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週/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無法獨立建國


247週/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無法獨立建國


目前很多獨派團體,不論是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只要更改國名就可以建立台灣共和國;或者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只要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就可以成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國家,兩者最重要的前提都是,獨派團體必須先證明或先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目前維持現狀已經是一個國家。


但是,要怎麼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怎麼可能說服國際社會相信?「中華民國是國家」這是不可能證明的,獨派團體又何必走這條不可能行得通的道路?


所以,主張要以選舉的方式,取得政權後再更改國名、國旗以建立新國家,是完全矛盾的主張。不但不能夠在理論方面說服國際社會,也不能夠讓台灣民眾了解為什麼已經有國家還要建國?為什麼國號、國旗好好的要去改?如果是因為國旗有中國國民黨黨徽,那麼就立法禁止中國國民黨使用黨徽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事實是只要是堅持中華民國體制,那麼任何企圖以改造中華民國體制的方式,來完成獨立建國的方法都不可能獲得成功,世界各國也沒有以此方式建國成功的例子。


我們必須認清,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舊政府、叛亂團體,我們沒有國家,台灣也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我們才要建立新國家。


不可以再對「改國號」或「正名運動」抱持任何的幻想,現階段就是必須採取從中國分離宣布獨立的方式,才能建立新國家。


既然,現階段必須採取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方式,建國才能理直氣壯,這也就是台灣獨立建國運動最根本的出發點。


因此,如果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是國家,只要執政或更改國名就可以建國。那麼我們所從事的就不是獨立建國運動,而是更改國號運動、國家改造運動或制定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運動。


這樣的話,基本上仍然是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仍然是建立於1912年,之後於1949敗退來台的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即使名稱是台灣,但仍然只是中華民國體制的延續,台灣與香港一樣,是中國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國家。


國際法的理論,現代的國家論,也沒有這種以更改政府名稱的方式,就使叛亂政府忽然成為國家的理論。使用這種違背法理的獨立建國的方法,更容易使中國及國際社會有理由打壓、反對或不承認台灣已經獨立,最後的結果還是要宣佈從中國分離獨立,還是要回到原點宣佈獨立才可能建國。


當然,我們要建立一個新國家,使用一個與中國不同的國名是比較合理,要用台灣國、台灣共和國、福爾摩沙共和國都可以,要有新的國名、新的國旗。但是只以改變原本的叛亂政府的名稱、旗幟的方式,就想要建立新國家,則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換言之,主張以台灣為名建立新國家,甚至以中華台灣國為名,主張從中國獨立建立新國家,都是獨立建國運動。


反而是維持現狀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不但不是建國運動,更不能成為獨立國家。因為現狀現體制不是國家,改什麼名稱當然也不是國家,過去「中華台北」就是一個例子。


核心問題是在「宣布獨立」,而不是改名稱問題。一般本土派台灣人平常無法接觸到,有關台灣獨立建國的基本理論,包括對意識形態的迷失等問題,非常重要必需釐清。


總之,台灣人除了從中國分離宣布獨立之外,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獨立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