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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週/人民自決原則建立國家

 第382週/人民自決原則建立國家 人類歷史上大部分國家,都是先形成民族,再完成獨立建國。大部分的歐洲、中南美、非洲國家都是如此。但是也有不少國家,是完成獨立建國之後,再努力促進全體國民形成命運共同體,成為國民國家,產生新民族。 主張台灣民族主義,以民族自決權建國並非不正確,只是台灣民族不知道何時形成,缺少有力的基礎支撐民族自決權。但是,即使不依靠民族自決權,也可以憑藉著自己的意志,以及為獨立建國犧牲的覺悟,依據人民自決的原則建立國家。 例如,過去很多單一的民族(日耳曼、英格魯薩克遜)都經由分離獨立而建立不同的國家。北美13州人民獨立建國,也是以民主價值觀、經濟、社會等方面,與英國有著很顯著的差異,而分離獨立建立國家。亦即,並未主張是不同民族,而是以「同樣民族之內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決原則」脫離母國建立國家。 所以,有關民族、種族、國民(nation)的定義與觀念,必須先界定清楚才能進一步探討自決權問題。但是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要爭取分離獨立,並不需要先證明自己是一個不同的民族。 台灣人民可以憑藉著自己的意志,以及分離獨立的決心,依據人民自決的原則建立國家,建國之後台灣民族必然會形成。 何況,目前國際社會已經認為,必須尊重人民自決原則。目前的國際法可以分為:「人權國際法」與「國家權益國際法」,要求兩者必須取得均衡的國際法體系。特別是人權習慣國際法已經迅速的形成,自1967年開始,聯合國與國際法院,針對巴勒斯坦問題與各地的分離獨立爭端,已經多次作出必須尊重人民自決權的決議。 亦即,人權理念所形成的習慣國際法,認定國家維護主權內政,應以尊重人民自決權為前提。特別是和平的自決運動與自決投票,國家更不應該以暴力鎮壓。各國都認定和平的自決運動,已經不再受內政不干涉原則的拘束。 因此,加泰隆尼亞獨立自決投票運動與香港的自決運動,都應該得到尊重與聲援。台灣人民比各地的分離獨立運動,具備絕對優越的條件,在目前的國際法體系上,更應該有追求建立國家的權利。 但是問題是,台灣人民的獨立自決意志完全沒有表達。看到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的自治政府,全力支持並舉辦獨立自決投票。反觀,中國的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卻與北京政府共同打壓、反對台灣人民的獨立自決投票。台灣還有很多人一再認同中華民國、中國體制,兩者對比實在令人遺憾。

第381週/國際法上的民族自決權與人民自決原則

第381週/國際法上的民族自決權與人民自決原則 由於台灣人民無法建構「台灣民族」,又與「中國國民」的身份盤根錯節,以致主張民族自決權的台灣獨立,可能無法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與支持。 今天自認是漢民族的台灣人,如果要求自決獨立,依據國際社會的認定是,台灣人只有主張人民自決的原則。這種人民自決,在國際法上,只是原則不是權利,所以國際社會沒有積極支持的義務,也不一定要介入。 面對中國的武力犯台,國際社會若是要支持台灣,也不像支持科索沃那般地有立場,因為科索沃與南斯拉夫是不同民族,科索沃人有民族自決的「權利」。 台灣人與中國漢人為同一民族,因此台灣人民如果有勇氣要求自決獨立,只有自決的「原則」,只有靠自己的實力勇氣爭取獨立建國。 例如西藏,為什麼世界各國會給予西藏較多的關心,甚至邀請達賴喇嘛到聯合國大會,各國國會演講,而台灣人卻未獲同等對待,甚至被拒絕發給簽證,這是因為西藏是一個與漢民族不同的民族。 因為通常必須是不同的民族才享有自決權,同一民族的人民則無此種權利。何況,台灣人還自願維持中國國民、中華民族的現狀。 因此,也就不適用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賦予殖民地及人民獨立宣言」、「關於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保護獨立與主權宣言」中,所清楚揭示的,不同民族才享有自決權。 台灣地區的人民不願接受北京中央政府統治,而要求自決的情形是屬於,「同樣民族內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決原則」。今天的香港、台灣都是一樣,是「同樣民族內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決原則」。 台獨運動前輩史明先生,所提倡「台灣民族主義」與「獨立建國路線」,在其出版的《臺灣人四百年史》中,所要建構臺灣人史觀的理念,就是要建立台灣民族以對抗中華民族。 史明主張,台灣的獨立運動一定要形成台灣民族,形成一個與中國各民族不同的台灣民族。主張民族自決權是正確方向,因為只有不同民族,才能有獲得國際支持自決的「權利」。 但是,一個民族的形成並不是如此簡單,雖然四百年或五十多年來台灣的價值觀、經濟、社會等各方面都與中國有著很顯著的差異,但是國際社會卻未明確認定,所謂的台灣民族已經形成。 除了國際間的認知之外,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出在,台灣人自己的國家、民族意識、教育、自我認同,甚至當我們自己的民意調查,都還有七成的台灣人強調認同中華民國、中國體制的情況下,這當然難以形成台灣民族。

第380週/阻礙形成台灣民族與建國的原因

 第380週/阻礙形成台灣民族與建國的原因 台灣民族無法形成的主要原因在於:文化、宗教、習俗等,無法切割中國漢民族的認同,再加上傳統國民黨教育體系,灌輸中華民族觀念,與政治人物主張中華民國的台灣。 目前,國際社會早已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下,中華民族的定義,等同於「中國國民」。 柯文哲努力強調的兩岸一家親,更是是非不分,還跟國民黨一起企圖與中國人形成命運共同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互唱和,繼續推動「中華民族」與「中國國民」的認同。如此一來,當然造成台灣民族,短期間不可能形成。 更嚴重的是,各黨的政權在台灣內部,都強調中華民國體制的情況下,當然更不可能形成台灣民族追求以「民族自決權」獨立建國。 由於中國國民黨政權,長久以來誤導的中華民族、一個中國,使得我們居住的台灣,不斷被國際社會懷疑、誤解,甚至無法支持台灣成為國家。 如此一來,更使得台灣人民無時無刻要生活在沒有國家的恐懼與不安之中,對前途完全失去信心,對下一代的未來希望也無法承擔責任,幾乎與香港一樣。 尤其,國民黨變本加厲,甚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隔海交流唱和,提出「一個中國共識」的主張,鼓舞北京政府併吞台灣的企圖心,造成過去反共時期台灣僅處於被國際社會孤立的情況,更進一步發展成面臨被中國同化併吞的危機。 雖然台灣90年代之後,民主化使台灣主體意識加深,似乎可以脫離中國認同,有希望建立台灣國民國家。 台灣在國家定位與建國意識方面,90年代以前,在國民黨政權實施戒嚴體制下,號稱「法統」政府對抗「匪偽」政權,當然排除台灣脫離中國,建立現代國民國家的可能性。 90年代以後,國民黨的「第一位台灣人總統」李登輝,民進黨執政也繼續維持中華民國的「舊中國」政府體制,對外仍然不敢主張與中國是不同國家,從來未宣布獨立,也未要求國際法上國家承認,更沒有提出建立台灣國民國家的規劃與理想。 尤其,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權八年間,完全揚棄「三不政策」,加速啟動兩岸的接觸與交流,台灣人為了利益前往中國,自願成為中國國民,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申請中國台灣地區同胞證(台胞證事實上就是中國國民身分證),進一步融入中國國民體系,當然更進一步阻礙台灣民族形成的空間。 國民黨與目前的民進黨政權,如果再繼續維持中華民國的中國舊政府、舊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毫無意願建立新國家,繼續的「維持現狀」,必然導致「台灣民族」或「台灣國家」的創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