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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週/「必然是國家」與「可以成為國家」

第418週/「必然是國家」與「可以成為國家」 「為什麼我們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這些國家的要素,卻仍然不是一個國家?」這個問題如果沒有讓大家清楚了解,必然阻礙臺灣建國。 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具備成為國家的所有客觀條件,而且並沒有被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統治,這的確都是事實。 但是這和臺灣是不是一個國家,能不能成為國家完全是兩回事。兩者不可以劃上等號。因為,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卻不一定是國家。 譬如,過去中國共產黨叛亂時,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就宣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政府,毛澤東是他們的領袖,與當時中國的南京國民政府分庭抗禮。 他們有一支稱為人民解放軍的軍隊,軍力約10萬人,還有20多萬人的赤衛隊。領域有江西、福建、閩贛、粵贛4個省和瑞金直轄縣,總面積約8.4萬平方公里,是臺灣的兩倍多。總人口453萬,並且也向該地區的人民徵稅,統治該地區的人民,組織各級政府、建設該地區,但是這是國家嗎? 當然不是,而且在當時還繼續被國際社會認定為是中國的叛亂團體,是一個與合法的南京政府對抗的叛亂團體,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歷史。 為什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政府有土地、人民、政府與軍隊,卻不是國家?因為中華蘇維埃政府,並不是要分離獨立建立國家,他們自己主張是要叛亂,要取代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 甚至在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著中國大陸廣大領域及人民,有政府及軍隊,人民解放軍還曾經在韓戰中與聯合國軍隊對抗。但是1972年之前,一直被美國及很多國家認定為叛亂團體、非法政府。 因此,有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不是要建立新國家,而是要建立代表中國的新政府,所以即使有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也與國家要素無關。可見有土地、人民、政府,不一定就會成為國家,還有其他成為國家的要件。 反過來看1971年(喪失聯合國席位)以後的中華民國體制,看今天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就是和當年的中華蘇維埃政府,或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樣的狀況。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本來就是要反攻大陸,推翻目前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想取而代之成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從來不想成為國家,形成「兩個中國」。因為是自己如此定位,中華民國憲法與外交政策,及整個中華民國體制都一樣,從來不想成為國家。 所以「中華民...

第417週/台灣建國無須反對「一個中國」

第417週/台灣建國無須反對「一個中國」 美國總統福特1975年訪問北京之前,國務卿季辛吉獻策,美國可以開始聲明「一個中國」的立場,表達美國不支持「兩個中國」。這樣做當然會降低美國支持的「中華民國在臺灣」,也使中華民國在臺灣不能成為另一個中國。 聯合國與國際社會,早在1971年的聯合國大會,已經通過2758號決議文的「一個中國」共識。除非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發激烈對抗(massive confrontation),無法再主張「兩個中國」,才會較為不利。 雖然美國總統遲至1975年公開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使中華民國在臺灣不能成為另一個中國。但是,美國承認的「一個中國」,一樣未必包括臺灣,或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的部分。 通過《台灣關係法》的美國國會,更認為美中關係與美臺關係應該脫鉤,不論美國與中國關係如何,美國都應該保留,尊重臺灣人民的自由選擇,也應該支持臺灣的防衛力。 有關「一個中國」意義的結論,必需釐清以下兩點: 第一、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重點在否認「兩個中國」的空間,認為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因為無法反對「一個中國」,所以中國國民黨主張「一個中國、92共識」,並且用一中各表,欺騙台灣人民。這不只是中毒,而且是自我毀滅、自取滅亡。 另一方面,民進黨蔡英文政權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然而聯合國與國際社會已經認定,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沒有「兩個中國」的可能。 中華民國不能在臺灣成為國家,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華獨)也不可能,因為中國會反對,國際社會也不可能接受「兩個中國」。換言之,主張臺灣已經獨立,國號是中華民國,與國際社會認定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是矛盾對立。 既然,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臺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就是使北京政府有權併吞臺灣,這根本是引狼入室的做法,鼓勵北京來併吞臺灣。而且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當然無法參與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世界各國也愛莫能助。 第二、聯合國與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完全無關於中國是否包括臺灣,也無關於臺灣能否脫離中國獨立。否則世界上有一百多個新國家,當初都不可以脫離母國獨立,成為獨立國家。 事實顯示,聯合國與國際社會不可能去保證一個國家,內部不可以有分離獨立運動,或干涉一個國家內部的新國家成立。所以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也與臺灣人民獨立建國...

第415週/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繼承中華民國所代表的中國

第415週/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繼承中華民國所代表的中國 北京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反而是一直在爭取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會員國席位,也就是中國代表權。『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文中,完全未提及中華民國或驅逐中華民國。 但是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這種說法繼續欺騙臺灣人。任何人説出「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就是扭曲事實,企圖偽裝中華民國在臺灣還是國家,或是欺騙臺灣人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還是活的很好,掩蓋中華民國已經被北京政府繼承的事實。 中華民國從來沒有退出聯合國,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一般在名稱上雖使用中國或英文的CHINA。但是在憲章及正式名稱仍延續使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事實上,由英文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eople's的意義就是「人民的」,所以也可直接意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自認是以中國人民的革命,取代腐敗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成立「人民的」中華民國。 因此,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並無不妥,北京政府使用中華民國席位,至今未要求更改。『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是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沒有「排我納匪」,也從未驅逐「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一直在聯合國,並沒有退出聯合國的問題,只是不再由台灣的中華民國代表,而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華民國」。 最近美國國會與學界持續主張,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不等於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呼籲美國政府應挑戰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他們的主要依據也是與聯合國、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意義相同。 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認為,「一個中國」一定包括臺灣,所以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但是聯合國、國際社會認定的「一個中國」,跟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都無涉及臺灣,也無關臺灣是否要脫離中國獨立建國。 當前最重要的是,臺灣不要再自稱「中華民國」,以免自我認同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使中華民國台灣成為中國可以繼承的一部分。 事實上,早在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文,原本反對台獨的《自由中國》社長雷震先生,就與傅正先生共同撰寫《救亡圖存讞議》,主張必須制定新憲法,更改國號「中華台灣民主國」;以及體制...

第414週/聯合國的「一個中國」,無涉台灣獨立建國

第414週/聯合國的「一個中國」,無涉台灣獨立建國 國民黨堅稱「一個中國、92共識」,是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共識。這根本是國民黨片面的政治術語,臺灣人民應該認清「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 前面提出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一個中國」共識,其內文無一字涉及台灣,所謂國際社會認定「一個中國」,必定使反對「一個中國、92共識」的臺灣人民不以為然。 遺憾的是,臺灣人雖然認為92根本沒有共識,所以反對有理,但是對「一個中國」卻不知道為何反對。一個中國的正確意義何在,臺灣人民為何反對,有必要再分析,使臺灣人民認清,「北京政府併吞臺灣」與「一個中國」沒有必然的關聯。 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92共識」認為,「一個中國」一定是由北京政府代表,「一個中國」一定包括併吞臺灣,所以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 臺灣人民對此當然應該反對拒絕。但是,聯合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的「一個中國」,只是決議「中華民國」所代表的中國,應該由北京政府繼承。並未認定中國一定包括臺灣,或是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 過去,中國國民黨自命為中國的法統,在臺灣藉口維持「一個中國」,以反攻大陸為理由,實施戒嚴與威權統治。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早已與美國約定,以放棄反攻大陸換取可以在臺灣繼續威權統治。 國共兩個中國黨,都用「一個中國」概念洗腦兩岸人民,要使兩岸人民誤以為「統一臺灣」是「一個中國」必然的結局。「一個中國」一定包括臺灣屬於中國,一定包括臺灣不可以脫離中國獨立,把「一個中國」與「反對臺灣獨立」劃上等號。 事實上,國共兩黨以「一個中國」反對臺灣獨立,完全缺乏正當性,「一個中國」根本與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的目標無關。 沒有蒙古、缺少蒙古地區,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同樣,臺灣成為獨立國家,沒有臺灣、缺少臺灣地區,一個中國還是好好的。臺灣人民獨立建國與一個中國完全無關。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確認一個中國,國際社會認定「一個中國」都是事實。但是並沒有認定,「一個中國」不可以缺少臺灣地區,不可以缺少蒙古地區。當然聯合國更沒有認定,臺灣人民不可以獨立建國。

第413週/所謂中華民國等於使臺灣成為中國一部分

第413週/所謂中華民國等於使臺灣成為中國一部分 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驅逐的是,非法代表中國的蔣介石代表,並未驅逐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而言,只是中國這個國家某一個時代的一個國號、一個政府而已,並非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 2758號決議案全文,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中國代表權的爭議,並沒有任何隻字片語涉及台灣。 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認定是:中華民國是存在於中國某一個時代的政府名稱(國號),中華民國政權敗退至臺灣成為叛亂團體,世界各國對於兩岸問題不願意也不能介入,因為北京平定叛亂是屬於一國內戰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換言之,當中華民國體制成為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國際社會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時,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體制,理所當然的就成為中國的一個叛亂體制,國際法上亦稱交戰團體或是叛亂團體。 中華民國體制成為危害臺灣人民生存的中國叛亂體制,但是臺灣內部還是在選中華民國總統,外交部還忙著捍衛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民進黨政權還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的現狀。 一般臺灣人還是不知道,中華民國已經無法成為國家名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的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中華民國臺灣」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與主張佔領臺灣。這都是國際社會認證的事實。 甚至很多知道真相的臺灣人,也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臺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就當然成為中國的一個叛亂政府。欺騙者掌權享受榮華富貴,指出事實者被封殺打壓,真是沒有是非。 中華民國已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聯合國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方式,證明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次,是由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 如果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是正確的事實,那麼今天在聯合國安理會開會的中國是如何出現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至今還是規定中華民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這就是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 這不是比「一個中國92共識」更嚴重嗎?為什麼各政黨為「一個中國、92共識」爭論不下,對聯合國的「一個中國」共識,完全視若無睹?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與中華民國不一樣的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必須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但是北京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而是始終在爭取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會員國席位,這也就是一個中國的中國代表權之爭。結果北京政府是以取得中華民...

第412週/中國代表權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

第412週/中國代表權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 聯合國正式網站至今可以查到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中國,從未退出或離開聯合國。聯合國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是一個代表中國的政府。 因為,當一個舊政府喪失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而由新政府實際有效地統治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時,國際社會當然認定,新政府才是代表該國的政府。 聯合國創始之初,中國是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且憲章至今一直未更換,在聯合國正式網站即可查証。依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華民國」仍為中國之國號,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代表中華民國出席,目前依憲章及法理就是使用中華民國此一國號出席。 因為聯合國有「一個中國」共識,因此聯合國2758號決議才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也就是中國這一個國家的新政府。 若是依據中華民國體制的官方說法,說成中華民國是自動退出聯合國,還主張中華民國要「重返」聯合國,更是莫名其妙。 事實上,聯合國從成立以來,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會員國」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與聯合國對抗,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 一個與聯合國對抗的伊拉克,與聯合國作戰的會員國,都沒有被開除,更何況當時還是一個好好遵守憲章的中華民國,怎麼可能會被開除? 其實中華民國從來就沒有被開除,『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並不是驅逐中華民國,而是驅逐被認定為叛亂體制的蔣介石政府代表,認定其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華民國。 所以,必須讓出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與席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而在安理會的席位,也必須轉由新政府中華人共和國政府來代表。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早已認定,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叛亂政府,但是臺灣內部還是沿用中華民國的憲法制度,包括選總統、外交政策,連民進黨政權都還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 目前在臺灣指出事實,稱中華民國是非法政府的言論,至今還被打壓,甚至很多臺灣人也反對。欺騙者可以掌權,指出事實者被封殺,真是沒有是非! 圖說: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案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參與聯合國大會,代表團團長喬冠華仰天大笑。

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影響台灣地位

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影響台灣地位 美國與西方各國1952年之後為何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繼續占有台灣,主要原因是,為了掌控「中國代表權」。1945年10月24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規定,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是(法蘭西共和國、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是聯合國的核心決策國家。中國代表權若是由北京政權取得,在當時會對西方各國形成很大的威脅。 中華民國政府繼續代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對西方各國掌控安理會非常有利。但是,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當時只有統治台灣,西方各國如果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等於直接否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正當性,也無法擁有代表出席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合法性、合理性。 任何人想也知道,可以代表中國的政府,怎麼會是設在「地位未定」,不屬於中國的台灣,而且是由台灣派出代表,出席聯合國安理會?同時,美、日、法等西方各國的駐中國大使館,竟然也是設在「地位未定」不屬於中國的台灣、台北,這也太荒謬了! 由此可知,為了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使台灣地位不得不確定,由中華民國政府合法領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而是以繼承中華民國席次的方式進入聯合國。 目前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國有財產、外匯存款,都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台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只能消極的等著被繼承、併吞,無法擺脫中國威脅! 因此,台灣人民必需廢除中華民國體制,才能建立國家!

第412週/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

第412週/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體制的政客、官員、學者會欺騙台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等了22年,我們現在也不必急,要耐心等待朝向進入聯合國努力。 事實上,聯合國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方式,可以充分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國家而是政府,它是以繼承中華民國席次進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體制的官員學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等了22年,這種說法根本就是欺騙臺灣人。 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推翻腐敗的國民黨政府,建立屬於人民的中國新政府,並非主張由中華民國(中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也是向各國要求對中國成立新政府的「政府承認」,並非要求對建立新國家的「國家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聯合國也是主張,是要取代中華民國舊政府的代表權,從來沒有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從來沒有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從來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是要求,要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身份,以中國新政府的身分,要求聯合國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出席。 因為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是一個不能合法代表中國與中國人民的舊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此種新政府代表權方式進入聯合國,要求國際社會給予政府承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所以又稱為中國政府代表權爭議。 聯合國於1971年的2758號決議案,就已經作出這種「一個中國」代表權的明確決議。 反過來說,當時聯合國如果認定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是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爭取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要取代中華民國代表權。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又怎麼可以不依照一般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由安理會來審查,而是由大會採用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爭議的方式,由大會決議將原來由中華民國代表的中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申請加入聯合國,等了22年,這種說法根本就是欺騙臺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

第411週/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一個中國」共識

第411週/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一個中國」共識 當臺灣內部每天忙著討論誰參選中華民國總統;當各政黨為「一個中國、92共識」爭論不下;當中華民國外交部忙著捍衛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當民進黨蔡英文政權使中華民國體制在臺灣合法化、正當化,結果使臺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的現狀下,請問,臺灣如何「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 因此,有必要再分析,使臺灣人民認清,「一個中國」是什麼?「一個中國」是否已經是聯合國與國際社會的共識?臺灣的各政黨、政治人物都主張捍衛中華民國,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已經使中華民國這一個非法政府體制,在臺灣固定化,這不就是兩岸一個中國,再爭論一個中國還有意義嗎? 再說,關於國家定位的論述,民進黨越來越中國國民黨化,無論傳統民進黨基層再怎麼討厭「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再怎麼不爽那面車輪牌旗,民進黨的政治板塊,竟然挪移到「中華民國守衛者」的位置,如果這不叫黑白不分、顛倒是非,那什麼才是呢? 更殘酷與令人失望的是,臺灣人民其實也不太在乎臺灣地位的未來發展,自始自終搞不太清楚自己的現狀,不知道現今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政府,已經淪為一個代表中國的地方性事實政府。 如此搞不清楚甚至不在乎的結果,就是造成臺灣人不願意被併吞,但同時又不知道必須建國的矛盾裡。 「一個中國」並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一個中國可以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的臺灣。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 聯合國並沒有會員國中華民國退出的紀錄,也沒有任何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決議,北京政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也不是以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創始會員國,也就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北京政府成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全文是:「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的恢復,不論是對聯合國憲章的保護,還是在聯合國憲章下聯合國必須從事的服務都是一定要做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的權利,同時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和它所屬的所有機構中非法佔據的席位上,立刻毫不猶豫地驅逐出去...

第410週/台灣人民意志攸關國際社會聲援與制裁中國併吞的國際法正當性

第410週/台灣人民意志攸關國際社會聲援與制裁中國併吞的國際法正當性 國際法有許多各式各樣不構成干涉內政的狀況,例如違反國際法上所禁止的侵略戰爭罪、集團虐殺、人權侵害、種族迫害等強行法規,此時世界各國所作出的制裁,便不構成干涉內政。1999年北約空襲南斯拉夫,1991年聯合國出兵科威特均屬此例。 觀察台灣當前的獨立建國運動,核心問題在於台灣人只是寄望世界各國支持所謂台灣獨立,或者希望獲得各國支持台灣獨立建國,但是並沒有整體性主動展現,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建國運動,這是很矛盾的。 既然台灣人自己沒有決心與行動,要行使聯合國憲章與兩公約第一條明列的人民自決權,,世界各國又為什麼要拿熱臉來貼台灣的冷屁股,甚至還要因此而背上干涉他國內政的罪名? 唯有台灣人民自已站起來,主動、積極的從事獨立建國運動,世界各國的支持才不會構成干涉中國內政。這是為何必需舉行獨立公投的原因。 如果像現在,台灣人只想繼續維持中華民國叛亂體制的現狀,還反對獨立公投,各國若支持台灣獨立就可能是干涉內政。 如同前面一再重述,建國的第一步是認清事實、改變現狀。目前最需要有台灣宣布獨立、制憲、「申請」加入聯合國等行動。 事實上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做,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立國家的行動才是核心。 其次,要廢棄中華民國憲法與體制,宣布獨立、要求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否則各國不能、不敢涉入「中國內政」問題。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 目前要廢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體制,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各國就有權以國際公約的規定,支持台灣人民建國。 台灣要建立新國家,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國際社會,而是在台灣內部,在台灣人民身上,台灣人民先表達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 台灣人民建立新國家的力量與資源,應該用在台灣內部,向台灣人民宣傳為何必須建立新國家,了解如何建立新國家,發動建立國家的行動才是核心。 照片引用自桃園市楊梅戶政事務所2024年6月「兩公約與人權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