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週/邦聯、聯邦與兩岸關係

第427週/邦聯、聯邦與兩岸關係

「邦聯」與「聯邦」最大的差異就是,邦聯內有幾個主體,就是有幾個主權國家;而聯邦是只有一個主權國家。

2000年首次淪為在野黨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為了切割李登輝的兩國論,於2001年提出「說帖」,打算將「邦聯」納入政策綱領。

中國國民黨提出邦聯制以來,獨派視為統一前奏而大加批判,而統派則以邦聯乃「主權國家」的結合,違反國統綱領追求「國家統一」而予以反對。

此外,民進黨的謝長廷說,要依「一個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來化解歧見,解決兩岸問題,認為「憲法一中」可以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同。

謝長廷認為中華民國的憲法是「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也是「一個中國」。兩者可以合併成一個「中華邦聯共和國」,各自擁有自己的憲法與政府、軍隊與外交。

以上都是無視國際法與中共併吞野心,自作聰明、一廂情願,甚至欺騙台灣人民的政治謊言。

公法學對主權的定義,其中重點之一:主權是國家「所有事務」最後的決定權力。這也可以說明為何聯邦國家中,各州沒有最後的決定權。

例如,美國各州有憲法、國旗、國歌、軍隊,也用國(State)的名稱,但是各州沒有主權,只有聯邦政府有主權,最後的決定權力在聯邦。

反之,邦聯則是各會員都是主權國家,邦聯只是類似一個國際組織,其事務是由各成員國經由合意而共同決定,邦聯沒有最後的決定權主權。目前的歐洲聯盟,歸類為國際組織,而非主權國家,原因即在此。

所以,兩岸關係,如果是聯邦,台灣就沒有主權;如果是邦聯,那台灣一定是主權國家。