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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週/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看「台灣法地位未定」

第 251 週/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看「台灣法地位未定」 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由兩岸關係、由國際社會來看,對台灣的建國運動不利且會有阻礙。 由兩岸關係:「台灣既然不屬於中國」,台灣、中華民國與中國無關,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一般民眾會以為沒問題,但出事後由誰負責?主張兩岸一家親,甚至主張投共、和共,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無法處理,還可以拿年金。何況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北京政府也認為行不通,根本無所謂。 至於對國際社會:台灣自我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個中國,卻要求國際社會支持台灣不屬於中國,把責任丟給國際社會,道理何在?事實上國際社會仍然認為台灣沒有獨立,也不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怎麼會獨立。 結果是,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使建國的迫切性、需要性不存在,多數人贊成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拖延下去的結果,由海內外看來都是阻礙台灣建立新國家。台灣建國的正當性、合理性實在無法說明。 更嚴重的是,在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台灣,我們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個中國」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 這些由聯合國與世界各國的定位,都可以証明是由北京政府代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 因此台灣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自己主張「一個中國」,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北京政府就有權併吞台灣,這才是最嚴重的現狀。 台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那一國,才能宣布獨立建國。 由此可知,台灣要成為國家,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目前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第250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第 250 週/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阻礙建國運動 我向來沒有強調,「台灣法地位已定」、「台灣屬於中國」,只是認為目前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對照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是非常矛盾,而且不利於推展台灣的建國運動。原因是: 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如此使中華民國合法化、正當化之後,一般民眾當然對中華民國習以為常,不會去深思其中的是是非非。造成年輕一代、各界人士會認為,拿著中華民國國旗、高喊中華民國加油理所當然。黨國體制訓練的軍警認為,捍衛中華民國就是在捍衛台灣。 那麼如何說明不可以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建立新國家的迫切性、需要性何在?如何向拿著中華民國國旗的年輕人說明,支持中華民國體制是危害台灣?既然已經獨立,那麼還在吵吵鬧鬧主張建國的獨派,當然是無理取鬧站不住腳。使建國運動被認為是沒有必要的、情緒化的運動。 例如:老一輩、過去是深藍、女強人、電視主持人說出: 1 、不再反對台獨,因為台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 2 、認同「台灣不屬於中國」,因為她能高談闊論,不會受制於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 3 、但是她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堅決反對中華民國是非法政府的主張,反對廢棄中華民國体制。她認為獨派不是主張可以自己選總統、有政府可以獨立行使行政、立法、司法權,有領域、有人民、有軍隊就是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是國家。 4 、她認為中華民國筆劃八字很好,堅決反對改國號、正名為台灣共和國。 結果是她強調,藍綠已經有共識,可以大和解,以後大家只談政經的枝枝節節問題就可以了,不必再爭論台灣的前途、獨立建國。 所以如何說服這些主張,是台灣建國運動必須面對的問題,其背後也有很多台灣人有同樣的想法。 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的學者,不必擔心我指出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應該了解要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現狀,必須針對的是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部,要先在台灣內部改變現狀,才能說服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建國,使台灣不屬於中國。 上述因素再加上,台灣人如果認為 70 年來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都可以使「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可以使台灣已經獨立。那麼也要思考,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台灣人是否感覺良好,是否沒有危機感,是否北京政府不再威脅武力犯台。 維持現狀可以延伸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否對台灣的建國...

第249週/中華民國體制下 台灣為何屬於中國?

第 249 週/中華民國體制下 台灣為何屬於中國? 首先是,在此必須說明清楚,我沒有必要主張「台灣屬於中國」。「台灣屬於中國」事實是台灣人的政府,大多數台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必然的結果。「台灣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是台灣人自己作繭自縛所造成的,怎麼會成為是我許教授說的,這不是倒果為因嗎? 何況,如果「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台灣已經獨立是無法推翻的事實。我一再指出「台灣屬於中國」,不只是沒有意義也沒有效果。例如,古巴不屬於美國,我一再指出「古巴屬於美國」,不但沒有意義也沒有效果。 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七十年至今,已經不可能使「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不可能使台灣已經獨立。這些在台灣建國學的節目中,已經舉出海内外、國際社會的各種事實、證據、理論說明不再重複。 在此,只特別強調最致命的原因是,台灣法地位之所以進一步明確,而且形成「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最殘酷的事實是來自於台灣內部的兩項自我主張。 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部與中華民國憲法都主張,台灣屬於中國,這也是台灣人所有主流民意支持的政府的主張。是你我納稅支持的台灣政府的主張,我們沒有能力反對或是否認都有共同的責任,我沒有必要再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我們的憲法與政府外交政策已經主張七十年至今,始終如一。 我一再批判主張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不對,所有主張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這些人難道完全不知道,今天連民進黨政府的外交部也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台灣統治著。注意,外交部是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不是國家。 台灣人納稅所支持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前面說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後面對國際社會又公然執行國際法的政府承認,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繼續與北京政府爭漢賊不兩立,這不是矛盾什麼是矛盾。 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白紙黑字寫著,中國包括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大陸、蒙古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當然屬於中國。何況民主化之後的修憲,台灣人還是繼續在憲法規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還有省政府。台灣人還是依照這一部內容是一個中國的憲法,選中國舊政府的中華民國總統、立法委員。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那麼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些都很清楚,不是我主張的,我沒有必要主張「台灣屬於中國」...

第248週/為何台灣還是中國的一部分?

第 248 週/為何台灣還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建國學提出建國理論之後,各式各樣的反駁意見不少,其中也包括獨派。最近獨派學者與組織在很多場合,一再指出許教授,你主張台灣建國就好了,何必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維持現狀就是屬於中國。 甚至獨派組織中最支持台灣建國學的學者與前輩也指出:許教授你在台灣建國學中主張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台灣應該宣布獨立、制憲、申請加入聯合國,這些說法我們都很支持同意。但是何必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屬於中國,這一部分我們很難接受。他們還提出: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台灣關係法等條約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也提出外國學者贊成「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說法。 這使我不得不再次說明,台灣的建國運動在解嚴之後三十年來一直衰退,如果再拖延下去,其結果將使台灣建立新國家遙遙無期。為了強調建國的迫切性、必要性,目前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危險性,喚起台灣人民的危機感,及早形成建國意志。因此才一再指出,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這是錯誤的說法,甚至結果會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使台灣屬於中國。 因為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等於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屬於中華民國與台灣屬於中國是一樣的,除非提出事實證據證明,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政府,也不是代表中國,更要宣布中華民國與中國是完全無關的另外一個國家。否則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但是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七十年至今,還是一再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完全不理會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只是中國的舊政府。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北京政府有權繼承「中華民國台灣」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也等於落實北京政府有權併吞台灣。 台灣的任何政權,從來沒有主張一個台灣國與一個中國的一台一中是兩國,甚至也沒有主張一個中華民國與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中國。從來沒有宣布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獨立國家。那麼如何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如何落實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主張。

第247週/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無法獨立建國

第 247 週/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無法獨立建國 目前很多獨派團體,不論是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只要更改國名就可以建立台灣共和國;或者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只要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就可以成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國家,兩者最重要的前提都是,獨派團體必須先證明或先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目前維持現狀已經是一個國家。 但是,要怎麼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怎麼可能說服國際社會相信?「中華民國是國家」這是不可能證明的,獨派團體又何必走這條不可能行得通的道路? 所以,主張要以選舉的方式,取得政權後再更改國名、國旗以建立新國家,是完全矛盾的主張。不但不能夠在理論方面說服國際社會,也不能夠讓台灣民眾了解為什麼已經有國家還要建國?為什麼國號、國旗好好的要去改?如果是因為國旗有中國國民黨黨徽,那麼就立法禁止中國國民黨使用黨徽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事實是只要是堅持中華民國體制,那麼任何企圖以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的方式,來完成獨立建國的方法都不可能獲得成功,世界各國也沒有以此方式建國成功的例子。 我們必須認清,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叛亂團體,我們沒有國家,台灣也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我們才要建立新國家。 不可以再對「改國號」或「正名運動」抱持任何的幻想,現階段就是必須採取從中國分離宣布獨立的方式,才能建立新國家。 既然,現階段必須採取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方式,建國才能理直氣壯,這也就是台灣獨立建國運動最根本的出發點。 因此,如果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是國家,只要執政或更改國名就可以建國。那麼我們所從事的就不是獨立建國運動,而是更改國號運動、國家改造運動或制定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運動。 這樣的話,基本上仍然是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仍然是建立於 1912 年,之後於 1949 敗退來台的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即使名稱是台灣,但仍然只是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台灣與香港一樣,是中國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國家。 國際法的理論,現代的國家論,也沒有這種以更改政府名稱的方式,就使叛亂政府忽然成為國家的理論。使用這種違背法理的獨立建國的方法,更容易使中國及國際社會有理由打壓、反對或不承認台灣已經獨立,最後的結果還是要宣佈從中國分離獨立,還是要回到原點宣佈獨立才可能建國。 當然,我們要建立一個新國家,使用一個與中國不同的國名是比較合理,要用台灣國、台灣共和國、福爾摩沙共和國都可以,要有新的國名、新的國旗。但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