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週/最需要說明的建國基本理論
第242週/最需要說明的建國基本理論
1、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很難處理當前面對各式各樣的事實、證據,還有與現狀的矛盾。
因為既然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人為什麼還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使用中國的舊憲法、舊國號。台灣人搶著修改中國的國號,也搶著修改中國人制定的憲法,台灣的外交部繼續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政策,這些都凸顯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密不可分。
何況建國不必有這些條件,台灣入民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目前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2、台灣一直自我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事實上這形同是台灣自我主張「一個中國」。
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民主化以後,台灣人的政權還是依中國的一部一個中國的舊憲法,選中國舊政府的「中華民國」總統、立法委員。
所謂的「一個中國」,也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這才是「一個中國」的核心。
更嚴重的是,在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如此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3、如果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七十多年,還是可以使「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可以使台灣已經獨立的話,那麼如何向台灣入民說明不可以維持現狀,不能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建立新國家的迫切需要性何在?
由此可知,必須證明台灣要成為國家迫切性、需要性存在,才能喚醒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目前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台灣要建立新國家,最根本的阻礙不是國際社會怕北京政府,而是在台灣內部,在台灣人民意志,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
由此觀之,台灣人民建立新國家的力量與資源,應該用在台灣內部,向台灣人民宣傳為何必須建立新國家,了解如何建立新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