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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週/國際法並無「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之分

第 291 週/國際法並無「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之分 台灣很多學者專家強調,台灣是一個事實的國家,各級政府官員也表示,「台灣事實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一個國家這是事實」。學者專家也說,世界各國承認台灣是一個事實存在的國家,但在法律上還不是國家。理論上台灣學者以「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的說法,形容對比台灣的現狀是錯誤的。 國際法上有沒有所謂「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之區別或用法,當然也就沒有所謂「因為世界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事實存在的政府,所以中華民國是一個事實存在的國家 」,這種說法的存在空間。 國際法只有給予新國家「事實承認」 (de facto recognition) ,以及給予新國家「法律承認」 (de jure recognition) ,沒有所謂「事實國家」 (de facto state) 與「法律國家」 (de jure state) 。國家就是國家,國際法上的國家,只有被「事實承認」或「法律承認」的新國家。 國際法上關於承認的理論,有「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兩種形態,也有「事實承認」與「法律承認」兩種方式。一個國家成立之後,如果其統治並不是一個穩定的狀態,那麼世界各國先給予事實承認,待該新國家的統治狀態穩定之後,再給予法律承認。 政府承認也是比照此方式。雖然獨派團體及學者將其解釋為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但是國際法上並沒有這樣的理論與區分,也沒有這樣的名詞。國家承認可以分為事實承認與法律承認,但是國家就是國家,根本沒有所謂事實國家與法律國家之區分。 最核心的關鍵是,一定是新國家有意願要建國,宣布獨立之後,各國才能給予新國家承認。台灣從未宣布獨立,宣布要建立國家,所以各國要給予國家承認,完全沒有機會,世界各國如何承認台灣是一個事實存在的國家?

第290週/如何建立自己的國家

第 290 週/如何建立自己的國家 前面文章分析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事實、證據,都是來自台灣內部,包括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外交政策,一直主張一個中國。所以台灣無法成為國家,是來自台灣人的不敢主張。 那麼,如何才能使台灣轉型成為一個國家,應該如何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建立自己的國家? 台灣大多數人都認為,台灣已經獨立,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國家。各式各樣的政黨、政治團體、學者專家,不是認為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就是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政府官員、政治人物口口聲聲也都是國家如何、我國如何。 這表示台灣政府與人民都有很強的建國意志,都要有自己的國家。因此希望台灣大多數人站出來為「獨立公投,申請入聯」,投下一票證明我們是獨立國家,應該是理所當然,但是事實上這些建國運動卻一直沒有進展。 台灣建國學一再強調,台灣人都知道應該有自己的國家,只是一直不知道如何建國,如何使台灣成為國家。不知道為什麼中國與國際社會,為什麼不知道台灣是國家。台灣人不需要再爭論「台灣是否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是否未定」等問題。 也不要只是夢想台灣已經是國家,台灣人民必須從不知、不敢、不能建國,經由「獨立公投,申請入聯」運動,告訴中國與國際社會,台灣是國家。 台灣建國學就是努力以赴,面對現實的說明台灣建國尚未成功,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之後的論述,都會針對如何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勇敢的建立自己的國家,詳細說明。

第289週/表達建國意志國際社會才能介入

第 289 週/表達建國意志國際社會才能介入 現代的國際社會下,如果台灣人民把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主張清楚的表達出來,有堅定的意志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的話,中國是沒有資格要求世界各國不承認我們的,國際社會也不可能因為中國的壓力而不承認我們。 但是現在,就是因為我們自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我們自己選擇要做中國的叛亂地區,所以中國才會有權要求國際社會,不要和無法代表中國的叛亂團體來往,要求世界各國不能讓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至各國訪問,這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 換言之,追究到最後,不是因為中國的霸權給世界各國壓力,而是我們自己讓中國有這樣的權利、口實,使中國可以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台灣往來。 如果我們繼續維持現狀,甘願作叛亂團體的一份子,那麼當我們被國際社會孤立時,當我們無法以國家的身分加入國際組織時,我們自己就應該要認命,而不是怨天尤人,因為這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 即使我們在台灣內部、在心裏欺騙自己說我們是一個國家,但是這沒有用,事實上中華民國仍然是一個叛亂團體,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與北京政府在談判時,美國不會一同坐在談判桌上的原因。 我們看過去南北越在巴黎和談時,都有其他國家在談判桌旁見證。甚至不是國家的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在談判,美國也在旁見證。世界各地只要發生一點衝突、紛爭,聯合國安理會都會開會討論因應之道,而反觀兩岸之間的紛爭,可有獲得這樣的待遇與關心,為什麼沒有獲得這樣的待遇? 只因為我們自己選擇要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甚至我們根本沒有清楚地對國際社會傳達,要建立新國家的主張。譬如巴勒斯坦、東帝汶他們就很明確的主張要建立自己的國家,於是世界各國及聯合國就能夠站出來給予關心、積極介入。 所以,如果我們自己都畏懼中國的武力,而自己沒有建國的意志,那麼我們就應該勇於承認面對現實,而不是怪罪國際社會不支持我們。因為,維持現狀繼續作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與主張。

第288週/台灣不是國家是台灣的自我選擇

第 288 週/台灣不是國家是台灣的自我選擇 從中華民國體制、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外交部運作模式,其實都可以看得出來,中華民國在台灣,絕對不是國家,兩岸一直是一個國家,兩個政府互別苗頭的模式,由這些事實看來,就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一直在自我否定是國家」。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結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絕對不是國家,除了在台灣的民眾,因為受到政府及政客的欺騙以為是國家之外,世界各國都基於國際法,基於歷史的演變、基於事實,很清楚地了解到,台灣沒有宣布獨立、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了解到台灣地區的現狀,只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團體的事實。 今天,由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一個叛亂團體,台商到中國去投資,自然就無法獲得來自(叛亂地區)政府的保障,因為台商是來自中國的叛亂地區,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沒收台商的財產,沒有逮捕叛亂地區的份子就已經是謝天謝地了。 況且,就算中國要沒收台商的財產,台商也沒有辦法多說什麼。因為在中國人看來,雖然初期可能可以從台商那兒獲得好處,但台商終究只是來自中國叛亂地區的台灣人,怎能一直容忍其剝削勞動人民的利益。 總而言之,是我們自己要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維持這樣的現狀,所以國際社會也無法承認我們是國家,美、日等世界各國只能要求我們好好地與中國談判。 我們不能責怪國際社會現實或有恐中症,有些人常常要抗議美國政府,抗議某個國家的官員出賣台灣。但是事實上,不是別人出賣我們,若要責怪也應該是怪自己,是我們自己選擇要做中國的叛亂地區,世界各國要怎麼支持我們? 有些人藉口說,是因為國際社會受制於中國的壓力,而不承認我們,但是,中國真有那麼大的能耐嗎?我們回想看看,過去那樣強盛的蘇聯,可有發生過 A 國想要與 B 國建交,承認 B 國是國家,而蘇聯跳出來制止反對後, B 國就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的例子?沒有。 所以,世界各國不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和中國的壓力沒有必然的關係,完全是我們自己選擇要做叛亂團體才是癥結所在。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維持叛亂團體的地位這樣的現狀,是台灣人自己的選擇,不是因為中國的霸權給世界各國壓力,而是我們自己怕中國,導致中國有這樣的權利、口實,使中國可以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台灣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