一個國家?把這些都用中國打壓、國際社會沒有正義感來掩飾,這是不負責的說法,自己不敢、不願、不能建國才是主要的原因。
再來看看我們所謂的憲法,到今天也都說台灣不是國家,只是台灣地區,台灣只是中國的自由地區。這部憲法上可曾說過我們是與中國不同的國家?即使經過民主化之後的歷次修憲,可曾在憲法中宣稱台灣是一個國家,事實上是沒有,因為台灣只是一個自由地區怎麼能夠算是一個國家?民進黨政府說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有些所謂的獨派人士說台灣已經獨立,但是憲法上明明就清楚地寫著,台灣是一個地區,寫的更清楚一點的話,應該說是中國的一個叛亂的自由地區,是在實施共產主義的中國之下叛亂的一個自由地區。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在一個叛亂地區的現狀,台灣民眾就成為叛亂地區的一分子。所以若是以叛亂地區的地位和中國談判,結果就只有投降一條路,台灣各界人士沒有反對辜汪會談,沒有反對兩岸的和談,結果就只有邁向投降一途。因為我們現在的地位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一個叛亂團體怎麼可能和一個國際上代表國家的合法中央政府有對等地位的談判,要談判什麼?一個國家的叛亂團體,必須先主張分離獨立才能和該國的合法中央政府談判,要求建立新國家。
七、中華民國如何成為一個國家
不少人主張中華民國可以轉型成為一個國家,如果是為了反對台獨可以了解,如果不是,期待中華民國轉型成為一個國家真是難如登天。要使中華民國轉型成為一個國家,那就請我們的官員在各種國際會議、國際活動、兩岸和談的場合上,把國格顯示出來,把國號擺出來,把國旗插上。就像朝鮮半島兩韓的談判都是拿出國號、插上國旗。台灣人不要只是自己往自己的臉上貼金,說我們已經形成國對國談判的「樣子」,事實上根本連樣子都沒有。台灣人可曾在國際會場上看到代表國家的國旗、國號,甚至馬習會談連在對方的面前都不敢提到「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只敢在記者會上偷偷地講。這樣能稱為國家嗎?所以很清楚的,中華民國體制下的政府官員與代表,從來就不敢在國際社會上強調兩個中國,在面對北京政府時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這些做法都使中華民國體制只能成為一個叛亂團體,無法轉型成為一個國家。
既然中華民國政府本身都不敢說自己是國家,甚至說自己不是國家,為什麼會有自認為是獨派的政黨會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主張中華民國是「我國」的國號,這樣的團體是「獨派」團體嗎?這樣的「民進黨」是獨派政黨嗎?民進黨還修改:「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黨綱,說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只是目前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這實在是莫名奇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真的已經是一個國家,那大家就轉而保衛中華民國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還要有自稱獨派的團體要正名、改國號、換國旗,要繼續從事獨立建國運動?
八、團體或個人無法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
為了選舉、為了要使掌握的權力合法化,民進黨執政後開始承認中華民國是國號、是國家,有些所謂獨派團體或領導者也常說,我們參加中華民國的選舉、拿中華民國護照,就不得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這種拿中華民國的身分證、鈔票或在其體制下生活,就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的理論,為何矛盾違反邏輯?
這是國民黨政府官員過去常拿來欺騙台灣人,使民眾相信中華民國是國家的幼稚說法。但是,為何這一套說法也在民進黨與所謂的獨派流行起來,實在令人覺得很悲哀也很無奈。
事實上,這種說法的最大矛盾是,依據國際法及國際社會的常識,只有國家才有對另一個國家做國家承認的權利,一個地區的人民首先要自己有意志建立新國家,這時各國就開始有權利對它做國家承認,使它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國家。除了國家之外,個人或政黨、政治團體,都沒有做國家承認的權利或資格。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不但是歷史事實,也是中華民國自我認定不是國家,國際社會也如此認定。中華民國既然不是國家,只是代表中國的政府,民進黨或任何人即使承認,也不可能使它成為國家。否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就會來爭取民進黨的承認,使其早日成為國家就很容易,何必流血流汗的從事建國運動。當然這是笑話,民進黨承認「什麼東西」是國家,並不能使不是國家的「東西」變成國家,因為做為一個政黨根本沒有做「國家承認」的權利,即使做了承認也沒有效果及意義。當然更沒有超人的神力,可以生產製造出「國家」。 所以,台灣人不要受騙,也不要自我欺騙,以為拿到中華民國的證件,就等於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以為教《中華民國憲法》就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事實並非如此,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舊政府、中國的叛亂體制,這在前面已詳細說明,這是一個自成的歷史事實,也是依國際法各國所做的政府承認的結果。這些事實演變與國際社會的認定,都不是台灣內部的政黨、個人所能改變的。
否認或拒拿美金不會使美國變成不是國家,同樣的,今天如果中華民國是國家,那麼也絕對不是獨派的否認或拒拿其證件,就可以使它變成不是國家而成為叛亂團體。反之,中華民國如果是中國的叛亂體制,則我們再怎樣拿它的證件,或在台灣各地寫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口號,也無法使它成為國家。要使中華民國成為國家就必須依照理論,宣布獨立建立新國家,這是成為國家的唯一方法。
過去也有人質疑我:「許教授,你拿中華民國教授證、鈔票,還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很矛盾」。我的回答很簡單,毀棄中華民國教授證、鈔票就可以使中華民國體制消失,使台灣建國完成,那我會立刻銷毀。這是簡單的理論、邏輯,但是這些人竟然會提出無聊的說法,參加中華民國的選舉、拿中華民國護照,就不得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企圖欺騙台灣人相信中華民國是國家,實在太荒 謬了。
九、台灣不是國家是維持現狀的結果
從中華民國體制、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外交部運作模式,其實都可以看得出來中華民國在台灣絕對不是國家,兩岸一直是一個國家,兩個政府互別苗頭的模式,由這些事實看來,就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一直在自我否定是國家」。所以我們可以得到結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絕對不是國家,除了在 台灣的民眾,因為受到政府及政客的欺騙以為是國家之外,世界各國都基於國際法,基於歷史的演變、基於事實,很清楚地了解到台灣沒有宣布獨立、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了解到台灣地區的現狀只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的事實。今天,由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一個叛亂團體,台商到中國去投資,自然就無法獲得來自(叛亂地區)政府的保障,因為台商是來自中國的叛亂地區,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沒收台商的財產,沒有逮捕叛亂地區的分子就已經是謝天謝地了。況且,就算中國要沒收台商的財產,台商也沒有辦法多說什麼。因為在中國人看來,雖然初期可能可以從台商那兒獲得好處,但台商終究只是來自中國叛亂地區的台灣人,怎能一直容忍其剝削勞動人民的利益。
總而言之,是我們自己要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維持這樣的現狀,所以國際社會也無法承認我們是國家,美、日等世界各國只能要求我們好好地與中國談判。我們不能責怪國際社會現實或有恐中症,有些人常常要抗議美國政府,抗議某個國家的官員出賣台灣。但是事實上不是別人出賣我們,若要責怪也應該是怪自己,是我們自己選擇要做中國的叛亂地區,世界各國要怎麼支持我們?有些人藉口說是因為國際社會受制於中國的壓力而不承認我們,但是中國真有那麼大的能耐嗎?我們回想看看,過去那樣強盛的蘇聯,可有發生過A國想要與B國建交,承認B國是國家,而蘇聯跳出來制止反對後,B國就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的例子?沒有,所以世界各國不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和中國的壓力沒有必然的關係,完全是我們自己選擇要做叛亂團體才是癥結所在。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這樣的現狀,是台灣人自己的選擇,不是因為中國的霸權給世界各國壓力,而是我們自己怕中國,導致中國有這樣的權利、口實,使中國可以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台灣往 來。
十、表達建國意志國際社會才能介入
現代的國際社會下,如果台灣人民把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主張清楚的表達出來,有堅定的意志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的話,中國是沒有資格要求世界各國不承認我們的,國際社會也不可能因為中國的壓力而不承認我們。
但是現在,就是因為我們自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我們自己選擇要做中國的叛亂地區,所以中國才會有權要求國際社會,不要和無法代表中國的叛亂團體來往,要求世界各國不能讓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至各國訪問,這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換言之,追究到最後,不是因為中國的霸權給世界各國壓力,而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口實,使中國可以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台灣往來。如果我們繼續維持現狀,甘願作叛亂團體的一分子,那麼當我 們被中國武力侵略時,在國際社會孤立時,當我們無法以國家的身分加入國際組織時,我們自己就應該要認命,而不是怨天尤人,因為這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
即使我們在台灣內部、在心裡欺騙自己說我們是一個國家,但是這沒有用,事實上中華民國仍然是一個叛亂團體,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與北京政府在談判時,美國不會一同坐在談判桌上的原因。我們看過去南、北越在巴黎和談時,都有其他國家在談判桌旁見證。甚至不是國家的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在談判,美國也在旁見證。世界各地只要發生一點衝突、紛爭,聯合國安理會都會開會討論因應之道,而反觀兩岸之間的紛爭,可有獲得這樣的待遇與關心,為什麼沒有獲得這樣的待遇?只因為我們自己選擇要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甚至我們根本沒有清楚地對國際社會傳達,要建立新國家的主張。譬如巴勒斯坦、東帝汶他們就很明確的主張要建立自己的國家,於是世界各國及聯合國就能夠站出來給予關心、積極介入。所以,如果我們自己都畏懼中國的武力,而自己沒有建國的意志,那麼我們就應該勇於承認面對現實,而不是怪罪國際社會不支持我 們。因為,維持現狀繼續作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與主張。
以上分析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證據,都是來自台灣內部的《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外交政策一直主張「一個中國」。台灣不能成為國家,是來自台灣人的不敢主張。那麼如何才能使台灣轉型成為一個國家,應該如何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建立自己的國家。
台灣大多數人都認為,台灣已經獨立,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國家。各式各樣的政黨、政治團體、學者專家,不是認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就是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這表示台灣政府與人民都有很強的意志,要有自己的國家。但是事實上這樣的主張反而使建國運動一直沒有進展。
「台灣建國學」一再強調,台灣人都知道應該有自己的國家,只是一直不知道如何建國,如何使台灣成為國家。台灣人不知道為什麼中國與國際社會,不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國家,為什麼不知道台灣已經獨立、台灣是國家。台灣人不需要再爭論「台灣是否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是否未定」等問題。也不要只是夢想台灣已經是國家,台灣人民必須從不知、不敢、不能建國,經由「獨立公投,申請入聯」運動,告訴中國與國際社會,台灣是國家。
「台灣建國學」就是努力以赴,面對現實的說明台灣建國尚未成功,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之後的論述,都會針對如何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建立自己的國家,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