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週/台灣建國無關開羅、波茲坦宣言有效與否
第307週/台灣建國無關開羅、波茲坦宣言有效與否
台灣人民要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與「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有效與否無關。即使這兩個宣言有效,台灣也依然可以獨立建國。譬如中國的福建省,主權屬於中國,但福建人民仍然有追求獨立建國的權利。
相反的,開羅宣言與波玆坦宣言,在國際法上即使不是有效的條約,問題是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源之後,除了中國之外,並沒有其他國家主張對台灣的領土主權;同時,台灣人又甘願接受中國舊政權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那麼台灣為何不屬中國?
所以,台灣人民追求獨立建國,與「開羅、波茲坦宣言」有效與否無關。何況「開羅、波茲坦宣言」不具有法效力,這是國際社會的常識,學者專家何必花費精力去爭論?
台灣與中國、中國與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關係,由前述分析可以了解,目前台灣人的主流主張「維持現狀」,等於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方面又認定台灣不屬於中國,這種「接受中華民國體制,卻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根本是矛盾。
因為戰後唯一主張對台灣擁有主權的國家只有中國,而台灣人也從未主張要從中國分離獨立,所以中國自然擁有台灣的主權。
面對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統治,北京政府一再強調,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是中國叛亂一省,台灣人也一直默默的做叛亂一省的一份子,沒有主張要排除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統治,從中國分離獨立。
如今,雖然有些獨派團體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主張say no to China,但是因為我們所使用中華民國的護照、中華民國的身分證、鈔票、報紙上也都寫著中華民國幾年,台灣挿滿中華民國旗與五星旗,那麼台灣不屬於中國會屬於那一國?
台灣人、獨派團體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都無法對抗、不敢否認、不敢say no,又怎麼能夠say no to China或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
台灣人不但不敢對抗中華民國體制、不敢對抗此一來自中國的叛亂團體,甚至還主張台灣的國名叫做中華民國,還宣示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那麼如何能夠說服國際社會相信台灣不屬於中國?如何能夠說服國際社會相信,台灣已經由於獨立運動,建立了一個與中國無關的國家?
主張開羅宣言與波玆坦宣言無效,也不能證明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相反的,台灣屬於中國或不屬於中國,並不影響台灣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權利。
事實上,國際社會上大多數國家,也曾經用實際的行動承認台灣屬於中國。1978年以前,美國及日本、法國、加拿大等國家,都承認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各國的大使館都設在台灣,如果不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各國怎麼會把駐中國大使館設在台灣?
所謂的中日合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都在台灣簽訂,適用於中國的台灣地區。說這些條約都無效,反而要拿日本在舊金山和約已經放棄台灣的領土主權(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來證明「放棄」等於是「保證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已經獨立」,這是無法成立的理論。
由此可知,不論由法理或事實行為,要推翻台灣在戰後不屬於中國,可以說是困難重重。何況,即使推翻了,台灣人自己沒有建國意志,又有何用。在此必須再次強調「台灣歸屬中國」並不是台灣建國學的主張,而是大多數台灣民眾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所造成的結果。
所以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在於台灣人有沒有建國意志。『有』,那麼即使台灣屬於中國,也可以成功的建國;『沒有』,那麼即使不屬於中國,遲早也會變成中國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主張要台灣,要跟中國爭奪台灣,只有中國要,那當然是中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